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公文、判決書都可以!行政院通過「生成式AI指引」 AI寫判決酒駕、人頭帳戶案件9月先試行

科技趨勢

ChatGPT等生成式AI崛起,司法院日前表示,已開發出AI系統來撰寫不能安全駕駛、幫助詐欺兩類的犯罪裁判草稿,以供法官裁判時參考,預計9月開始試辦。

今(31)日行政院會則通過公部門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顯見在這波浪潮中,使用AI已是趨勢,公部門也要擁抱科技。

 AI也能寫判決書,酒駕、人頭帳戶2罪先試辦

司法院表示,為了減輕法官工作負擔,提升審判效能,在2020年至2021年開發不能安全駕駛(俗稱酒駕)、幫助詐欺(常見行為包括人頭帳戶)2類犯罪的量刑智慧分析系統基礎下,於去年4月開始發展生成式AI應用,希望以AI來撰寫這2類犯罪的裁判草稿,供法官製作裁判時參考。

以刑事庭法官為例,2017年每位法官平均月結案數達63件,雖然有逐年降低的趨勢,但2022年,每個月仍有近60件,其中又以酒駕為最大宗占1/4,加上竊盜、傷害、詐欺及毒品占全部案件的6成7。

據《 自由時報》報導,未來只要法官勾選「有罪/無罪」、「自白/否認」、「適用法條」、「犯罪事實是否引用起訴書」、「據上論斷包含程序或實體法條」,送出後AI就會寫出包含主文、刑度、事實、理由、法條等一篇完整的判決草稿。

不過,司法院強調,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及決定量刑等核心事項,仍完全由法官自行決定。

司法院規劃酒駕和幫助詐欺2罪AI系統,預計下週複驗通過後,將擇定幾家法院進行試辦後再全面上線,另外,以AI撰寫毒品裁判草稿開發案也於去年底發包,目前正在進行系統開發,預計12月試辦上線,接著將發展「民事交通損害賠償」、「消債更生、清算」等事件裁定草稿自動生成開發案。

司法院比你更會用AI,2月就推出系統供法官查詢量刑

事實上,除了用AI寫判決書,司法院因應國民法官上路早在今年2月就全面啟用「AI量刑資訊系統」,希望透過整理大量裁判資料,提供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查詢類似案件的量刑趨勢,進而做出量刑。

AI量刑資訊系統可分為事實型模式和評價型模式。事實型模式是從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內容中,挑選出量刑因子進行歸納整理,使用者可用個案事實內容進行查詢。此模式犯罪類型包括,酒駕、詐欺、竊盜、傷害、肇事逃逸等案件。

事實型AI量刑資訊系統。(圖片來源/司法院)

評價型模式則是從判決說明中的量刑審酌事由,歸納係說明刑法第57條哪一款的量刑審酌事由,並研判係屬對被告有利、對被告不利或中性的量刑因子,並進行歸納整理,使用者可以用個案的量刑情狀進行查詢。此模式的犯罪類型包括槍砲案件、毒品案件、妨害性自主案件。

評價型AI量刑資訊系統。(圖片來源/司法院)

不過,雖然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的判決陸續出爐,但司法院並無多說明關於AI量刑資訊系統的實際使用情形。

行政院通過公部門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使用AI也防範AI

行政院則在今天才通過「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草案)」,開放公部門使用生成式AI,但不得用於製作機密文書,業務承辦人也不得向生成式AI提供公務應保密、個人及未經機關(構)同意公開之資訊,亦不得向生成式 AI 詢問可能涉及機密業務或個人資料之問題。

此外,各機關使用生成式AI作為執行業務或提供服務輔助工具時,應適當揭露。

行政院院長陳建仁表示,面對瞬息萬變的AI發展,AI法治規範仍須與時俱進,請國科會持續觀察全球AI發展趨勢與因應作為,滾動修正本指引;並請數位部帶頭建立相關規範及教育訓練機制,促進政府在運用AI提升行政效率的同時,也能秉持負責任及可信賴的態度,並保有自主思維及創造力。

至於《AI基本法》的時程,國科會副主委林敏聰表示,原則上就是先指引後法律。他指出,因為AI技術變化非常快,對產業的影響仍持續發展中,將考量國內外技術、國際上法規的綜合發展及AI的風險等因素持續評估再往《AI基本法》的方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