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根樹枝當植生、水保重要資訊缺漏+誤載 花蓮縣政府「眼瞎」過關遭監察院提糾正

監察院

監察院今(6)日召開記者會,針對由監察委員紀惠容、趙永清調查「花蓮縣玉里鎮的長良林道旁山坡地,遭大規模種植生薑,恐破壞水土保持及影響環境」案(以下簡稱玉里生薑案),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於今(112)年10月4日審查通過調查報告,糾正花蓮縣政府,並請該府就調查報告所提意見依法處理。

根據監委紀惠容、趙永清調查發現,花蓮縣政府審核玉里生薑案的「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等相關資料時,不僅在多項重要資訊未填或錯誤的情況下還蓋章通過,對於該案超線開挖的逾4千平方公尺之土地該做的植生覆蓋等水土保持作業,也被「欺瞞」、未依實際情況予以駁回,紀惠容表示

簡易水保申報書等資料,部分欄位空白+誤載,花蓮縣政府仍蓋章通過

紀惠容表示,玉里生薑案的申請人所提出的簡易水土保持計畫書上,不僅「挖、填方總和」欄位都空白未填列,申請人提出的水土保持開工報告及完工申報,其內容也有誤載申請人、文號及面積等狀況,縣市政府竟無察覺,「照理說縣政府就不應該通過,但還是核定給他」,明顯花蓮縣政府違反規定,沒能依法辦理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的審核,核有違失。

「挖、填方總和」欄位都空白未填列,無從檢視是否符合未滿2千立方公尺之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適用規模。(圖片來源/監察院提供)

不只如此,監察院進一步補充,除了上述多項書面資料內容有缺誤,申請人同時未依規定及申報書格式,檢附實施地點的土地位置圖、排水、沉砂池、植生綠帶等水土保持設施的平面配置圖;紀惠容說,花蓮縣政府也並未依照行政程序法規範的委辦程序,讓玉里鎮公所直接實施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的完工檢查,也不符法制。

根據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若挖方和填方家計總和或推積土石分別未滿2千立方公尺且整坡作業未滿2公頃,水土保持計畫可以用簡易水土保持計畫書代替。

山坡地植生覆蓋率未達標,還用無根樹枝插地混淆

紀惠容會中指出,花蓮縣政府雖有在申請人進行整坡作業時,發現其越界超挖至鄰地超過4千平方公尺,並在今年3月裁罰申請人10萬元罰鍰,但在後續回復原狀、實施全面植生時(覆蓋率需達90%),縣政府在檢查時卻出現不確實、虛應故事的情況。

農業部水保局提供監察院6月2日空拍照片顯示,該893地號土地植生覆蓋率明顯未達90%,甚至連水土保持技術規範中的80%都未符合。(圖片來源/監察院提供)

紀惠容進一步解釋,縣政府於5月22日派員至現場稽查,認定確實有種植牧草跟樹苗,符合縣府指定的植生覆蓋率達90%以上限期改正事項,不久申請人還提出了土木技師具結安全無虞的簽證;然當農業部水保局提供監察院6月2日空拍照片卻顯示,其實該土地連水土保持技術規範所訂、最基本的植生覆蓋率80%都未符合,「那個土木技師居然也通過審核真的是很奇怪」。

而監察院6月現地履勘,發現申請人竟然用插樹枝矇混植生綠化,現場樹枝還都枯死了,紀惠容說,「他們說是因為太陽太大了,結果一拔起來,根本就沒有根」,顯然花蓮縣政府實施檢查土地植生覆蓋率,虛應故事,「輕遭矇騙」。

玉里生薑案申請人覆蓋植被的方法,就是往土上插一根剪下來的樹枝,結果花蓮縣政府和該案水土保持技師審核通過。(圖片來源/監察院提供)

另外,關於玉里生薑案土木技師提出的水土保持現況安全無虞簽證書與事實大相逕庭,紀惠容、趙永清在調查報告指出,土木技師的工作並非以營利為唯一目的,仍具有公益性質,該技師未能提出專業可靠之簽證,疑涉有違反技師法而符合應受懲戒之規定,監察院要求花蓮縣政府應查明認定核處。

地方政府專業不足,監委:中央應負起予以協助與督導責任

最後,趙永清表示,花蓮屬於地震斷層帶,地牛時常翻身,因此當地的水土保持十分重要,「提醒國人水土保持的問題,相關的規範一定要按部就班」,另外關於地方政府執行不力的情況,監察院也建議農業部等水土保持主管機關,應該前往各地巡視或透過空拍了解與掌握。

紀惠容則直言,「這可能是冰山的一角」,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護署既然已經升級,應該負起更大的督導及提升地方專業的責任,「因為我們發現地方政府真的專業能力非常的糟糕」,且發現眾多所謂管理人員為約聘制而非專職,「來了又走、來了又走,所以根本沒有專業的累積」,他強調,雖然本次調查報告未提到中央,但其實中央也需負起相當責任,「我們國家對於農業部有很大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