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中旬,經過多家新聞媒體報導,全台民眾開始關注桃園市區出現遊蕩野生動物東非狒狒一事。隨著新聞媒體天天更新狒狒的位置,狒狒在外流浪的這幾天台灣人民似乎也對牠產生了感情,在狒狒被誤殺之後,還引起了諸多討論。
桃園市府涉重大違失,監察院提案糾正
在桃園市政府農業局今年3月27日的圍捕行動中,該保育類野生動物東非狒狒遭獵槍傷致死,相關圍捕處置引發爭議,後來因為桃園市政府農業局列隊鞠躬獻花給狒狒,遭議矯枉過正、不尊重生命,再度重創政府形象。
經過監察委員趙永清、浦忠成、紀惠容調查後發現,桃園市政府及農業部身為野生動物保育法主管機關,在東非狒狒一案處理過程涉有重大違失。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在10月4日通過調查報告,提案糾正桃園市政府及農業部。
官員失職作秀,重創政府形象
經過監察委員調查發現,桃園市政府身為野生動物保育法地方主管機關,有保育及管理野生動物的責任,在3月27日於楊梅區進行圍捕狒狒的行動中,不但沒有指派行動指揮官,人力調度猶如散沙,還任由民眾媒體圍觀、動物緊迫。
在行動中,獵人持獵槍參與圍捕並朝狒狒射擊,農業局人員對外卻宣稱毫不知情,導致狒狒受獵槍傷後,六福村人員再朝其擊發麻醉槍。而且事後不但沒有立即對狒狒進行檢傷的動作,導致沒有察覺狒狒的傷勢,更是呼眾擺拍後送到六福村才得知狒狒已死亡一事。甚至到了隔天,還在媒體拍攝下列隊鞠躬獻花給狒狒,引發社會輿論,重創政府形象。
農業部輕率處理也難辭其咎
監察委員也指出,農業部是野生動物保育法的中央主管機關,負有監督地方主管機關野保業務的責任。
桃園市府多次電話諮詢農業部相關專業單位,在明明知道野生動物種類繁多且都屬於特殊案件、地方野保人力向來匱乏,再加上桃園市政府自3月中旬以來,連日疲於奔命捕捉狒狒仍然束手無策,該事件已經演變為社會高度關注野保事件的情況下,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卻輕率聯繫常年使用獵槍移除外來種的獵人,而沒有給予充分的情境說明。
而且獵人駕駛有「新竹林區管理處執行公務中」公示外觀的車輛抵達後,也有表示「為其管區……來支援的」等話語,外人都認為是中央主管機關農業部人員到場協助,最終導致狒狒遭獵槍傷死亡,「圍捕安置」演變為「獵殺」,農業部也難辭其咎。
類似案件應由農業部主政,建議完善野生動物保育法
再者,桃園市政府及新竹縣政府在此案調查過程中都有向監察院反映,保育類野生動物脫逃案件因為具有特殊性、也不常見,現階段地方主管機關只能處理流浪犬貓等小型動物,對於大型野生動物遊蕩捕捉案件,確實有其人力、物力、經費、專業技術等問題存在,建議未來還有類似案件的話,應該主要由中央機關來處理。監察院表示,此案諮詢的相關專家也認同以上情形,監委認為,農業部掌握相關救傷專業資源,應該要適時主責辦理或給予地方機關充分的協助。
此外,監察委員提到,六福村飼養的狒狒逃脫原因與確切數量,到今天為止都還是不明不白,新竹縣政府事後雖然有現地查核並命其限期改善、加強防逃措施,但歷年來還是有遭訴其展演動物,如孟加拉虎、非洲獅、長頸鹿等飼養環境不良等情況,還是應該要持續追蹤、輔導改善,以落實生命教育、增進動物福利。
最後,監察委員表示,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定,雖然明定飼養或繁殖保育類野生動物應具備「適當場所及設備」,但實際上因為野生動物種類繁多,目前並無明確標準可作為查核依據。加上此案也凸顯了現行野生動物登記備查制度,在開放展場、群養的野生動物都無法充分發揮個體辨識的功能。中央主管機關農業部應該要研議評估「適當場所及設備」原則性指引的可行性,加上適時進行教育訓練,並強化野生動物登記註記備查措施,才能真正符合社會上的實際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