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合暴露民主制度缺陷 中間選民被消音 台灣應實施二輪制選舉

政治

藍白合荒腔走板,選民哀號、憤怒、無感皆有。 再次暴露台灣民主制度的缺陷-總統制讓小黨無法出頭!沒有二輪制的選舉讓中間選民被消音!

相對愛好自由的美利堅聯邦民眾,台灣選民偏好什麼都管的父母官。分權的國會體制比集權的總統制度應該更適合台灣民主。可是改變政府體制,將權力由既得利益者手上奪回難度太高,但是台灣今天的選舉制度卻是可以被更改。

台灣的選舉淪為政黨之間的資源搶奪戰

台灣的選舉,與其說民主盛宴,其實是政黨之間的資源搶奪戰。無論是政黨或者個人政客,只要能夠贏得選舉,就有支配國家或者地方資源的權利。不然為什麼這麼多有錢有勢的人要低聲下氣地去求票、爭奪這些薪資不高但是瑣碎繁忙的工作?

國家資源是所有國民擁有,但是一般老百姓卻碰不到這些資源。有權掌控全民資源的是選戰的贏家。參與選舉的政黨、政治人物、政客都是所謂的國家「資源爭奪者」。

國家資源屬於全體國民,所有選民是「資源擁有者」,民主制度好像是應該讓「資源擁有者」挑選最有效率使用這些資源的公僕,讓他們造福全民,所謂的「選賢與能」。全世界政府的模範生是挪威、丹麥這些北歐國家。台灣1996年開始的民主選舉,政黨輪替並沒有將台灣塑造成一個更富裕、更有競爭力、或者更公平的國家。民主制度沒有造福台灣民眾,過程中只肥了「資源爭奪者」。從政成了台灣過去三十年投資報酬率最高的行業。

選民是「資源擁有者」,卻不能用適合的遊戲規則來決定自己的未來

台灣人認同民主,但是「資源擁有者」不熱衷政治,沒有要求更公平、更有效率、更能夠代表民意的選舉遊戲規則!2007年上市的哀鳳現在已經第15代了。為什麼中華民國的選舉制度不能更新?

投票是「資源擁有者」的權力,不是政府的「恩賜」。現在科技發達,遠端投票在絕大部分先進民主國家已經落實,為什麼台灣選民一直到今天還要回到戶籍地去投票?

選舉的遊戲規則是這些「資源爭奪者」所訂定,規則不是為了讓民眾方便,而是保護既得利益者,也就是不分黨派的「資源爭奪者」,所以他們沒有想要更改遊戲規則方便「資源擁有者」。 每次選舉,「資源擁有者」要花錢花時間南北大遷移。每年都有許多人無法在選舉日請假落實自己的權利。網路投票、郵寄投票、提前投票,在以科技建國的台灣根本不是問題,「資源爭奪者」不應該繼續剝奪「資源擁有者」方便投票的權力。

「棄保」是民主政治的腫瘤,台灣應該實施二輪制的選舉

台灣應該實施二輪制的選舉(two-round system)。 「棄保」是台灣民主政治的腫瘤。最近聽到的藍白整合更像是「資源爭奪者」之間的私相授受。

台灣是多元社會,民主選舉聽到不同的聲音正常,選民應該投票給自己最認同的候選人,而不是為了防止最討厭的候選人當選。 二輪選舉是:如果沒有單一候選人得票超過50%,就必須舉行第二輪投票,讓得票最高的兩位候選人對決。美國選舉制度老舊至今沒有總統直選,許多州都採用二輪制投票。例如年初的喬治亞州參議員選舉,因為沒有人得票過半,就必須舉行第二輪的 roundoff election。

台灣過去20多年多次總統、市長上任卻沒有得到過半選票。 選民擔心自己的票被「浪費」,許多人在投票時掙扎做「棄保」選擇! 台灣早該效仿法國、巴西這些首長制國家採取二輪制的選舉(two-round system)。 選民自己做主,這樣就不會有政黨在選前勾結的理由。

最後,投票年齡早應該降到18歲了!今天如果真的要打仗,18、19歲都需要上戰場保家衛國。為什麼他們沒有話語權?

雖然生活在民主國家,台灣選民多數是「順民」,就算懷疑政府還是像封建時代的老百姓一樣順服父母官,鮮少自己爭取權利。單一事件或許會凝聚群聚,例如反貪腐、反服貿,但是卻沒有持久抗爭改變制度的耐性。明年初的總統、國會選舉對台灣影響甚鉅,台灣人卻不能夠用適合的遊戲規則來決定自己的未來,可悲!

本文授權轉載自蕭子昂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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