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隱形傷痕》為何比誰都還要「聽話」的女兒 進入職場反而成為職場適應不良者?

書摘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有些人總要把自己遭受的痛苦還給他人才能釋懷─新聞報導中時有所聞的報復駕駛就是最具代表性的例子,那些人控制不住怒火,選擇對別人做出攻擊性的舉動。

縱使性格沒有問題,我們偶爾也會忍不住宣洩鬱悶和委屈的情緒,比如感覺自身權益遭到他人侵害時,或者覺得未能正常行使自身權益的時候。但是,這世上卻有人因為太過憤怒,所以想讓對方受到和自己一樣的傷害,或者將其趕出群體,加以孤立。

知名精神醫學教授斯圖亞特.尤多夫斯基(Stuart C. Yudofsky)指出,動不動就展現出極端憤怒的人通常有三種特質:剝削、憐憫不足、缺乏良知。

① 剝削:「因為沒有人給我,所以我要搶走它。」

② 憐憫不足:「我不會給予別人我得不到的東西。」

③ 缺乏良知:「要是我沒有因此受傷,那就不算是傷痛。」

職場適應不良者彆扭的一天

在家裡明明是孝順父母、以身作則的人,但在外人眼中怎麼會是完全相反的評價呢?難道兩者之中只有一個是真面目、另一個則是假的嗎?不,這兩種面貌其實都是同一人。

我在諮商室認識了將近三十歲的夏榮,同事稱呼她是「職場適應不良者」,也就是「對任何事都很敏感,就算沒什麼大不了,也會製造負面風向,引起爭議」的人。

她覺得如果某件事不公平,就要立刻提出抗議,這樣才不會感到難受。在她的認知裡,這種時候本來就該有人站出來說話,同事卻認為她在找麻煩。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樣,她不曾在同一個職場待超過六個月。雖然不到三十歲,但她已經做了第三份工作了。

她向我訴苦,說不明白問題點究竟在哪裡,她不過是說出了真的需要改善的地方。況且,同事們一開始都贊同她的意見,卻在她告訴主管後裝作毫不知情,讓她覺得自己遭受所有人的背叛。

讓她火冒三丈的事情大致如下:

● 已經下班的主管打電話向下屬交辦工作。

● 為了根本不急的工作,把說好結束外勤工作就能直接下班的人員叫回公司。

● 老是毫無預警地召開會議或要求加班。

這種事情在大部分的職場都很常見。雖然公司理當阻止這種事發生,但這似乎不是一發生就能提出抗議、要求公司調整人事的情況。

為了確認她的同事是不是和我抱持著相同的想法,我接著這麼問她:「妳認為那些同事看似贊同卻不一起行動的原因是什麼呢?」

「他們應該是想找條生路吧,因為不能被主管盯上……太卑鄙了。」

夏榮的怒火衝向不跟自己站在同一陣線的同事們,她認為自己成了箭靶,心中滿是委屈。

事實上,與他人議論你在職場中發現的問題並沒有錯。然而,重要的是,你該如何議論這個問題─是否有顧及既有的環境和情況,並且找出適當的程序,以體制的觀點切入。

可惜的是,夏榮無視這一切,只是自顧自地表露情緒,再加上她每次情緒激動時,說話的音量就會變大,語速也會變快─在同事眼中,這個模樣說不定特別有攻擊性和敵對感。

為什麼會生氣呢?

一般來說,表現憤怒的方式大略可分為① 宣洩、② 壓抑、③ 調節,而多數人使用的方式是壓抑或宣洩。

人們總是習慣在生氣的當下告訴自己「忍耐一下吧,只要過了就沒事了」、「說了會有什麼改變嗎?忍耐一下吧」、「忍耐一下吧,這樣別人才不會覺得我心胸狹窄」,試圖以這種方式來壓抑自己的怒氣。

但是,如果這個「忍耐一下吧」不止一次,致使你掉進「忍耐一下吧、忍耐一下吧、忍耐一下吧……」的迴圈,抑或怒火變得過於激烈時,你將會跳過忍耐的環節,直接來到宣洩的階段。由此可知,壓抑或宣洩憤怒的人自然比調節憤怒的人還要多。

