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7年…蔡英文勞動政見《最低工資法》終三讀 在野批:好像沒選舉就不用照顧勞工

勞動議題

等了7年,總統蔡英文2016年的競選政見之一的《最低工資法》,立法院今(12)日終於三讀通過。

勞動部表示,《最低工資法》明定勞雇雙方議定之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倘有違者,最重可加重其罰鍰至150萬,另外,也正式將「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CPI)納入應參採指標,並大讚《最低工資法》三讀通過,邁向最低工資審議制度的新紀元。

最低工資審議會提升法位階,CPI為應參採指標

現行的工資最低標準是由《勞基法》裡的基本工資進行規範,只是審議辦法,只能「原則上」每年第3季審議,基本工資也未必每年調升。因此勞團對於訂定《最低工資法》提升法律位階殷切期盼,也希望藉此法案讓未來基本工資審議委員不再淪為勞資雙方喊價。

勞動部表示,本法案共計19條,立法重點包括:

一、勞動部應設置由勞資政學四方委員代表組成之最低工資審議會(下稱審議會),每年於第3季召開會議,擬定有共識的最低工資調整方案。

二、定明「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為應參採指標,以維持勞工必需之購買力,並明定10項得參採指標。

勞雇議定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資方違者最重可罰150萬

三、審議以共識決為原則,如無法達成共識,再以多數決作成決議。定明最低工資之核定實施程序,以及行政院不予核定審議通過之最低工資時,勞動部應再召開審議會進行審議,並將審議結果報請行政院予以核定。

四、建立跨領域研究小組先行評估機制,由該小組研析最低工資實施的影響,並就審議指標數據的變動幅度與未來變化綜合評估,作成研究報告及最低工資調整建議,提供審議會審議參考。

五、定明勞雇雙方議定之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倘有違者,處新臺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地方主管機關並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150萬元,且公布姓名及限期令其改善,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民進黨團人數優勢,在野黨所提修正動議全不通過

《最低工資法》也是蔡英文2016年競選時的勞工政見之一,不過在其第一任期,草案始終未曾送出行政院,終於在今年9月行政院會才通過《最低工資法》草案,並送入立法院審議,今三讀通過。

不過,事實上在審議過程中,在野黨團意見不一,提出各自版本。上週進行黨團協商,關於四大爭議條文,包括審議會勞資學三方人數、工資審議應參採指標,及跨領域研究小組完成評估報告後應先公開,及是否限制違反《最低工資法》的廠商不得參與政府採購等均無共識。

今天進行表決,在民進黨黨團的人數優勢下,在野黨所提出的修正動議全數不通過,幾乎仍照行政院版通過。

針對審議會21人的組成,國民黨團主張勞方至少要9人,時代力量則認為勞資學人數應該為各7人,不過,最後仍依照行政院版勞方代表7人、資方代表7人、學者專家4人,令勞動部長擔任召集人、經濟部、國發會代表各1人。

此外,在野黨提案將CPI作為樓地板也遭否決,仍政院版本,CPI為應參採指標,並得參採另外10項指標。時力提案違反最低工資法廠商不得參加政府採購規定亦遭到反對。

在野批評打假球,憂《最低工資法》徒具形式

對此,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批評,《最低工資法》雖然完成三讀,但預期《最低工資法》徒具形式,沒有辦法發揮實質的功能,並懷疑民進黨打假球。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則說,蔡政府上任前就開始講的最低工資法,拖了七年,直到選舉前的最後一個會期,才送到立法院,好像沒有選舉,就不用照顧勞工一樣。

《最低工資法》拖到現在完成三讀該給的肯定還是要給,但是要說這部法還是有許多沒有處理好的地方,呼籲既然勞動部《最低工資法》已經通過,未來審議就應該尊重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