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多萬弱勢遭忽略 民團:政府應正視這群被排除在社會救助體系外的貧窮人口

政府政策

由多個民間社福團體組成的「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簡稱社救盟)今日(25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公布今年8月發起的一項針對貧窮政策的全國民意調查結果,呈現當代台灣民眾對於貧窮的感受,對社會救助制度的看法,與對制度改革的期待。

社救盟指出,人民主觀感受的貧窮率與近貧率,與政府正式承認的貧窮與近貧人口之間存在巨大落差,凸顯出現行社會救助制度因戒嚴時期遺緒與嚴苛審查規定,而未如預期發揮最後一道安全網的功能。

社救盟表示,台灣的社會救助制度還沒真正解嚴,呼籲各組總統候選人應承諾積極改革社會救助制度中不合時宜的規定,才能建立讓200多萬貧窮人民與180萬近貧人民有安全感的國家。社救盟提出多項具體改革訴求,同時也要求現任中央政府不能卸責,應盡速提出預計的修法時間表,並在修法之前先以政策及行政技術啟動實質改革。

社救盟提出的具體訴求包括:

一、正視貧窮人民的存在與不安全感:

政府應正視200多萬被排除在社會救助體系之外的貧窮人口,每年例行統計及公布我國真實貧窮率與近貧率;中央政府統計的貧窮率要貼近人民的真實感受,而非只有加總各縣市的中低和低收入戶人數(不到60萬人,約為全國人口的2.6%)。

社救盟今年8月的調查顯示,全國約有9%的民眾認為自己處於貧窮狀態,且五年內無法脫貧。另外約有7.8%的民眾認為自己接近貧窮,只要一遇到危機就會落入貧窮。9%貧窮率與7.8%近貧率,全國共計近17%的民眾認為自己缺乏任何資本來因應生活上的危機、風險和衝擊。

同一份調查顯示,大多數的(76%)台灣人民擔憂,自己的收入難以負擔愈來愈高的物價與生活成本,包括有4成以上(40.9%)的受訪者表達了強烈的擔憂。擔憂的原因包括:收入增加的速度趕不上生活成本的增加(42%)、收入和生活成本增加的速度差不多,但沒有多餘的錢備用(37.9%)、 收入減少生活更加困難(18%)。

社救盟指出,由於收入被物價上漲抵銷了,使個人很難有餘力預防生活風險和儲備資本挺過下一次危機。就像站在水位不斷升高的河裡,面臨有一天會滅頂的恐懼,而且難以期待政府或家人的救援。這種不安全感在所有的年齡層和工作型態,都普遍很高,又以從事短期與臨時性工作的人危機感最高(86%)。

二、正視貧窮第一步--社會救助要解嚴:

社救盟呼籲,各組總統候選人應公開承諾,第一屆任期內完成《社會救助法》大幅修正,廢除戒嚴時期以來的不合理規定與不信任人民的價值觀,改革不符社會實況的陳舊規定,以強化積極救助貧困人民的安全網宗旨。

1. 廢除「虛擬收入」規定:「虛擬收入」設算制度源起於1963年的戒嚴時代,《臺灣省社會救濟調查辦法》的補充規定,後來經過多次內容變形,精神卻不斷借殼還魂,在2004年再被行政院寫入《社會救助法》的本文中而延續至今。「虛擬收入」制度預設無收入者「應該要有基本工資或行業平均經常性薪資」,60年來使無數貧困人民無法獲得低收入戶補助,更將原為保障勞工生計的基本工資誤用為排除窮人的工具。

今年屆滿60週年的「虛擬收入」規定,至今仍是台灣獨步全球、令國際學者嘖嘖稱奇的怪異法規。「虛擬收入」制度把工作收入低於最低生活費的勞動者當成不事生產的人與潛在的福利詐欺犯,體現出威權政府不信任人民的防範心態。社會救助解嚴的第一步,應該直接廢除「虛擬收入」規定,脫離戒嚴時期威權政府的價值觀。

今年8月社救盟的調查顯示,台灣民眾過半數的主流民意(53.5%)認為「虛擬收入」規定不合理,比認為合理者遠高出16個百分點。台灣民眾已經揭破,「虛擬收入」就是一件「國王的新衣」,是這個國家的公僕硬套在主人身上的不存在的收入。

