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分階段要求上市櫃獨立董事席次 「萬年獨董」須在2027年全數撤換

公司治理

金管會要求,從明(2024)年起,上市櫃公司半數獨董任期不可超過3屆,且資本額逾百億元的上市櫃獨董席次也不得少於3分之1,由於涉及獨董換人以及補人的情況下,恐將掀起一股獨董搶人風潮。

當獨董超過9年要小心了!金管會要求換人、504家上市櫃受影響

參考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公司治理原則,金管會祭出「獨董席次不可少於3分之1」、「獨董任期不能超過3屆(9年)」兩項緊箍咒,並將分階段實施,從2024年起,上市櫃公司半數獨董任期不可超過3屆,且資本額逾百億的上市櫃公司獨董席次也不得少於3分之1,一直到2027年則進一步擴大到全體上市櫃公司、全數獨董公司皆適用。

也就是說,從2027年開始,所有上市櫃公司的獨董席次皆不可少於3分之1、全數獨董的任期也不得超過3屆(9年)。

根據金管會截至2022年12月底統計,光是獨董任期超過3屆的上市櫃公司家數就有504家,也就是說,這504家必須在2027年屆期更換獨董;另外,獨立董事席次低於3分之1的家數,其中資本額100億元以上仍有44家未達標,100億元以下則有181家未達標,合計受到這兩項獨董新制影響的上市櫃公司家數共有729家。

(圖片來源/避免股東會鬧雙胞 政院版證交法修法限縮獨董3權限 獨董不再有股東會召集權

獨立董事席次不可低於3分之1,資本額逾100億上市櫃公司先行

由於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今年10月於馬來西亞舉辦亞洲公司治理圓桌論壇,推廣新版公司治理原則,論壇中也針對亞洲各國資本市場公司治理發展及視訊股東會實務運作情形進行討論,其中,董事會決策的客觀性及獨立性是OECD公司治理原則強調重點之一,例如,亞洲多數國家目前皆要求獨立董事席次不可少於3分之1、獨董任期不超過9年。

金管會證期局主秘尚光琪指出,金管會也參考OECD的公司治理原則,祭出「獨董席次不可少於3分之1」、「獨董任期不能超過3屆」兩項緊箍咒,將從2024年起分階段實施。

其中,針對獨董任期不能超過3屆,從2024年起半數獨董任期不得超過三屆,舉例來說,一家上市櫃公司有3位獨董,若其中2位任期皆超過3屆,那麼明年就必須做調整;2027年起更要求全數獨董任期皆不得超過3屆。

另外,針對獨立董事席次不可低於3分之1,則是以上市櫃公司資本額100億元作為分界點,要求資本額10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必須先在2024年起做調整,一直到2027年起,則要求所有上市櫃公司獨董席次皆不可少於3分之1。

在獨董新制規定上路前,是否會提前引起「獨董搶人大戰」又或是「獨董荒」,值得後續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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