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止大股東不當干政,金管會今(2023)年推動「金控法」及「銀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但在法規預告期間、召開公聽會時就引起業界諸多反彈,先前金管會已針對金控大股東部分刪除限制表決權、限期賣股,只剩下罰緩;如今連負責人最高罰5千萬元的罰鍰條款也拿掉,僅保留減薪、停解職等處分工具,修法案已於日前呈報行政院。
針對大股東干政修法草案一刪再刪,金管會主委黃天牧26日赴立法院財委會時強調,草案在送行政院之前就已經刪除了,並沒有外界壓力,或許從短時間來看,刪掉原來草案條文是「退」,但一個制度可以推動就是「進」,改革仍需要循序漸進,難以一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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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控負責人最高罰5千萬元也刪了,學界、法律界認為定義不夠明確
大股東干政修法草案最終送至行政院的版本,相比一開始的草案預告版本已有兩大調整,第一,處罰大股東不當干政僅保留最高5000萬元罰鍰,其餘罰則刪除;第二,針對金控負責人則拿掉最高5000萬元罰鍰,僅剩下減薪、停解職等處分工具。
黃天牧說明,先前金管會召開兩場公聽會,包括業界有提出意見之外,也有學界、律師界認為,未來在實務執行上將有法律不明確性的問題,經過後續討論,金管會認為,如果法案會造成外界對實務執行或法律明確性具有疑慮的話,就算未來立法院通過,未來執行上也可能造成困擾。
黃天牧也說,此次修法有許多面向,除了大家最關心的大股東違反公司治理精神處分、負責人裁罰處分之外,還包括其他內容,例如股權申報適法性等;金管會不希望把大家意見較多、有爭議的條文跟其他同樣重要的條文放在一起,因此權衡之後,決定先把比較容易引起爭議的條文暫時先作調整。
金管會銀行局長莊琇媛則指出,學界及法律界比較大的意見在於,不當干政的定義為何,怎麼樣才算是不當干政,學界及法律界皆認為,既然處分措施如此嚴重,其定義範圍就應該講清楚,「雖然我們之前已經有一些案例存在,但大家還是覺得定義不夠清楚。」
黃天牧:沒有外界壓力,退步原來是向前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則在財委會上指出,有些學者、有些律師都是「御用」,白話文就是「有很多政治力量的加入」,他批評,過去金管會曾針對不當干政大股東做相關處分,但即便如此大股東仍不怕,還是繼續我行我素、繼續搞,並沒有因此而停止,他呼籲,難道金融秩序不該維持?公司治理尊嚴不該持續維護?他直言:「麻煩有權力的黑手不要再伸進去了!
而這次,金管會在金控負責人罰則上同樣又作出讓步,等於已大幅度「退2步」。黃天牧則說,從短時間來看,刪掉原來草案條文,這是「退」;但對他而言,一個制度能夠推動才是「進」,「所以我還是同樣那句話,退步原來是向前」。
黃天牧強調,做了這個決定完全是參考公聽會意見後所做的審慎衡量,並沒有外界壓力的顧慮;改革仍需要循序漸進,難以一步到位,也必須考量不同利害關係人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