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市值超過美金1 Billion(約新台幣320億)的大型企業,透過投資新創公司或成立企業加速器,已成為顯著趨勢,能助企業達成多重發展目標,包含2015年緯創成立緯創新創整合中心(IIC)、2018 年中華電信成立加速器,到 2020 年佳世達等成立企業加速器等,可見企業對於投資新創已不再是單純以財務回收為指標,而是透過投資新創公司解決本身人才以及創新的瓶頸,得以在技術以及創新方面維持產業優勢;同時也透過投資新創公司擴展其產品或服務組合,以推動自身事業發展,包含拓展通路規模或擴大現有市場佔有率等,達到永續經營,為企業的長遠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然而,在台灣製造業為主、且主要由市值低於美金1 Billion組成的中型企業中,經常面臨投資專業人才不易培養與管理,部分企業避免土法煉鋼而選擇與專業創業投資機構合作,藉由專業投資機構如創投、投資平台豐富的新創企業網絡以及領域經驗,更精準地與新創企業進行對接。
參考美國新創史,以知名支付公司Paypal 及共同創辦人,利用美國知名加速器Y-combinator投資潛在競爭對手金流公司Stripe為例,在公司規模無法像Intel設立Intel Capital,或是像Qualcomm可以設立Qualcomm Venture,善用外部專業機構去找尋上下游或水平競爭的投資機會與商業機會,比起自己建立投資部門要來得更有效率。
專業投資機構的定位
大型與中型企業在快速變化的商業環境中面臨著巨大的創新挑戰。近年來,人工智慧(AI,Artificial Intelligence)持續崛起,尤其以2022年OpenAI(美國人工智慧研究室)所開發的人工智慧聊天機器人程式ChatGPT作為標竿,傳統的高度重複性以及規範的工作將預期被新技術取代,各大企業與投資機構也將著重於評估語音識別、自動駕駛、智慧醫療、低軌衛星等新技術領域。
大型企業透過與新創企業合作和投資成為實現創新的關鍵。其中,專業投資機構可作為主要的國內外案件來源並作為戰略溝通者,協助大型企業對接新創以及新技術,進行投資或合作談判,避免專業上的錯誤並節省時間達成有效媒合,創造大型企業以及新創公司的雙贏。
企業應視策略投資為研發經費的一種,在台灣大型科技企業動輒花費數十數百億進行Organic growth(有機成長),卻未能有效仿效國際企業利用投資專業而進行併購、投資、策略合作實在可惜,主要仍應為台灣欠缺投資專業機構以及製造業為主的環境不利投資專業人才培養。即便大型市值企業有能力培養人才,國際案件網絡也仍需倚賴專業投資機構協助找尋。
政策應鼓勵專業投資機構深化投資專業與國際連結
政府應優先扶植台灣民間專業投資機構與國內外大型企業連結,能有效了解國外終端客戶的技術需求或是市場需求進而回到台灣輔導合適的新創團隊或引導新創團隊與國際客戶進行連結;另一方面了解本國大型企業的需求而協助進行海外投資與創新的業務連結,就能自然創造新創發展。
根據主計總處統計,台灣今明年超額儲蓄率將從今年的13.96%回升至14.46%,超額儲蓄將會達到3.55兆元,創下持續五年超過3兆元。其中一個徵兆就是投資率偏低導致,台灣整體政策無法引導閒置資金進行合理投資,壯大我國經濟體。
讓專業創業投資機構成為與新創企業合作的加速器
專業投資機構身為資金管理者,對於新創事業的評估以及管理擁有一套完整的運作系統,大型企業透過專業第三方的合作能夠獲得的好處包括:
取得市場洞察以及建立有效投資策略:專業投資機構擁有廣泛的產業知識和合作對象,能夠識別出有潛力的新創公司。專業投資機構擁有廣泛的產業知識和合作對象,也因其行業性質擁有多元的投資產業網路,能夠隨時掌握瞬息萬變的新創生態圈以及領域內的新技術。透過專業投資機構的產業分析,大型企業能夠更好掌握市場動向以及釐清潛在市場發展機會,提供大企業在其策略和產品的定位上給予市場觀點,協助其進行投資規劃。
除此之外,大型企業也可透過與專業投資機構合作,持續發現新的市場機會和技術趨勢,以持續維持大型企業公司的創新驅動力。作為大型企業的戰略顧問,協助大型企業訂定潛在的投資方向,並且建立投資戰略規劃,大型企業的內部團隊可專心於整合企業自身的發展藍圖、盤點企業內部創新動能等方面。
監督者:專業投資機構身為資本市場老手,可與大型企業一同投入資金,並且與該新創投資案件進行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擔任領投(Lead Investor)角色,提供合理的投資條件(Term Sheet),協助大型企業(以及其他共同投資者)進行投資條件談判,大型企業可專注於與該新創企業的事業合作,有效降低溝通成本。
風險管理者:專業投資機構通常會爭取董事會席位,參與關鍵決策,確保新創公司的運營符合最佳實踐和投資者的利益,這有助於提高新創公司的透明度和財務管理。同時,專業投資機構可協助新創企業識別和管理風險,降低失敗的可能性,包含建立內稽內控制度、。這包括市場風險、技術風險和財務風險等。
近期,我們可以看到即使以自行擁有企業投資部門(CVC)的大型企業,也持續與創投機構合作,如高通集團以及APPLE投資軟銀願景基金II,日本豐田企業除自身於2020年成立AI基金以外,也於2021年出資美國Woven Capital加速新創評估以及拓展案源等,可看見大型企業對於創新投資的佈局仰賴專業投資機構的資源以及專業。
大型企業與專業投資機構進行合作時,可能會面臨競爭壓力以及技術挑戰,透過投資過程,大型企業可以重新審視企業內部組織規劃、建立創新能量,進而達成戰略目標。中型企業即便無法如大型企業進行全方面新創活動的開展,也可以與專業投資機構探討最適合的企業參與新創(Corporate Startup Engagement, CSE)模式,如與專業投資機構通同設立基金、建立合作研究和開發中心、舉辦創業競賽和挑戰等,持續為企業創新提供動能,達到策略目標,實現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