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改列特別扣除額 財政部擬排除高所得、有殼族及領有政府租金補貼者

稅改

財政委員會今(27)日審查《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 ,共11個版本,全數版本皆主張將租金支出從現行列舉扣除額(下稱列扣額),改列為特別扣除額(下稱特扣額);不過,對於特扣額上限有不同版本,從維持現行的12萬元到將上限提高至17萬元至30萬元不等。  

對此,財政部書面報告在選舉年時終於首度鬆口表示不反對,財政部長莊翠雲也在備詢時表示,財政部尊重立委提案,若改為特別扣除額,除了排除有殼族及增加排富條款外,領有政府租金補貼部分也應扣除。  

租金支出改列特扣額,莊翠雲:排除高所得族群與有殼族  

國民黨吳怡玎說明提案要旨, 若以配偶合併申報、無扶養,總收入104萬/年,租金支出30萬/年為例,現行法中,其實使用標準扣除額所繳納之最終稅負,反而比列舉扣除額減除12萬元後的稅負要低約1600元,「所以很少人使用列舉扣除額」;不過若將租金支出改列特扣額,一年約可省下1萬2800元。 

吳怡玎也認為,去(112)年已將房東的租金收入免稅額每月1萬增加至1.5萬,等於每年有30萬之免稅額,若租屋族的租金支出列扣額每年12萬未調升至每年30萬(並改列特扣額),將對相較弱勢的租屋族不公平。 

而財政部對於租金支出改列特扣額的看法?莊翠雲表示,過去將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主要基於租金是生活重要支出,「跟購屋貸款利息同樣放在列舉扣除額」;若將其改列特扣額,應該要有排富條款,比照長照、幼兒學前扣除額,並且對於沒有房屋的人才可適用,若自身有房卻租房子,那就不該適用。至於扣除額上限各委員提案皆不一,莊翠雲僅表示,將收集、討論各方意見,審慎評估扣除額上限額度。  

此外,租客若已領有內政部的租金補貼,國民黨立委賴士葆關注,是否還可申報租金特扣額?莊翠雲說,若民眾有申報租金補貼,則領有補貼部份應該從租金支出中扣除,例如全年領3.6萬元租金補貼(1個月3千元),就要從租金支出中扣除,莊強調,現行租屋列扣額也是如此。  

民進黨吳秉叡則提醒,眾多北部居民是由中南部搬上來,雖然在故鄉與多人共有祖厝、名義上有房屋,但其實無法實質獲益,建議財政部須考量,莊翠雲頻頻點頭回覆,將審慎考慮。  

10月出口由紅轉黑,莊翠雲:第四季可樂觀期待  

財政部先前公布10月進出口統計,出口金額為381.1億美元,年減4.5%,從9月的出口年增3.4%,再次「由紅轉黑」,不過跌幅較前9月明顯縮小,統計處官員以「黎明將至」形容該情況,認為第四季將迎來轉機。  

對於出口狀況,國民黨籍立委林德福問及,財政部認為出口「黎明將至」是否會太樂觀?莊翠雲指出,10月之所以呈年減4.5%,主要因為去年同期出口399億美元、基期高為原因,而且10月出口金額有381.1億美元,「其實算很高」。  

另外,莊針對11、12月的出口情況表示,年底電子新貨有備貨、拉貨需求,以及AI商機、電子業的庫存轉好等,因此出口有機會在11.12月時轉正,「可以樂觀地期待」。  

財政部先前表示,從南韓10月出口終止連12黑、亞洲經濟體跌勢收縮來看,全球景氣已慢慢走出谷底,指標廠商台積電法說會也釋出正向訊息,出口將迎反轉契機,11月、12月翻紅機率高,第4季出口將呈個位數正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