國民法官首例宣判》殺夫案判妻子7年2月 審判長:審判時間長但有些想法我們連想都沒想到

司法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季姓婦人稱不堪家暴殺夫案,本周經6位國民法官與3位職業法官密集審理3天後,今(21)日判決季姓婦人有期徒刑7年2月有期徒刑,這也是全國第一件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的宣判。

超車成為全國第一件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的宣判

這起案件發生於去年11月,新北市三重區一名63歲季姓婦人趁著72歲范姓丈夫酒醉熟睡之際,拿菜刀、水果刀等物弒夫,造成范男全身有36處銳器傷及6處裂傷,當場死亡,事發一個多小時,季婦打電話報警自首。

季婦供稱,因不堪丈夫長期家暴而出現憂鬱、恐慌等症狀,就醫吃藥30多年,事發當晚丈夫酒醉又對她碎碎念,他情緒崩潰憤而行兇,被檢察官依殺人罪起訴。

今年3月28日起訴後,庭前準備流程快速,一舉超車成為全國第一件國民法官參審所做的宣判。新北地檢署方面,大陣仗出動檢察官郭智安、張勝傑、劉家瑜、郭皓文等4名檢察官蒞庭公訴,季婦則委任律師葛彥麟獨立為他辯護。

由於季婦始終認罪且符合自首減刑條件,本案的爭點在於是季婦是否「情堪憫恕」有再減刑一次的機會,即是否符合刑法第59條「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葛彥麟主張,應依「自首、情堪憫恕」減刑2次。

爭點在於符不符合「情堪憫恕」,能不能再減刑

季婦女兒昨天出庭時,一度泣不成聲,邊說邊哭表示自責沒有好好關心家裡狀況,如果他有多陪伴、關心父母或許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她也表示,願意原諒母親,明白母親的痛苦,也擔心母親的身心狀況,她說「我已經沒有父親,不能沒有母親,」雖然殺人要接受法律制裁,但希望法官減輕刑責,給媽媽一次讓她在接下來的生好好活著,好好愛自己。

季婦描述,自己犯行時仍深愛丈夫,但因為丈夫懷疑他外遇,在事發之前曾要置他於死地,事發當天,丈夫喝醉了又對他碎碎念,兩人就寢後約20分鐘,他覺得兩人不再恩愛突然起殺機,並連吞6顆鎮定藥物才動手,也說自己很後悔,很對不起丈夫的家人。

不過,檢方認為,季婦犯罪當下並未被逼入絕境,應有其他選擇,且季婦即使曾為「家暴受害人」,但犯罪那一刻起「他不再是被害人,而是加害人」,認為他殺夫後自首應減刑一次,但反對他符合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不應再減刑一次,建議合議庭依殺人罪將季婦判刑8年到12年,採取「中間偏輕」的量刑標準。

合議庭認為,檢方量刑8到12年「仍嫌過重」

今年5月新北地院合議題隨機抽選150名候選國民法官,周一有57名候選國民法官到庭,其中抽出20多人,最後經檢、辯、院三方詢問後,選出6名國民法官、4名備選法官。

合議庭認為,季婦坦承犯行足以成立殺人罪,犯案後主動打電話給警方報案,也符合自首要件且仔細交代案情,可依刑法第62條自首予以減刑,不過,不構成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因為季婦長期被家暴確實引人同情,但考量犯案當下,並沒有立即遭受暴力的危險,加上相關單位有提供庇護所,認定季婦並非孤立無援。但檢方建議量刑8到12年「仍嫌過重」,決定量處7年2月。全案可上訴。

下午新北地方法院召開記者會,行政庭長張誌洋表示,本件是國民法官法施行以來,全國第一件依國民法官法規定,由職業法官跟國民法官合審合判的案件,可以說是我國司法上的里程碑,意義特別重大。

民眾參與國民法官比法院想像中還要積極

審判長黃湘瑩表示,由於是全國的第一件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參與審判,就選任程序的時候,其實大家到場相當踴躍有將近4成,比起模擬的時候,已經大概是兩倍,所以這次採取的作法跟以往不同,採取先抽後篩,在2個小時內就選出了本件的10位國民法官。

黃湘瑩表示,其實國民法官對案情事實掌握都很有概念,也都勇於表達自己的想法,可能國民法官在用字遣詞沒有那麼精準,但他們要問的內容跟方向都很貼切,雖然比起以往來說同樣類型的案件要花比較久的時間,但有些可能他們的想法角度會跟我們不一樣,所以他們思考的點有些是,我們甚至連想都沒有想到的,透過國民法官多元背景的加入,相信這是一個可以給被告一個充分公平審判的機會。

黃湘瑩指出,在量刑上的討論是非常細緻的,除了參考司法院的量刑資訊系統之外,也嘗試了匿名假投票,讓大家初步了解大家的想法落在怎樣的區間,也再進行一次討論,才完成最後的正式投票。

合議庭法官:國民法官的加入是一個非常好的刺激

受命法官游涵歆也說,與來自各種不同出身還有專業背景的國民法官一起進行案件的審理,最主要是眼界會變得更加寬廣,因為大家來自不同的專業、不同的家庭價值觀,會有不同的著眼點對職業法官來說是一個非常好的刺激。

游涵歆透露,在進入這個程序之前,合議庭曾討論該如何鼓勵國民法官發言,「但實際才發現根本不用擔心這個問題。」他表示,最令他印象深刻的是,國民法官並不會害怕去詢問證人或是被告相關的問題,而且在討論的時候大家都非常積極參與,甚至不只講自己的想法,他們會願意看證據然後拿證據互相補充、互相說服甚至是意見不同的時候會互相反駁,可以很有信心地說這個判決真的是經過國民法官法庭每一個成員都充分討論,以後做成的判決。

新北地院表示,抽籤選出的6名國民法官、4名備位國民法官為6男4女,年齡分佈平均,20多歲2人、30多歲3人、40多歲2人、50多歲1人,60多歲有2人。學歷方面,高中3人、專科2人、學士4人,碩士1人,職業各為服務業、保險經銷代理、裝修設計、電子業、餐飲業、自由業,也有無業、退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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