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新制》學測當天28度以上可開冷氣 學貸就學時免息放寬、緩繳本息年限延長

教育議題

113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將於20日至22日舉行。報名人數總計12萬195人(包括集體報名10萬9349人,個別報名10萬846人),編配於34個考區,91個分區,3480個試場。

各科選考人數為國文11萬9729 人、英文11萬9783人、數學A 9萬830人、數學B 9萬9041人、社會9萬5934人、自然7萬8282人。試場分配表及考試地點於5日(五)公布, 刊登於大考中心網站「學科能力測驗專區」之考試訊息,供考生查覽。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去年學測考試期間部分考區出現超溫,大考中心表示,若各考(分)區所在鄉鎮市區於考試當日上午/下午預報溫度達28 度 (含)以上,將於上午/下午開放試場冷氣服務,試場冷氣溫度以設定攝氏26~28度為原則。

請考生務必於今(5)日起至大考中心網站學科能力測驗「試務專區」上網查詢個人應考資訊,包括應試號碼、確切考試地點等資訊。相關資訊請務必以本會公布為準。如考生於查詢過程有任何問題,可於上午9點至下午5點(例假日除外)致電大考中心(電話 02-23661416,系統操作請轉分機 310;試務作業請轉分機 608)。

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

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自今日起可提出申請。

1. 由大考中心受理申請期間:5日上午9時至17日(三)下午5時止。請由大考中心網站學科能力測驗「試務專區」之「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網」點選進入登記。

2. 由考區受理申請期間:18日(四)至22日(一)。考生須於本會大考中心網站學科能力測驗「下載專區」下載「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填妥後逕向考生所屬考區申請。考區聯絡電話請詳見5日(五)公告之試場分配表。

因應冬季氣候變化規劃開放試場冷氣措施

歷年學測在冬季一月下旬舉行,不開冷氣。惟去年學測考試期間部分考(分)區曾出現 高溫,考量極端氣候情形造成各地區可能溫度變化不同,已規劃將依據交通部中央氣象署「鄉鎮市區」天氣預報資訊,若各考(分)區所在鄉鎮市區於考試當日上午/下午預報溫度達28度 (含)以上,將於上午/下午開放試場冷氣服務,試場冷氣溫度以設定攝氏26~28度為原則。

若考生評估於溫度達28 度(含)以上而試場開放冷氣服務的情形下,因身心因素不便於冷氣環境應試,可向本會申請於「無冷氣試場」應試。申請期間自15日(一)上午9時至17日(三)下午5時止,請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學科能力測驗「試務專區」之「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網」申請,逾期將不予受理。

有關開放試場冷氣詳細說明與申請方式,本會將於15日(一)於大考中心網站「學科能力測驗專區」公告相關訊息。

考前於19日下午開放查看試場

學測試場查看開放時間,為19日下午2時至4時;考生得於規定時間內前往考場學校查看試場,其餘時間皆不開放。各考試地點「試場平面圖」亦可至大考中心網站學科能力測驗專區之考試訊息查覽。

考試當日務必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並請提早出門

歷年應試違規最大宗為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請考生務必記得考試當日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包括:國民身分證、有照片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汽機車駕駛執照、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護照或居留證。健保卡需要有照片才是有效證件;學生證無論有沒有照片,都是無效證件

考試當日,建議考生盡量提早出門,以避開進入考場學校時的人群聚集。另呼籲接送考生之親友,請勿於考(分)區門口逗留、造成人潮擁擠,影響考生應試。

考生如於身分查驗時間,未持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供監試人員查驗,經監試人員查核並確認係考生本人無誤者,仍會准予應試。但若未依簡章規定在當節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前,將應試有效證件正本送達試場或考(分)區試務辦公室,將送請本會考試委員會依違規處理辦法 審議並扣減該節成績。

考前做好個人健康維護,有呼吸道症狀考生建議外出及應試時佩戴口罩

近日天氣轉涼或有降雨,建議考生多留意天氣狀況及適時添加衣物,考前做好個人健康維護,也多留意防範 COVID-19、流感、腸病毒、登革熱等其他傳染疾病,避免至人群聚集處。

考試當日,一般考生應試可自主佩戴口罩。若考生屬 COVID-19 篩檢陽性或確診,依據衛生福利部「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外出與應試時請全程佩戴口罩,並請至原編配之考(分)區試場應試。若考生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應試時建議佩戴口罩;若有持續咳嗽、因呼吸道症狀而擤鼻涕等造成聲響,影響其他考生作答時, 試務人員將安排調整至備用試場應試。

另請考生詳閱113學年度考試簡章第39頁至49頁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以避免因違規被扣減成績。 

學測試務相關訊息,可至大考中心網站最新訊息與學科能力測驗專區「考試訊息」查覽。

在學期間免息門檻放寬至家庭年所得120萬、緩繳本息延長至12年

另外,教育部於部務會報審議通過「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條文修正草案,針對學生尚需負擔的就學費用,將以更寬鬆的資格及更優惠的免息措施,協助學生視需求申辦就學貸款並降低還款負擔,以減輕籌措學雜費壓力。此外,為協助減輕學生畢業後還款壓力,亦放寬緩繳本息的申請門檻及緩繳本息、只繳息不還本之申請次數,以達到全面協助就學貸款人之目標。

教育部部務會報審議通過「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條文修正草案(以下簡稱本辦法草案),將依行政程序辦理法規發布程序,其修正重點如下:

一、申貸時:

配合支持生育政策,除放寬申貸家庭年所得門檻外,亦納入撫育子女數考量,且就學期間全面免付利息全數由政府支應。

(一)家庭年所得120萬元以下:在學期間免利息。

(二)申貸學生及其兄弟姐妹或學生及其子女數有2名者(含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則家庭年所得放寬至148萬元以下均可申貸,在學期間免利息。

(三)申貸學生及其兄弟姐妹或學生及其子女數有3名者(含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則不限家庭年所得均可申貸,在學期間亦免利息。

(四)未符前述資格,但申貸學生及其兄弟姐妹或學生及其子女數有2名者(含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利息自付。

二、還款時:

(一)放寬緩繳本息的申請門檻:

1.由現行的月收入未達4萬元,放寬至月收入未達5萬元均可申請。

2.每增加養育1名子女(含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再多放寬月收入門檻1萬元。舉例如養育1名子女者,得申請緩繳本息門檻為月薪未達6萬元;2名子女者,得申請緩繳本息門檻為月薪未達7萬元,依此類推。

(二)放寬緩繳本息、只繳息不還本(只繳交利息不用償還本金)的申請次數:由目前的8次(8年)增加為12次(12年)。

為落實教育平權,全方位照顧經濟弱勢學生,政府於112年6月宣布推動「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案內配套三即為「就學貸款精進措施」,並配合修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減輕學生就學負擔,並降低其日後還款壓力,期待藉此增加照顧受惠對象,實質幫助經濟上有需要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讓政府資源妥善運用發揮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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