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換短袖要超過氣溫30度!警察「熱死」沒保障 安衛辦法形同虛設

勞動議題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偕同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蕭仁豪、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副理事長鄭少書在今(2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7月台中一名員警值勤時因疑似中暑昏迷送醫不治,已暴露了長期外勤警察執勤的熱傷害問題,然警政署卻未依「公務人員職業安全衛生辦法」(簡稱安衛辦法),提出高溫防護措施,甚至還繼續維持不合時宜的制服換季規範,可見警政署缺乏基本的職安觀念與規劃。

同時,林淑芬指出,保障公務人員職安的安衛辦法嚴重缺乏明確的指引給各機關進行職安規劃,「辦法說你要來防止高溫之危害、你要採取安衛措施,可是就只有這一句話」,反觀勞動部的「職業安全衛生法」(簡稱職安法)有各項戶外高溫、作業安全的具體指引相差甚多,他坦言,警消受雇於國家,「國家政府更有責任應該扛起讓他們免於遭受到職業災病的風險」。

林淑芬表示,根據自然氣候變遷期刊研究,氣候變遷每天造成約10萬起與高溫有關的死亡案件,氣候問題造成健康於經濟問題大家必須面對。(攝影/李海琪)

記者會中,兩協會也點名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稱保訓會)應立即修正安衛辦法,增列行政罰鍰,甚至使其具有強制性,以遏止機關職安保障不力,並且要與考試院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跟具有職安防治經驗的勞動部職安署研議公務人員適用的職安衛指引,保障公務員的職業安全。

政府漠視熱傷害問題,警員換短袖需超「攝氏30度」

蕭仁豪指出,氣候變遷導致夏季變長,但台灣基層員警卻因不合理的制服換季規定,無法依照個人「熱適應」的能力更換長短袖制服,他說明,員警站交通崗或巡邏時都承受著高溫風險,「在32.34度大太陽下騎機巡3.4個小時,那真的會很想死」,這透露出不只是工作服規定不彈性,也反應出高溫下,勤務長度的合理性須檢討。

他強調,員警工作服的舒適性相當重要,然而協會向警政署發函反應換季問題,同時還檢附今(112)年氣溫變化凸顯氣候狀況,警政署居然回應,「換季時間的決定,是以當月有多少天達最高溫30度」來決定,蕭仁豪痛批,此回應不科學也不現實,台灣長日照、高濕度,「28度穿長袖就已經到達臨界點了」,這在熱危害指數計算已經到達「危險」程度,警政署的意思難道是「除非危及生命,不然不用換季」嗎?完全可看出警政署非常缺乏熱傷害的概念。

鄭少書也表示,基層消防員因經常暴露高溫環境救災或運送患者,「環境只有很熱跟超熱兩個選擇」,因此相當了解熱傷害的威脅,同時因為消防體制中央、地方分而自治,會依照各縣市的財政狀況進行相對的防治方式,例如採購冷卻背心等;反觀一條鞭的警政體系,在有現成範例參考的狀態下卻交白卷,甚至導致員警熱傷害死亡,呼籲警政署立刻著手改善。

熱傷害防護規定不明確,公務機關內部也缺乏反應機制

蕭仁豪表示,雖然公務員保障法第21條有規定,公務員的保護政策若有瑕疵,可以申請國賠,但是若相關政策、措施不具體,此項規定其實形同虛設,「因為規定如果不具體,我就無法指出哪裡有瑕疵、就無法請求國賠」,制度若不完整或有些模糊時,這些保障其實看的到、吃不到。

此外,職安法27條規定,為了防止職業災害,企業需設置協議組織,讓內部員工、甚至邀請第三方一起反應、討論職業災害的相關規範,「但是在公務機關內缺乏這樣的組織」蕭仁豪直言,若缺乏管理層與基層的討論機制,就算有看似完整的法律,實務上也很難執行,「在公務員這邊就會變成上對下的關係」,導致在討論健康權保障時,有窒礙難行的情況。

保訓會:將合作研修安衛辦法,警政署:10月中前完成制服換季修訂

針對以上問題,保訓會保障處處長黃秀琴回應,因為保訓會與勞動部組織結構不同,「人家(勞動部)還有勞安衛生研究所」,因此在某方面的確會不夠周全,但保訓會已經盤點職安法中可適用於公務人員的部分並納入安衛辦法內;至於克責部分,近期保訓會將會與兩協會合作研修。

保訓會、行政院人事處及警政署皆到場回應訴求,警政署位於另一側,未在圖內。(攝影/李海琪)

警政署行政組副主任回應,106年已有個別要求外勤單位,夏天盡量不要機車巡邏,並在108年警政署也有授權給派出所所長、分隊長決定換季時間,不過以後除了大型集會,會朝向讓員警能夠自己決定長短袖制服的方向修改規定,他強調,相關訴求警政署絕對重視,會在下次換季10月16號前完成制服換季辦法修訂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