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娛樂稅大清查 為何夾娃娃機要繳娛樂稅扭蛋不用?

政府政策

隨著暑假即將到來,全國地方稅捐機關表示,7月起將展開2017年年度娛樂稅稅籍大清查,各縣市地方政府將會派人至現場,實地至商家查訪營業狀況。而清查的原因在於,娛樂業的營業人公司規模相對較小,變動率高,各娛樂性的商家常一家收掉後又冒出另一家新的,因此在此特性下,營業人容易變更但負責人卻經常忘記變更,導致新營業人未收到稅單而導致欠稅。

「娛樂」範圍這麼廣 到底誰不用繳誰要繳

根據財政部的資料顯示,電影、職業性表演及非職業性表演、各競技比賽、舞廳或舞場、高爾夫球場及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包括機動遊藝、電動玩具、電子遊戲機、網路電腦遊戲、卡拉OK、漆彈射擊場、抓娃娃機、等其他具有娛樂性質之設施),皆符合課徵對象,另外,前項各種娛樂場所、設施或活動不販售票券,但以飲品或娛樂設施供應娛樂人者,也會按其收費額來課徵娛樂稅。

由此可知,大部分提供休閒娛樂的業者都必須依法繳納娛樂稅,但「娛樂」範圍廣,部分依附在娛樂產業下的營業行為,到底有沒有納入娛樂稅的課徵對象呢?

舉例來說,經營海釣娛樂漁船、供人垂釣,是否需要繳納娛樂稅?

財政部的回答是:不用,不過前提是業者單純只有提供海上交通工具的行為,在非「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的範圍之下,則可免徵娛樂稅。另外,許多人喜歡光顧的釣魚或釣蝦場也在免徵娛樂稅的範圍內,但是場內有提供電子遊戲機或視唱設施的話就需要繳交娛樂稅。

除此之外,如果學生團體在校內辦理「售票」或「收取費用」的娛樂活動,應於舉辦前主動向主管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徵免娛樂稅手續,惟學校核准設立的學生團體,經學校同意以校內員生為對象舉辦的電影欣賞、演唱會及舞會等「臨時性」文康活動,經學校證明其全部收入作為該學生團體之用者,得比照娛樂稅法第4 條第1 項第1 款規定免徵娛樂稅。

連夾娃娃機也要繳娛樂稅?

你知道嗎?連我們平常在夜市或便利商店門口常見的夾娃娃機、兒童投幣式電動搖搖車等機動遊樂設施,都算在娛樂稅法所指的「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內,必須課徵娛樂稅。

財政部表示,兒童騎乘機械玩具屬於娛樂稅法中「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的範圍,因此業者需要提前向轄區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雖電動玩具、娃娃機等機動遊樂設施數目雖不多,並非重要營業項目,且營業額也相對較低,但仍應依法辦理娛樂稅籍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如未依規辦理,經查獲將被處以1萬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補徵所漏稅額。

不過選物販賣機的部分,如果其功能與販賣機相同,例如主要目的為販賣報紙、飲料或扭蛋等,則屬於買賣行為而不屬於娛樂性質,因此不須課徵娛樂稅,對於前陣子很夯的販賣機業者,可以說是逃過一劫。

未依規辦理者 最高可罰15萬或10倍稅額

從7月1日起,各地方政府將會陸續清查符合「已辦登記娛樂業者」及「應辦未辦登記業者」,並依《娛樂稅法》規定,經常提供娛樂場所或設施的營業者,於開業、遷移、改業、變更、改組、合併、轉讓及歇業時,應事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如果未依規辦理者,經查獲除了需要補繳漏稅金額外,還會被處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或按應納稅額處5倍至10倍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