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都花掉一半了106年國營事業預算立院至今沒審

立法院

6日民進黨團表示將開三次臨時會,第一次臨時會鎖定前瞻條例與年金改革,有可能加入促轉條例,第二次則將由行政院報告前瞻計畫預算,預計在第三次臨時會完成三讀。不管是前瞻、年改還是促轉,朝野之間仍有許多爭議,可說是法案深水區。不過特別預算討論得如火如荼,早該在去年通過的106年度國營事業預算,卻遲遲沒有二、三讀。

根據預算法51條,每年的預算應該在會計年度一個月前完成審查,意思就是說106年的國營事業預算最晚應該在105年11月30日通過,但到現在將近半年過去,八字還沒一撇。

預算變決算已經不是第一次

依照預算法,如果立法院未如期審議明年度的預算,各單位幾乎可以直接花用,端看近五年來的國營事業預算審查,都不是在前一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審查,等到該年年中、年尾完成審查幾乎已經成為常態,就以105年來說,當年的國營事業預算竟是在該年最後兩天,直到12月30日表決252次才通過,該花完的錢早就花完了。最慘的是,當時還只是處理完前一屆國會該審議的預算,106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是等到今年的臨時會才完成表決。

近五年國營事業預算在立法院通過的時間,都是在預算法規定的時間之後。

最誇張的是,102年的國營事業預算,在當年五月還在進行黨團協商,後來因為朝野氣氛僵硬,朝野處於「關閉協商大門」的狀態,預算沒有下文。在主計總處網站上,也查不到102年國營事業的法定預算書。103年的國營事業預算也不遑多讓,等到103年都過完,才趕著三讀通過。從預算規模來看,每年中央政府公務預算約兩兆,但每年國營事業與基金的預算約5.1兆,更需要立法委員看緊荷包。

必修課被當還要選修課?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理事長黃秀端表示,預算審議延宕後果,就是讓被監督的國營企業利用預算法第54條的後門條款,除不得使用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預算外,既有計畫仍可繼續執行,使得預算法原先為避免預算審議進度延遲,而影響政府施政中輟的彈性設計,成了國營事業光明正大規避監督的後門條款。公督盟研究員田君陽提到,其實國營事業預算在各委員會已經有近百場會議處理,可是這些決議都必須等到院會二、三讀才能生效,沒有排入院會等於沒有用。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長高茹萍比喻,中央政府與國營事業預算就像是大學的必修課,現在必修課都還沒過關,卻還想要修「前瞻特別預算」的選修課,「我們還能信任立法委員幫我們看緊荷包、緊守預算嗎?」國營事業預算延宕,但大部分延續性的預算都能繼續執行,還能執行8成範圍之內的業務,早就見怪不怪;即便如此,大概還是有50億的新興計畫無法啟動。

高茹萍提到,盛暑即將到來用電負荷增加,許多台電電網基礎輸配設備、綠能發電、再生能源發展等計畫皆可能因為預算審查延宕的關係而無法進行建構。

黃秀端也表示,事實上在公督盟評鑑中,第九屆立委的表現比以前表現好、更透明化,上榜優秀立委的人也變多。下半年開始,「若執政黨連基本的正常預算案都沒辦法三讀通過,民眾如何相信國會能嚴格審查前瞻特別預算?」黃秀端也指出,下半年開始,部分現任立委將投入地方縣市長初選,令人不禁擔憂106年度國營事業及基金預算協商恐怕又會草草了事;倘若國營事業的預算監督失效,又無法控管特別預算持續編列,立法院將淪為預算審查的橡皮圖章。

臨時會恐不排入

105年的國營事業預算是在去年年底通過,原訂是在當年七月的臨時會就處理,不過當時國民黨不斷提案、表決,企圖杯葛預算審查,所以一直到年底才處理完。這次臨時會又要處理前瞻、年改、促轉三大法案,朝野意見早就爭議不斷,民進黨團書記長李俊俋表示,「因為臨時會必須要有特定議題,那特定議題都還沒有辦法解決,所以是否有辦法把國營事業塞進去,可能會有意見,這部分我們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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