2. 放寬申請低收入戶的戶籍限制:現行有關戶籍地與居住地須一致的法規,排除了大多數的無家者、許多無法入籍的租屋族,與約28萬已在台灣建立家庭、工作繳稅或扶養孩子但尚未取得國籍及戶籍的新住民,申請低收入戶的機會。

社救盟調查結果發現,約有6成的台灣人民,將近三分之二的民眾認為,即使新住民尚未取得我國國籍,也應該要有資格申請社會救助,以確保家庭經濟安全。社救盟呼籲,現行社會救助法規已跟不上社會變遷,應在原則上放寬戶籍限制。

3.低收入戶審查應優先採信任原則: 政府應優先採「信任原則」審查低收入戶申請案件,搭配事後檢舉與調查等防弊方式,取代現行過度嚴苛的事前審查。中央政府要有政策積極協助地方政府落實信任原則,才能及時接住墜落的人民。

社救盟的全國民意調查也顯示,台灣多數民眾(52.5%)認為,政府應該用信任原則取代防弊原則,放寬事前審查的標準,以讓大多數需要救助的民眾及時獲得救助。如果政府想防止少數人騙取補助,等補助發放之後再透過檢舉和調查就足夠了。贊成以上做法的民眾比例已經過半,而且比不贊成者遠高出約10個百分點。

社救盟指出,從相關社政實務數據也可佐證,99%以上的大多數台灣人民都是誠實的,如果政府還不能在原則上信任人民,那人民為什麼要信任這個政府?

三、社會變遷,民心思變--社會韌性要強化:

除了揚棄舊時代以來的錯誤之外,由於現今家庭的支持功能已經比過去弱化,民眾期待政府的社安網不能再躲在家庭後面,而應在扶助貧困上扮演主要角色。社救盟呼籲,各組總統候選人應公開承諾,第一屆任期內推動以下的具體政策與修法工作,使社會救助部門有能力扮演更加積極的安全網角色,以強化面對未來危機的社會韌性,包括:

4. 調整家庭總收入列計規定以貼近社會實況:現今家庭的扶助功能已經弱化,《社會救助法》現行的家戶總收入列計方式已不符合台灣社會現況。社救盟建議:(1) 未同居共財的尊親屬之資產,應不列入已成年卑親屬的家庭總收入。(2) 具有歸化資格的新住民應該具有低收入戶申請資格。(3) 新住民的外國親屬之資產,不應計入低收入戶申請人的家庭總收入。

現行「殘補式」的社會救助體系,把貧窮者的主要扶助責任都歸給家庭,政府只承擔次要的、補充性的角色。對照之下,全國民意調查顯示,台灣主流民意認為政府的救助責任應該優先於家人,至少不能低於家人的責任,顯見民心思變。有31.7%的台灣民眾認為政府應優先提供救助,不足之處再由家人協助;另有33.3%的民眾認為政府與家人應該各承擔一半的救助責任。這兩項加總起來就佔了65%,簡言之,大多數的台灣民眾認為:政府不應繼續自居為「殘補式」或「補充性」的角色,而應該承擔一半以上、優先於家人的社會救助責任。

跨國婚姻已經是常態的今天,已具台灣國籍和戶籍的新住民,申請低入補助時卻被政府把原生國父母親的資產都列入家庭總資產,即使原生國父母親不是台灣國民、也沒有住在台灣。調查結果有56%的台灣民眾認為這種做法不合理,比認為合理的人遠高出21個百分點。社救盟認為,台灣人民幫政府上了一課,主流民意願意以更友善包容的態度對待新住民,在新住民家庭需要幫助的時候伸出援手。現行的社會救助法規和行政方式已經太過陳舊,無法因應新時代的台灣社會和家庭型態。

