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政見不該勝者全拿

政治

(讀者投書-作者為廢水處理廠操作員葉飄風。本文不代表《信媒體》立場) 

在我觀看台灣選舉16年間,大大小小的爭吵撕裂著台灣人每一塊肉,而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很清楚的可以看到一件事,那就是「勝者全拿」。

看著我自己的標題,我想大家也肯定吐槽我標題寫得不清不楚,不過大家觀看後有什麼好一點的標題,也可以討論。

在台灣這些年的每兩年一次的選舉過程當中,我們很清楚地可以看到,我們在討論「候選人」,除了討論他的「人品、身家是否乾淨外」,另外就是他參選的「政見執行率」到底有多少?

這就是我此篇文章要討論的核心重點,候選人的「政見執行率」是什麼東西?

認可甲候選人的人品、認同乙候選人的政見

候選人為了能讓更多的選民認可他,所以許諾了大大小小「各種承諾」,利用利益的牽絆使得選民願意投給他。

假設A選民跟B選民都因為「各自承諾」,而願意投給這個「甲候選人」,但不見得A選民跟B選民能夠接受對於「A跟B能得到的利益」,說不定A選民或者B選民會對於「乙候選人」的政見更認同。

但因為不相信「乙候選人」的人品跟信用,所以只好選擇「甲候選人」。

不知道我講到這裡的時候,大家有沒有察覺到我們過去這些年的選舉,是不是有這種很矛盾的認知問題?

這就是我為什麼標題會寫著「選舉政見」不該「勝者全拿」。

我們為什麼不出現這種,我們認可「甲候選人」的人品跟信用,也認可「乙候選人」的遠見跟構想。從而要求「甲候選人」去執行「乙候選人」的遠見跟構想。

況且每一個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哪怕這個人是我們支持的候選人,他也只能做特定工作量的東西。

優先執行認同感最高的政見

如果我們首先讓候選人將他的選舉承諾,先分為「主要未來方向」,比如嘉義市好了,到底是要以觀光為走向?運輸為走向?歷史文化為走向?然後再來就是所有候選人的「次要承諾」,這些政見承諾到底有多少是被更多人認同,然後按照投票的票選數,優先執行。

那麼,是不是我們支持的候選人就不需要勉強自己每一個都要做到,也不需要放棄雖然是我們很討厭的政客,但真的覺得他提出的看法跟政見真的很不錯,真的希望他的政見也可以被執行。

這就是為什麼我的標題會寫著,「選舉政見」不該「勝者全拿」,相反的是,「選舉政見」應該「認同最多的先執行」。

但投票本質上就已經很花時間了,不該同時「候選人」跟「選舉政見」同時被進行,最好的方式是,當候選人當選後,「選舉政見」應該是用1個月的時間,讓所有選民另外找時間去當地縣市政府門口投票。

不知道各位是否認同我的見解,如果認同,請多分享給台灣所有的政客們,不分藍綠白黃,只願台灣的民主能夠被世界各國認同並模仿學習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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