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汗錢月減2萬!倉運司機控「過勞、砍薪、沒保障」 連勞資協調也被擋下

勞工議題

拉著白布條、高聲喊著口號,臉上掛著嚴肅神情。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以下稱貨運倉儲產業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與多位倉儲物流業司機們今(8)日上午站在勞動部前,高聲控訴勞動部、執政黨忽視職業司機的勞工環境惡劣問題、並且對此一事無成、毫無作為。 

貨運倉儲產業工會理事長林志雄開頭就怒批,前陣子「民進黨的交通部」因為對職業駕駛不公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而陷入之爭議,並才剛暫時平息,如今卻又發生,勞工依法向資方提起勞資爭議調解,但是勞動部跟桃園市政府卻一問三不知,「甚至還幫著資方,不理我們提出的勞資爭議調解」之情事,林志雄講到激動處不禁吶喊出,「這個執政黨,真的還要繼續讓他們執政嗎?」。 

兩工會向勞動部提出之訴求: 

1. 勞動部應立刻要求桃園市政府依法召開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與中華民國汽車路線貨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勞資爭議調解會議。 

2. 建興貨運集團違法下修勞動條件,未足額給付薪資司機薪資,勞動部應令其恢復原勞動條件並足額給付司機薪資。 

藍綠護航資方、無視勞資調解申請?工會:政府真的關心勞工議題嗎 

貨運倉儲產業工會總幹事林昶志表示,工會依據《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3條,向中華民國汽車路線貨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下稱貨運商業同業公會)於去(112)年10月16日跟桃園市政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結果工會卻遲遲未接到召開會議的消息,甚至都已超過49天應召開的期限,在經工會詢問後,桃園市政府才告知「貨運商業同業公會」拒絕出席,甚至說要等勞動部說明,等同於限縮工會的協商權。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曲佳雲表示,經由貨運倉儲產業工會多年努力,社會才得以瞥見倉儲運輸、宅配業司機員的勞動環境多麼惡劣,而勞動部力推勞資雙方應積極社會對話,然真正要勞資調解時,過了近3個月,調解會卻始終無法召開,還出現中央勞動部與桃園勞動局互推皮球,明顯失職。 

林志雄提到道安條例表示,根本是政府欺負人。身為源頭的源頭道路規劃差,時常沒有卸貨車位或時常被占用,卻要貨運司機自行承擔被檢舉記點、罰鍰的惡果,引起基層司機不滿,引此在調解中也列入該成本因由雇主承擔。(攝影/李海琪)

對於工會向雇主團體申請調解的內容,林昶志先針對薪資說明,「貨運業底薪實在太低,很多不到1、2萬的」,工會呼籲司機員底薪不該低於3萬,且底薪占比不能低於整體薪資的一半,「不然所有都是浮動性薪資,年老時薪資如何保障?」;春節即將來到,正是送貨員最為繁忙的時刻,為保障基層員工基本家庭、休閒生活品質,工會希望「每周日停止集貨與配送」,林昶志強調,不能是單一廠商實施,不然其他家司機員更會被強迫加班、削價競爭。 

林志雄表示,針對貨運司機(職業駕駛)的低薪、薪資結構不透明、高工時且過勞的問題,工會從2017年成立以來一直都在抗議、發聲,「可是勞動部做了什麼?」,他激動地說,「執政黨真的對於勞工議題有任何關心跟重視嗎?」,後方抗議司機們也義憤填膺、此起彼落地附和著。 

曲佳雲補充,勞方訴求無非就3層面,「工時、薪資、事故發生保障」,這些都極需盡快解決,他強調,確實落實相關勞資雙方協調機制與勞檢,不要發生重大事故時,才來互相譴責。 

貨運倉儲產業工會主要針對4點向雇主團體申請調解,但已經過了將近3個月,政府遲遲仍未召開會議: 

1.司機因執行勤務,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五條、五十六條所生之罰款費用、道安講習費用、違規點數,均應由雇主負擔。 

2.司機因執行勤務發生車故,司機賠償金額不應超過五萬、賠償比例不應超過百分之二十,剩餘賠償金額由雇主負擔。 

3.汽車貨運業員工底薪不應低於新臺幣三萬元,且底薪佔總薪資比例不應低於五成。 

4.每週日停止集貨和配送等營業服務,讓宅配業員工兼顧工作和生活之平衡」,希望能保障物流業員工的勞動條件。 

建興運通司機突遭扣薪約2萬,公司以現金發放、更改名目規避勞檢

不但產業工會依法申請調解的權利被限縮,連個別勞工的勞動條件也毫無保障。先前在建興運通集團工作的前司機員現身透露,建興運通集團自去年7月,擅自變更激勵獎金辦法,原本每個月因出勤車趟固定能拿到的激勵獎金,開始改以現金發放(全薪約8萬,匯入戶頭、現金發放各占一半),並且變更名目改成品質、久任、中秋紅包,「也降低我的投保級距」。 

該名司機員表示,一天常常工作超過12小時、半夜2.3點出車,結果薪資沒漲還被砍到只剩6萬。(攝影/李海琪)

該司機員接著說,建興運通除了試圖將經常性給予的薪資硬凹成「恩惠性給予」,全薪8萬中,原先4萬的激勵獎金更是在10月、11月發放時都少了一半以上,只剩1萬7,改變薪資的溝通過程也都是資方單方面決定,恐違反《勞基法》第22條「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的規定。 

林昶志補充,運輸業薪資結構複雜,一直以來都讓資方有違法的空間,因此貨運倉儲工會的調解訴求也才有「薪資結構的調整」,結果調解被政府阻擋,而基層的勞工也完全沒有保障,這種明顯為了規避勞檢、為了規避法令的種種措施,請勞動部明確要求建興集團應恢復原本的勞動條件,並且應實施專案勞檢,認定4萬元的激勵獎金就是司機的薪資,不要再讓建興集團可以去苛扣勞工的血汗錢。 

勞動部由金姓科長出面接下陳情書,對於工會追問運輸公司的「激勵獎金」是否應該算經常薪資,僅表示尊重後續勞檢結果。(攝影/李海琪)

勞動部部分,則由金姓科長出面接下陳情書。面對工會訴求,他表示會依法請桃園市政府儘速召開協商會議;而針對有貨運公司任意變更勞工薪水,金姓科長表示,事業單位要調整薪資結構,不可片面更動,要跟勞工討論,並說勞動部職安署會儘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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