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申報帳戶筆數較上年成長 英與澳日不同調 財政部:國稅局將深入調查

稅務

財政部國際司今(31)日公布111年度「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下稱CRS辦法)申報資料統計,申報之金融機構共有1814家,申報屬澳洲、日本或英國稅務居住者持有或控制之金融帳戶資料共計有16.5萬筆,較去(110)年帳戶筆數增加14.31%。

財政部說明,此顯示我國與澳洲、日本及英國經貿投資關係往來密切,雙方進行稅務資訊交換合作具實質意義,有助增進稅務資訊透明。

英與澳、日不同調,財政部:確切原因待國稅局調查

根據統計資料,澳日英三國之帳戶筆數皆在111年度增長,然帳戶餘額(存量)與收入金額(流量)年減率則分別為14.81%、35.85%。其中英國3項目皆增加,與澳洲、日本不同調。國際財政司副司長李明機表示,初步來看,原因與總體經濟環境並沒有完全正相關,「會針對比較大額的異常部分會請國稅局深入調查」。

帳戶111年12月31日餘額及111年度支付或記入之股利、利息、出售或贖回金融資產收入總額或其他收入金額,經換算為新臺幣列示如上表。(圖片來源/截自財政部新聞稿)

去年實地查核僅2家,金融機構常見缺失分3項

財政部表示,各地區國稅局自111年進行檢查發現,金融機構大多已訂定內部規範,並自行辦理或委託第三方機構不定期進行內部稽核,僅少部分受檢機構尚未跟上,去年實地查核的家數,全台僅2家。

而常見缺失主要分有,例如不熟悉CRS辦法相關規定或未訂定內部遵循作業流程;審查缺失,例如欠缺完整英文版自我證明文件、未能驗證稅務識別碼正確性;最後一個,申報環節可能會遇到金融機構申報內容不完整等,財政部表示,國稅局會分別就該等缺失提供改善方案建議。

財政部:去年為宣導年,今年將開始處分

財政部表示,去年是輔導期,並未做出裁罰,輔導期過後已將缺失態樣公布於網站上,以後每年5月都會照常辦理,供金融機構瞭解業界整體缺失情形,而金融機構應於每年6月1日至30日完成CRS申報,在第1輪抽樣書面檢查後,會由國稅局以風險為基礎,對所轄金融機構進行實地檢查,確認金融機構遵循CRS相關規定情形,「並不會全部都實地檢查」,處分則依照稅基法辦理,分情節輕重進行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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