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理專挪用客戶款項 金管會重罰國泰世華銀行1200萬 

金融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因接獲客戶反映及內部清查,分別發現永和分行前理專及新生分行前行員涉挪用客戶款項,合計受影響數為7戶、涉及金額超過4700萬元,金管會今(19)日通過裁罰案,對國泰世華銀行開罰1200萬元。

受影響客戶7戶、涉及金額近5千萬元

金管會新聞稿指出,國泰世華銀行的違反理由在於,一名永和分行前理專林員從2016年11月至2022年12月間,利用客戶信任,取得網銀密碼,並請客戶設定其他客戶或林員關係戶的帳號為約定轉帳帳號;再使用網銀將客戶的外幣資金轉出補貼其他客戶,導致受影響客戶數6戶,涉金額約4698萬元。

另外,該行在清查時又發現新生分行前行員李員在2018年趁客戶開立存款戶時私自幫客戶申請網銀功能,取得網銀密碼,隨後客戶辦理設定約定轉帳帳號時,一併設定其關係人帳號,趁機挪用客戶款項至其關係人帳戶,受影響客戶數1戶,涉金額約50萬元。

金管會銀行局主秘侯立洋指出,該行違法相關規定,包括未完善建立理專或其關係戶與客戶間資金往來監控機制,由於該行目前對於理專、關係人與經管客戶行內帳戶金流活動的相關監控報表,未包含外幣帳戶交易,未完善建立相關監控機制。

金管會開罰1200萬元之外,也要求國泰世華銀行增加資本計提

另外,國泰世華銀行也未完善建立使用相同IP登入網銀的追蹤監控機制,由於該行對理專與客戶在短期間有相同IP及載具登入網銀雖有產出相關報表,但未進一步了解IP相同的原因或持續追蹤監控,導致未能及時發現本案舞弊情事。

加上,金管會也認為,該行未確實督導員工遵守行為準則,雖於「嚴禁行員與客戶間之相關行為規範」規定,嚴禁行員代客保管、變更、取得客戶密碼、代客執行交易,但該行並未落實督導案關人員遵循該準則規範,導致發生舞弊情事。

除了裁罰1200萬元之外,金管會也表示,依「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第18條第3項規定,將要求國泰世華銀行就第二支柱監理審查增加作業風險相關資本計提。另外,國泰世華銀還有之前二案也被要求增提資本,銀行局官員表示,約莫還要再增加計提40餘億元。

今年理專裁罰案中罰最重,累計4件共開罰3600萬元

由於銀行理專不法事件頻傳,根據金管會統計,今年以來理專挪用客戶款項等不法情事至今已開罰4家銀行,分別是3月先開罰花旗600萬元,6月則是開罰台新銀行800萬元;今年8月間,也開罰中信銀行1000萬元,最新則是開罰國泰世華銀行1200萬元。

累計裁罰金額合計3600萬元,其中,此案遭罰的國泰世華銀行則是今年以來理專裁罰案受罰最高的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