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前夕》澆熄火燄的枕邊人?女性在勞動市場所面臨的處境

勞動議題

進步國家的共通趨勢是:女性踏入職場,女性的勞動參與率,越來越高。必須承認:台灣並不顯著。觀察2011至2021的10年區間,台灣女性的勞參率,分別是49.97%、50.19%、50.46%、50.64%、50.74%、50.80%、50.92%、51.14%、51.39%、51.41%、51.49%,幾乎文風不動,一半上下。

歐盟目前平均為61%,有些國家,如德國,甚至超過7成。如將視野拉到特定年齡層,差距更加明顯。僅以我國官方愛用的「比較南韓、日本、美國」之所謂主要國家勞參率(性別勞動統計分析),45歲以前或許相去不遠,然觀察45至65歲以上,差別無疑令人印象深刻:

即便同處類似文化圈的南韓與日本,踏入50歲之後,台灣女性停留於職場上,只能用每況愈下加以理解,跨入60歲,常常不到其他國家的一半,65歲以上則更是可能三分之一不到。誠然,女性勞動參與率偏低,一方面必須連動男性在內,加以普遍考察,另一方面,可能是某種正向、非缺點的解讀,例如提早退休的主觀意志、家庭收入足夠下的自願退出等。考量50、55歲以上之女性,通常已離開撫育未成年子女之階段,所以,「未必是照顧子女」之故,但確實可能又與照顧家中長輩有關,牽扯長照問題,原因不一而足。

即便我國不顯著,但在「女性踏入就業領域之比例越來越高」的世界趨勢下,知己知彼,來個他山之石,攻錯一番,理解一下當代女性的勞動市場處境,當有參考價值。

為何女性投入職場是世界趨勢?

為何女性勞動參與率越來越高?在勞動市場研究的探索上,一般認為有幾個原因。首先,戰後的社會變遷,特別是教育體系的建構與擴張,也就是國民教育水準的普遍提高,自然影響女性的投入勞動市場。在許多國家,接受高等教育洗禮的國民,女性多於男性,則似乎理所當然:越來越多的女性,希望藉著就業上的表現,就業偏好與選擇,用以評價自己在教育過程上的努力。自我肯定,就業勞動必然是歸屬。

其次,1960年代以降,女性主義暨婦女運動要求性別平權的努力,明顯改善女性在社會上的地位,亦屬重要成因,同時期誕生的個人化發展,人人希望能自主形成自我的生活,自由選擇職業,也促使越來越多的女性,不受家庭、不受其配偶或伴侶的約束,選擇投入就業。在專家眼中,進步國家愈發明顯的「伴侶關係之演變」,結婚率下降,離婚率提高(許多歐美國家已超過5成),也間接促使女性勞參率逐步提高的趨勢。

最後,隨著技術進步與生產關係的轉變,專業人力的需求增加,各國面臨短缺,是以,「如何吸引專業人才留在勞動市場?」,包括女性,成為各國勞動市場政策重要目標。而在女性投入勞動市場的一項重要考量,如何調和家庭與職業,不少國家積極推動政策,不論是托育或工時彈性化,也被認為是促使更多女性投入就業的重要因素。

女性就業的軌跡對比

拉入德國來做一些比對:觀察15至64歲,女性國民投入勞動市場的比例,德國從1999年的57%,上升到2016年的71%,同樣的2016年,德國男性勞動參與率為78%,已近歷史上最小差距,相較於歐盟國家的平均女性勞參率61%,算是相當不錯的表現。當然,勞參率只是其中一個指標,勞動市場研究上咸認,必須加入其他指標來加以觀察,特別是工時、職業上的勞動市場區隔、收入,一併評價,方能得出全貌。

在德國,超過70%的男性,從事全職、full time的工作,相對而言,女性只有35%,遠不及一半。2019年新冠疫情爆發前的最後調查,認為政府的多項促進部分工時及微薄工作的措施,「功不可沒」。學理上所稱性別工時差距(Gender Time Gap),相較於歐盟國家的平均(6.5小時),德國可能超過9小時,被歸類入差距顯著的國家群,在2021年底的台灣,這個差距是5.5小時,比歐盟更低。

然而,部分工時未必真的是勞工個人願望:2018年調查顯示,不少比例的女性部分工時者,其實希望找到全職工作。好,就算真的是勞動者自己選擇,相較於尚就學、健康狀況影響、缺乏全時工作位置等常見理由,對女性而言,「家庭照顧責任」往往是非常重要的原因,必須注意。

勞動市場研究上,區分水平的、垂直的勞動市場區隔。前者指的是:在某些職業類別,多半由單一性別在從事,歐洲的研究,也與台灣相去不遠,所謂面對第三人的服務業部門,例如醫療、照顧、社會工作等領域,是典型的女性主宰之勞動市場部門;以2021年為例,台灣女性勞工有71.9%,身處服務業,男性則為50.04%,差異顯著。至於垂直的勞動市場區隔,突顯的則是企業結構內部層級體系,不出意料,女性在主管、領導階層的比例仍明顯偏低。

「男女薪資差距大」、「薪情大不同」,是眾人向來印象。實情相去不遠:所謂的性別薪資差距(Gender Pay Gap),以疫情爆發前的最後統計數據來看,德國差不多達21%,當然,如果考量男女性工作時間的普遍性差異,得出所謂「校正後的性別薪資差距」(bereinigter Gender Pay Gap),男女薪資的不同依然顯著,大致在7到17%的區間,即便是相同或類似工作,「男女不同酬」一樣存在。

對此而言,在官方統計中,台灣的兩性薪資差距,觀察2010至2021年的區間,基本上在15-17%之間擺盪,大致類似。如何解讀?不少學者直接訴諸「基於歧視」,也有不少觀察,認為「相對於男性,女性在空間與時間上的較缺乏彈性,對雇主誘因與好處較低」,才是結構上的主因。

如何解讀勞動市場上的性別不平等?

