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擺爛害民眾房屋面臨被拆?陳椒華:監察院報告明顯違反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政治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6)日帶領眾多受害民眾召開記者會,指控地政人員鑑界不實,導致人民居住房舍面臨被拆除或產生安全威脅,甚至在官官相護下,資料也不提供,使被害民眾想尋求司法救濟也常難以得到公正審理,「這像話嗎?」受害民眾還表示,向地方政府反映,還得到公務人員的嗆聲:「你們去告啊!」讓當時許多受害民眾傻眼。

陳椒樺說,此次陳情主要為新竹竹北以及台中清水2案,都與指界、鑑界不實相關,還牽涉到不實登載、刑法等相關罪刑,居民將不排除提出控告。

相關公部門今日也有與會,包含新竹縣地政處、竹北地政事務所等,但並未針對不提供資料等爭議進行說明,僅表示會進行再協調;發言時不斷重複法條,強調自身依法行事。(攝影/李海琪)

新竹竹北案:監察院、竹北地政欺瞞法院,民眾房屋面臨被拆

台灣公民財產權益保障協會理事長、同時也是受害者的曾利蓁表示,民國92年6月為興建屋舍申請合法土地鑑界一事竟遭竹北地政事務及監察院隱瞞,導致法官做出錯誤判決。

曾利蓁秀出證據說明,此爭議纏訟多年,在110年向台北高等法院繼續上訴時,法官請他調卷,竟發現監察院報告中明明有92年鑑界紀錄和鑑界複丈圖,然而,監察院交給高等法院的文字報告中,卻登載92年並沒有土地鑑界。

此外,曾利蓁表示,竹北地政發函給高等法院的公文上,指出92年6月未做土地鑑界,只有建物測量,等於提供假的證物給法院。他額外補充,當時法院要求鑑界資料,「竹北地政不給我,他說沒有資料」,導致敗訴,如今法院祭出拆除通知,讓他無法接受,他無奈地說,新竹縣政府、竹北地政和監察院都說92年沒鑑界,但是監察院自己的調查報告都有記載。等同監察院與竹北地政有同時欺瞞法院之嫌。

92年鑑界結果被忽略,鄰居申請二次鑑界突內移5米

曾利蓁表示,92年鑑界界樁鋼釘釘在水溝邊緣,101年12月二次鑑界時,界樁卻被水利署二河局和竹北地政局遷移至往內5公尺的地方,之後國土測繪中心也沒有根據92年鑑界地籍圖及水溝邊緣界樁鋼釘進行鑑定(僅根據101年鑑界結果),以不實移動的界樁要拆他家,他堅決反對並要求國賠。

陳椒華總結表示,「監察院自己都有調到竹北地政的鑑界報告,竟然在公文書登載不實」,完全欺負民眾不懂相關事務,「竹北地政不僅不給民眾資料,還跟法院說沒有測量成果圖」。

而法院最後只能以地方地政單位提供資料為判決主要依據,陳椒華嚴厲批評,「很扯!」監察院報告明顯違反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竹北地政事務所則是作假證及登載不實,也違反刑法,故要求調查不法、拆屋還地暫緩執行;國土測繪中心也無根據92年鑑界地籍圖及水溝邊緣界樁鋼釘進行鑑定,要求重新鑑界。

許多相關民眾抵達記者會現場,表述自身看法與冤屈,中途講到此案並非個例,與政府溝通還被嗆「你去告啊」,大家生氣又無奈。(攝影/李海琪)

台中清水案:界址從從崁底移至崁頂,居安受到威脅

陳情人兼協會成員羅鳳英拿出示意建築模型仔細解釋,雙方地界位於水田,都需墊高地基並建設擋土牆,我方位於南側、甲方為北,但清水地政將正確界址往南移、從崁底位移至崁頂後,導致我方失去石駁崁擋土牆,結果該所協調會又提出在石駁崁上建排水溝,「還給甲方經費」,完全忽略擋土牆是居住安全的保障,「把擋土牆變成水溝,這很嚴重」。

陳情民眾羅鳳英拿出自製建築模型解釋發生經過。(攝影/李海琪)

羅鳳英說,水溝施工後,石頭鬆動必會產生骨牌效應,若遇雨水沖刷,墊高地基發生土壤液化、流失,屆時房屋被波及傾倒,誰要負責任,「對其他14戶也都很危險」,居民不排除提告,要求清水地政所不能不實指界。

目前2案處公私協調階段,記者會後將繼續討論、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