5. 強化「階梯性脫貧」機制《社會救助法》應參考先進國家經驗,設計友善貧窮家庭與貧窮青年的「階段式脫貧」機制,幫助中低與低收入戶逐步脫離貧困。

現行《社會救助法》第15條與第15-1條雖然設計了3+1年的寬限期,但綁的前提條件很多,各縣市各行其政而無共同準則,實務上甚至有些地方政府以「一生只能用一次」來操作,導致低收家庭不敢使用寬限期。這種情況使低收入家庭仍然面臨「斷崖式取消補助」的恐懼。

社救盟主張,在寬限期之後,政府應該根據收入逐漸減少補助,而不是立刻取消全部補助,以讓低收入家庭有機會分階段脫離貧窮。社救盟全國民意調查也發現,有八成六(86.7%)的台灣民眾贊成這類「階梯式脫貧」機制。「階梯式脫貧」有如此高的民意基礎,政府甚至可以參考英國做法,在一段期間和額度內提高補助鼓勵低收入戶提高工作收入,再依收入情況逐步調降補助。

6. 制定無家者專章及專法:為了解決目前9成以上的無家者都沒有低收入戶資格,有4成以上的無家者已經流浪超過5年以上,逐漸進入長期流浪狀態的問題,社救盟建議,《社會救助法》應增訂〈無家者專章〉,對於居住弱勢者,先把最後一道防線的破洞補起來。進一步,則應落實2017年聯合國專家審查台灣國家人權報告的建議,制定《無家者權益保障專法》,幫助人民預防陷入無家可歸之困境。美國、英國、日本與南韓都已制定無家者專法,領先我國10到30年之遙。

社救盟全國民意調查也顯示,51.8%的台灣民眾贊成對流浪一段時間的無家者直接給予低收入戶資格,比不贊成者高出9個百分點。關於流浪幾年以上可以給予低收入戶資格?贊成者中有6成以上的人認為,最多流浪3年就可以直接給予低收資格。這個結果也符合實務上的觀察,無家者會流浪這麼久代表事實上已經沒有足夠的家庭支持了。

社救盟表示,調查結果凸顯出民意和官員的差異,人民期待政府以更積極的態度、更快速的方法幫助無家者脫離街頭流浪生活,而不是以消極又嚴苛的方式,造成愈來愈多人長期無家可歸。

今年年底之前,社救盟將會陸續拜會各組總統候選人,請各組候選人陸續對社救盟的各項訴求表態,承諾大幅修正社會救助法、納入民間建議。

四、現任政府不卸責:

社救盟表示,現在距離明年1月的總統大選還有111天,現任中央政府還有3個多月的時間才會進入「看守政府」的狀態,執政心態不能消極卸責。如果有繼續執政的準備,現任中央政府也應該在今年之內透過政策與行政技術做出實質改革,並於年底之前提出預計的修法時間表,為大幅修正《社會救助法》做好準備。社救盟公開建請陳建仁行政院長,要求衛福部今年內盡速提出《社會救助法》的修法時間表。

今年4月12日,社救盟已經邀集跨黨派立委共同召開記者會,支持修正《社會救助法》並要求衛福部盡速提出修法時間表,但半年過去了,衛福部現在只是委託研究案,尚未提出預計的修法期程。社救盟指出,類似的事情4年前已經發生過,2019年衛福部面對聯合國專家的立法建議,委託學者做了無家者專法的可行性研究,學者連專法草案都幫衛福部寫好了,事後衛福部完全沒有任何推動立法的作為,去年的兩公約國家人權報告審查,衛福部也沒有主動報告此事進度。

社救盟並指出,在修法之前政府可以做的事很多,公民團體與學者今年已經透過多次公聽會提出改革方案,甚至已經做出了全國性政策民調,衛福部應該可以研擬行政技術,以替代方式實質取代諸如「虛擬收入」等不合時宜的做法,不應再消極不作為,把決策責任推卸給學者和人民。

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與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委託全國公信力民意調查股份有限公司,於2023年8月11日至8月22日期間,對我國年滿18歲以上之民眾進行全國民意抽樣調查。調查方法採全國住宅電話與手機雙底冊隨機抽樣調查,由訪員進行電話訪問。有效樣本共計1,078份,信心水準為95%,抽樣誤差不超過2.99%,住宅電話與手機樣本各佔50%。樣本資料以「多變數反覆加權」方式使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及地區等人口特徵結構與母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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