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公布「兒童軟積木」檢驗結果 一款幼兒玩具塑化劑含量超標

兒少安全

市售幼兒玩具百百種,如何讓家長買得放心、孩子玩得安心是門重要的消費課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下簡稱標檢局)與消基會共同合作,介紹玩具的潛藏危害與風險,並引導家長安全選購以及孩童正確「玩」玩具;同時標檢局也訂有嚴格管理措施,確保市售玩具品質符合安全要求。

黏土、磁球、捲尺類玩具風險較高

標檢局於112年7月公布「玩具常見危害使用手冊」,整理近期深受學童喜愛國內外新興玩具(如:史萊姆黏土、巴克磁球、膨脹玩具等)的潛在危險,提醒家長應多多留意孩子使用情形,包括:

一、具延展性史萊姆黏土玩具,可能添加硼砂等化學物質,長期接觸使用易引發過敏性皮膚炎或反應,應注意使用時間,使用後應立即洗手。

二、具吸水膨脹之玩具及高磁性之巴克磁球玩具,應注意商品相關警語,避免3歲以下嬰幼兒接觸使用,以免誤食,造成吞入梗塞或腸穿孔危害。

三、捲尺類裝扮玩具,如本體經拉扯及使用後裸露出內部金屬捲片,應停止使用,以避免產生割傷的風險。

透過標檢局、消費者保護團體、婦幼團體、學校、公會等專家共同努力,促成手冊的擬定,未來消基會也會持續關注市售新類型玩具的安全性,將資訊與標檢局共享,滾動式修訂手冊。標檢局已請教育、衛生等主管機關將前述手冊轉知幼兒園、國民小學或社福相關單位,協助宣導玩具常見危害風險、採購資訊及正確使用方法,家長也可以多加留意。

其中兒童軟積木在嬰幼兒玩具選擇上受到廣大消費者的喜愛,消費者期許孩童透過軟積木培養創造力、增強手眼協調能力、提升空間感知能力及透過共同搭建模型增進親子感情交流。

消費者購買玩具給孩子,帶給他們生活上的樂趣,也成了童年不可缺少的回憶。但玩具卻也可能帶給孩子健康上的疑慮,尤其是經歷口腔期的嬰兒,會經常將手中的玩具放入嘴巴,也有研究指出,孩子可以藉由啃咬自己的玩具時刺激口腔來得到安全感,滿足了孩子「心靈上」的安全感,卻難保孩子「身體上」的安全,進而導致消費者無法放心地選購玩具。

嬰幼兒正值「口腔期」小心誤食玩具

國家衛生研究院兒童醫學及健康研究中心利用衛生福利資料科學中心健保資料庫,針對未滿20歲兒童及青少年之意外事故傷害進行盛行率分析(備註:2023年1月起民法修正成年者為18歲),研究指出,燒燙傷及誤食意外在嬰幼兒之中具有高盛行率。因年齡層的嬰幼兒缺乏判斷能力且正值「口腔期」,可能將任何東西放入嘴巴內,一不注意就可能發生誤食的危險。然而,孩子誤食的問題,也讓我們正視到替孩子挑選安全玩具的重要性是我們不可忽視的。

為確保市售「兒童軟積木」品質,標檢局與消基會合作,於112年購買20件商品,依據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系列國家標準進行「品質項目」檢測,與依據「商品檢驗法」及前述標準查核「商品檢驗標識」與「中文標示」。

1. 品質項目檢測:依據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CNS 4797-1「玩具安全-第1部:可燃性」、CNS 4797-2「玩具安全-第2部:特定元素之遷移」及CNS 4797-3「玩具安全-第3部:機械性及物理性」規定。

(1) 化學項目:8種重金屬、8種塑化劑。

(2) 可燃性項目:不得使用含硝化纖維素(賽璐璐)等可燃性材料,以及可燃性氣體、液體、高度易燃性液體與固體等物質。

(3) 物理項目:玩具結構特性之要求(如:小物件、磁通量、危害尖端、危害邊緣及包裝塑膠膜之安全性等)

※檢測項目因商品特性而有不同。

2. 標示查核,查核項目為:

(1) 商品檢驗標識:商品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

(2) 中文標示。

kidmate幼兒玩具「塑化劑及其混合物」超標

本次檢驗件數共20件,不符合件數計2件,其中「品質項目」計有1件不符合規定,「商品檢驗標識」計有1件不符合規定,「中文標示」則全數符合規定。

「品質項目」不符之商品計1件為:項次13「kidmate幼兒玩具」;其不符合之情形為:塑化劑及其混和物超過0.1%,不符合CNS 4797第4節(g)要求,該種塑化劑屬會干擾內分泌系統的化學物質,兒童如使用不符合規定的商品,可能經由吸吮或啃咬的動作攝入塑化劑,影響內分泌、生殖系統等造成健康損害。

「商品檢驗標識」不符之商品計1件為:項次8「EVA安全積木」其不符合之情形為:所附商品檢驗標識 (指定代碼:M33801;批號:1703001),查無報驗紀錄,經調查為誤繕,不符合商品檢驗法第12條第1項,正確之商品檢驗標識資訊應為(指定代碼:M33801;批號:2004002)。

玩具為孩子頻繁使用的物品,玩具的好壞,對孩子具有嚴重的影響力,故製造過程應小心謹慎,標示也應清楚明確,才能使消費者能夠放心購買,消費權益受到保障。而標檢局表示,本次不符合商品「品質項目」不符合者,已依「商品檢驗法」第63條之1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屆期未完成改正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商品檢驗標識」不符合者,經調查為商品檢驗標識資訊誤繕,已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標示,屆期未完成改正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大部分玩具含有化學物質,勿讓嬰幼兒放入口中

標準局及消基會呼籲,業者在製造玩具時應確保其具有安全性及標示正確不會導致消費者誤認,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並且提醒消費者選購玩具商品時注意下列事項:

應購買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玩具,且注意是否貼附詳細中文標示,消費者在購買前應詳細閱讀商品內容物、適用年齡(依照適用年齡,選擇適合孩子的玩具供其玩耍使用)、注意事項、警告及使用方法等標示內容,強烈建議消費者不要自行購買未標示清楚的玩具,以免孩子在使用的過程中發生危險。

大多玩具並非具有可食性,且大部分的玩具含有化學物質,請勿讓嬰幼兒將玩具放入口中,尤其是體積小或含有小配件的玩具須加以注意,避免攝入「塑化劑」或「重金屬」等有害物質,對孩子的健康造成威脅,及使未放入口中在使用玩具後也可能透過觸碰的方式接觸到化學物質,應提醒孩子清潔洗手,以確保孩子的身體健康。

選擇玩具前消費者也應先作大概性的檢查,避免玩具可能有瑕疵,消費者應先檢視玩具構造是否完整、是否具有穩定性、線繩是否過長、玩具表面是否光滑、組裝零件是否牢固、小物件是否容易鬆脫、是否經得起擠壓、拉扭或摔落等、孩子是否對此玩具容易產生過敏等,以評估對於孩子是否可能造成傷害。

最後,消基會提醒,消費者在購買玩具後,務必依照說明書的指示協助孩子使用玩具,並隨時注意玩具品質,若玩具有損壞或無法正常使用之情況發生請勿繼續使用。孩子的健康是成長的關鍵,因此我們在面對攸關孩子安全性的問題時務必更加重視及小心謹慎,強化對於孩子照顧,在使用玩具上的安全必須隨時提高警覺,確保孩子免於傷害。

標檢局進一步指出,「兒童軟積木」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及貼有「商品檢驗標識」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將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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