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催生中央設置學校午餐專法 業者:22個縣市就有22個版本的規範

政治

立法委員蔡培慧、陳培瑜16日召開「學校午餐問題亂象叢生、訂定專法刻不容緩」記者會,中華民國餐盒食品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明信及營養師全國聯合會理事李哲佑、副秘書長尤宣文都有與會。

會中提出,目前學校營養午餐並沒有中央法源可以依據,各縣市都不統一,期盼能儘速制定專法,並由中央統籌及補助各縣市政府,正視校園內學童的飲食健康與教育問題。

蔡培慧提3大重點,以法律規範才能解決問題

蔡培慧表示,目前學校營樣午餐的問題會亂象叢生,就是因為沒有母法去做規範,尤其是偏鄉學校與都市學校之間就有明顯的落差。因此她提出一、學校的飲食教育要訂立專法,二、強化公共採購資訊平台,包含農產品在地化以及食材的管理並簡化食物的里程,同時在營養師的配置上要針對不同的年齡層做相關的營養制定,三,建立查核機制,包含食材的供應地及營養指標等3項要求。

立委蔡培慧指出,關於學校午餐的食材經費,有產銷履歷的食材會由農業部補助10元,未來也應該依據相關營養基準作為食材補助。蔡培慧也提及,今年8月去韓國考察時,看到他們在菜色、價格、營養健康上都做得非常好,台灣也應該跟進。立法院已經有多位立委提出學校飲食教育專法,蔡培慧呼籲教育部應該積極聽取大家的意見並趕緊制定專法,一同來守護下一代的健康。

立委陳培瑜則指出,目前在法律層級上只有《學校衛生法》的部分條文中有相關規範。雖然行政部門對於營養午餐有制定行政命令,但許多事項還是應該以法律位階去規範,才能更進一步解決實務上面臨的問題,希望行政單位能夠加速推行午餐專法,回應社會大眾的期待。

地方不同步,業者也困擾

中華民國餐盒食品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明信表示,自己身為提供全國將近140所學校營養午餐的餐盒業者,深刻感受到午餐從業人員的努力及辛勞,堅持要把餐點做到最好是最重要的目標。

然而在台灣,營養午餐的規範在22個縣市就有22個版本,欠缺了完整規範造成一國多制的現象。相較於日本、韓國分別在1954年和1981年就制定了《學校給食法》,台灣的相關規範卻散落在各個法規及辦法當中。為了確保學童的午餐品質,應該要明確制定專法來規範學校午餐的價格級距和經費來源,共同維護學校午餐的品質。

學童肥胖率達3成,營養師配置也很重要

營養師全國聯合會理事李哲佑表示,台灣學童飲食健康的議題之所以重要,原因在於現今學童的肥胖盛行率高達三成,如果可以透過營養師的指導,讓學生養成正確的飲食觀念是再好不過。

目前學校衛生法中針對營養師人力設置的部分是40班以上配一位營養師,但達成率僅佔17%,跟日本、韓國的人力比500:1相較之下有很大的人力懸殊。他也提到,未來在專法上除了營養師人力比要增加以外,人數較少的學校可以透過跨校聯合聘任營養師的方式來進行,期待能儘速制訂專法才能讓人力明確化。

國教署:先收集意見再看是否進行法制程序

而對於立專法的訴求,國教署回應其實108年就有送專法進行政院,不過後續因為期程、經費、人力編列還涉及到偏鄉資源等等問題,所以還沒有完善。

國教署表示,現在相關議題會持續收集意見,並整合各地方政府的經驗再重新去整理條例,調整內容過後再看是否進行法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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