研究者與政府部門不斷的努力,想要解決勞動市場上的性別差異,當然就要正確的解讀肇因。有幾個常見的理論嘗試:首先,典型的性別角色論。這個研究取向認為,社會上存在著對於不同性別的「行為期待」,男性女性的「應有角色」預設,直接間接形成傳統的分工模式,如男性應為主要的家庭生計維繫者,而女性應承擔家庭主婦與母親的角色。

社會化理論則認為,性別角色與所謂性別規範,從社會上不停地複製,在孩童及青少年時期,透過社會化的學習,不同性別接收與內化了如此的前提預設。這個理論著重於「個人與環境的互動關係」,主張每個人總是被周遭環境所制約與影響,自然而然產生對於社會期待的不同反應。家庭,作為最初的社會化處所,常在很早的階段就植入性別角色的觀念。研究顯示,養育年幼子女的母親,該不該出去上班賺錢?孩子是否應該託付外在機構?還是應該自己在家撫育?這些絕對影響女性選擇或捨棄就業的因素,「社會化的結果」,導往女性的決定。

性別理論,告訴我們,應該區分生理性別(sex)與社會性別(gender),在勞動市場的抉擇上,前者未必是關鍵,而是社會過程中形成的後者,如同法國女性主義者西蒙波娃(Simone de Beauvoir)的名言:女人不是生而為女人,而是成為女人。這種標準建構主義的說法,也出現在1980年代,由West & Zimmermann提出的Doing Gender,做性別:性別,形成於日常生活中,特定的行為,被描述為典型的男性或女性特有,只要在勞動市場上談到這些,尤其是某些職業類別,自然產生對於不同性別的明顯影響。

制度論者,也試圖提出對於女性勞動市場處境的解釋。社會福利國家的建構,理論上應該有助於女性投入職場,但事實上未必。在Esping-Andersen眼中的所謂保守型福利國家,如德國、法國,向來將兒童的照顧,視為典型的家庭任務,進而透過補充性原則的運作,簡言之,只有個別家庭真的無法履行照顧養育責任時,國家才會介入。

此時,性別文化、性別安排,類似前述的刻板性別角色與分工之想像,常常導向女性「應該」負責家務的結論,進而影響勞動參與。制度論者也注意到了,某些國家政策,經常間接地制約勞動市場效果,雖然一開始並無此意,如對夫妻合併申報所得稅的「優惠」,分開申報的「不樂見」,形同造成女性投入勞動市場的障礙。

為何女性比較頻繁的中斷就業?

相對於男性,女性相對而言較為頻繁的「就業中斷」,通常來自於家庭因素,也是一個女性勞動的特有現象。研究顯示,第一個孩子出生後,女性的職業生涯就呈現持續性變動,包括就業中斷、實際工時之減少。如果有廣為被利用的育嬰假,制度性的托育支持,則通常在孩子兩歲起,媽媽們有必須需要關注的「重回職場」問題。

此外,相對於撫育子女,照顧其他的家人,例如長輩,對女性而言,比較難以預期與事先規劃,得到的支援也明顯較低,選擇更少,造成的財務負擔與自己健康上的負荷,也來得更加吃重。

基於家庭因素,決定女性是否選擇中斷原有就業的因素為何?在方法上的個人主義理論眼中,教育程度、家庭狀態、家庭收入,三者最為關鍵,這個理論主張,「社會文化的現實,只能從個人身上,微觀的建構出來」,而不能太流於所謂結構式的論證。已婚女性,相較於未婚者,中斷就業的時間較長,有數個孩子的就更長;教育程度較高者,中斷就業時間,顯比教育程度較低者來得短;家庭收入愈高者,中斷就業的時間越短;有年幼的子女,通常是單親媽媽退出勞動市場的主因,相對而言,孩子年紀較長,孩子的數目多寡,便與單親者是否中斷就業的關聯性薄弱。

不同就業部門與職業類別,也會對是否暫時退出職場的決定,產生一定影響:研究顯示,公部門就業的中斷期間,明顯較久,而母親在生下第一個孩子之前的工作類型,與生育後是否決中斷就業,也有密切關聯。如雇主有明確的支持措施,例如企業內托育兒服務,則育嬰留職停薪屆滿的女性,比較容易回到原職場,當然,法律制度的搭配,所謂母性保護、育嬰假、育嬰津貼等,也是重要影響因素。

如何不滅火燄,更增其光采

當代討論女性勞動市場問題,有個重要的觀念改變:必須意識到,女性在勞動市場上的不利處境,不是個人問題,不是女性自己必須去克服的障礙,而是必須擺在整體家庭政策上。在歐洲的討論中,由國家支持的彈性工時模式,包括空間上的彈性(居家),能提供夫妻、伴侶二人,適當地去共同分配就業與家務,非常關鍵。

歐洲知名的女藝人Senta Berger,有句耐人尋味的感言:女性之光芒與火燄不見,或許是因為旁邊站了個男性的滅火人,時時不忘澆熄她。

講到性別平等,努力促成其實現,不可忘懷作為個人自我實現與認同中介,極為重要的就業勞動。在女性勞參率明顯偏低的台灣,考量前述不同詮釋進路,分析不同類型的原因與困境,建置對症下藥的政策,才能改變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