為了釐清和夏榮一樣都是選擇宣洩憤怒的人(易怒者)的內心想法,我們需要先了解他們看待人際關係的態度。

與他人發生不愉快的事情時,我們會感覺到不安、恥辱、折磨等痛苦的情緒。一般人為了守住自己的自尊,通常會盡力不讓別人發現自己正處於這類負面情緒的狀態,並且裝作毫不在意─倘若表現出沮喪或失望的模樣,稍有不慎就會使自己在彼此的較勁中屈居劣勢,抑或形同承認自己不如對方。

選擇宣洩憤怒的人就不一樣了。與其坦率地表露情緒,不如用更大的聲音與動作表達出強烈的憤怒,以威嚇的方式把所有的問題通通推到對方身上─這可說是一種不願認輸的心態,只要對方愈不知所措,愈覺得自己的憤怒得到了認同。

洋洋自得的心情會讓他們不只對家人如此,也會開始對朋友、同事等其他人做出這類舉動,甚至還會在各種情況下實驗這種做法。簡而言之,他們認定這樣做是可行的,日益相信沒有比這更快、更容易、更確實地獲得肯定且還能壓制他人的方法。

如果非要定義此刻的憤怒,它可以說是心理學家阿諾德.拉扎勒斯(Arnold Lazarus)提過的「對抗『侮辱我和我的一切之攻擊』時,油然而生的憤怒」。

另一方面,有些人的憤怒則來自於心理學家布魯諾.貝特罕(Bruno Bettelheim)所述的「將自己視同加害者」(意同「複製加害者的行為」)─童年受虐的人長大後成為加害者,以憤怒表達童年遭受的暴力、虐待及未平復的創傷。

修復人生檔案的和解練習:當嚴格的規則佔據內心時

前述案例中的夏榮從小就在十分強調社會與道德規範的家庭環境中長大,她的生活中有很多「必須……」或「不能……」的準則,一舉一動皆論及善惡,宛如接受法官的審判。每當她說出自己的意見時,父母就會認為她在找藉口或辯解,讓她感到相當委屈。要是想為自己洗刷冤屈,只會遭受更多的責難,因此,維持和平最好的方式就是順從父母的話。

內心具有嚴格規則的人之所以容易在人際關係中受傷,那是因為他們希望別人能遵守自己的行動準則。假如是既有的法律規範,旁人自然會按照她的說法行事;假如純粹是個人想法,那就另當別論了,因為人們會將她歸類為只會提一些不必要、無理要求的適應障礙者。

既然如此,在家裡表現得千依百順的夏榮,為什麼在進入社會後反而成為職場適應不良者呢?這是因為她是比誰都還要「聽話」的女兒。

聽話的子女會在父母面前壓抑自己的情緒,但他們也會有和父母的想法不同、想要表達意見的時候。然而,他們不能發表任何意見,只能任憑憤怒、憂愁、恐懼等情緒持續累積,委屈不已。

因此,每當委屈湧上心頭時,夏榮就會成為比誰都嚴格的檢視者,變得和她的父母一樣,開始論斷別人的善惡。她遵守了如此多的準則,卻看見那些人無視這一切、依然活得很愜意,這個現實令她感到相當憤怒,讓她忍不住想要剝削他人的感受,所謂的憐憫自然也隨之消失。

認為自己在職場與人際關係中遭受委屈的人,總是執著於誰犯的錯更嚴重,想要追究到底是「自己的錯」還是「別人的錯」,以報復加害者。可是,「尋找加害者」對於撫慰受傷的內心並沒有多大的幫助─儘管這麼做可以暫時舒緩情緒,卻無法解決問題。所以,這時候應該把心思放在內心真正的訴求上。你的本意應該是不想再受到傷害,而不是對付別人。

因此,若要從令人委屈的泥淖脫身、不再獨自背負枷鎖,你必須先坦承自己想要的其實是共鳴,而非宣洩怒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