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前夕》2023年是人類有紀錄以來最熱的一年 因應氣候危機不容迴避

氣候變遷

2024年總統與立委選舉剛落幕,新的執政團隊雖然要等到5月就任,現在就應該思考如何因應氣候變遷,並以公正、有效率的方式進行能源轉型,這是新政府必須立即面對的嚴肅課題之一。

約一個半月前,聯合國氣候綱要公約(UNFCCC)第28屆締約國大會(COP28)在阿聯酋舉行,因緣際會使得氣候變遷及相關的能源議題難得地在選舉中被提出討論。不過擁核的政治人物、媒體與學者只顧藉題發揮批判執政黨的非核家園政策,避談台灣如何迅速降低對化石燃料的依賴。

2023年是人類有紀錄以來最熱的一年

2023年是人類有紀錄以來最熱的一年:比前一次最高溫(2016年)高出許多;不只開始熱,每天熱,持續熱而且愈來愈熱;從美洲到非洲,到歐洲亞洲,亞馬遜到大洋洲,聯合國秘書長認為「全球沸騰的世代」開始降臨。6月到11月,每個月氣溫都是有近兩百年來該月最高溫;2023年的每一天都比工業革命前高出攝氏1度以上,全年平均溫度已經比工業革命前高攝氏1.48度,是近十萬年地球的最高溫,非常接近「巴黎協議」希望控制的增溫幅度(攝氏1.5度)。

美國鳳凰城連續31天氣溫超過攝氏43度;10月7日是有史以來最熱的一天,瑞士冰川如暴雨般融化;平常鬱鬱蔥蔥的亞馬遜流域遇上百年罕見乾旱,賴以為生的河流交通運輸中斷,糧食與飲用水嚴重短缺只能限量供應。海水溫度異常上升,美國佛州小島海水溫度達攝氏38度,與洗熱水澡差不多;希臘8月野火焚毀1%國土,塵霾飄到千里外的突尼西亞;加拿大每個行政區都發生野火,總計已燒毀了一個希臘面積以上林地,甚至紐約市天空也因為嚴重空氣污染一片昏黃。2023年骨牌式的異常天氣,會不會是增溫超過攝氏1.5度情境的前奏曲?

2015年在法國舉辦的COP21締約國簽署「巴黎協議」,目標希望控制增溫在攝氏2度內,並追求增溫不超過攝氏1.5度;並於本世紀中,達到人為排放與自然吸收相當。COP28決議添增兩個近期目標:若希望增溫不超過攝氏1.5度,以2019年排放為基準,2030年全球排放必須減43%,2035年前必須減少60%,2050年達零CO2排放。

跨政府氣候變遷委員會:再生能源是2030年前最優減碳的方法

到底應該透過那些方式快速且持續降低排放? 最具爭議是化石能源未來的角色。極低度開發國家與海島聯盟為了維持基本生存,提出醞釀多年的「化石燃料盡速淘汰(fossil fuel phaseout)」訴求,在COP28會議獲得上百個締約國支持。

地主國阿聯酋原本主張「化石燃料自然減量(phase down)」,遭化石生產同儕國沙烏地阿拉伯與俄羅斯等國堅決反對,最終會議結論排除「化石燃料盡速淘汰或自然減量」文字,而以能源系統「轉型脫離化石燃料」(transition away from fossil fuel)取代之;這是首度UNFCCC會議中提及「化石燃料」。樂觀的人認為結論文字「轉型脫離化石燃料」雖然缺乏力道,這是化石燃料終將被淘汰的開始。部分悲觀人士則認為大會沒有設定轉型期限,等於容許化石燃料繼續使用、開採及擴張,全球氣候改善遙遙無期。

國際氣候變遷協商已經進行約30年,台灣持續以觀察員身分參與。過去的當政者堅守老舊思維,認為只有使用更多能源,經濟才可能更好! 長期缺乏積極減碳行動,加上鼓勵高耗能產業擴張,導致CO2排放持續上升,只好將因應氣候變遷的目標調整得更寬鬆。

最早於1998年全國能源會議訂出溫室效應氣體(GHG)減量目標:2020年排放回到2000年排放(2.24億公噸)水準。2015年馬政府提出的國家自願減量承諾(NDC)修改為以2005年排放量(2.66億噸)為基準,目標在2020年減少2%,2030年減20%,2050年減50%。然而,依環境部統計資料,2020年GHG排放只比2005年排放減少1.25%。

2021年環境日,蔡總統宣示「台灣2050淨零排放」,目標和國際減量趨勢相吻合;國發會於2022年底洋洋灑灑推出「臺灣2050淨零轉型十二項關鍵戰略」,其中僅發展「風電/光電」、「節約能源」、強化「電力系統與儲能」與「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或多或少進行中;其餘八項,有的還在構想或技術發展階段,如:「氫能」與「碳捕捉利用及封存」;與概念性或成效難以評估,如:「公正轉型」與「淨零綠生活」等。

COP28大會期間,130多國要求「2030年前,提升再生能源為目前的三倍,能源使用效率提升一倍」,無異議地成為大會共識。半年多前,跨政府氣候變遷委員會(IPCC)發表的第六次評估報告就指出:發展再生能源與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是2030年前最迅速、最便宜且可提供最大減碳幅度的方法。

台灣政策如果仍以滿足企業需求為主,就不可能達成承諾

台灣於2009年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以躉購費率鼓勵民間投資設置再生能源,但沒有設定發展目標。2016年蔡總統提出「2025年20%發電來自再生能源」目標時,風電與太陽光電總加尚不及1%電力,2022年增加到4.9%。由於政府缺乏適當的配套措施,少數不肖再生能源業者破壞生態以及擁核者污名化再生能源「有毒」等問題,讓民眾對再生能源敬而遠之,發展不如預期;「2025年20%電來自再生能源」的目標幾乎無法實現。

根據經濟部能源署統計資料顯示,2022年總能源消耗比2005年增加8%;同期間用電量上升28%,燃料使用的CO2排放增加3.8%。雖然近十多年,台電公司持續提高天然氣發電降低燃煤發電配比,以減少CO2與其他污染物排放,但因總耗能與總耗電量的增加,抹煞所有減碳的努力:換用較乾淨能源,發展再生能源以及可能有的能源效率提升。

國發會「臺灣2050淨零轉型十二項關鍵戰略」中推動「風電/光電」與「節約能源」正是COP28決議中建議的因應氣候變遷主要對策。顯示台灣有充分因應氣候變遷的能力,但如果容許能源使用量無止境的增加,再多的再生能源與更佳的能源效率都無法滿足需求。如果政策仍以滿足企業缺水、缺電需求為主,持續鼓勵高耗能產業發展,不可能達到自己承諾2025年減10%,2030年減24%的目標更不可能達到COP28要求2030年減43%的目標。

2050年核電可能依舊存在,但不可能成為因應氣候變遷的主要對策

至於COP28會議開始時,22個國家倡議「2050年前核電增至現有的三倍」,這項倡議並沒有成為大會協商的正式文件,僅將核電與碳捕捉封存利用等技術被術都列入「零碳、低碳與碳移除技術」。首先,參與倡議「2050年前核電增至現有的三倍」的國家中,迦納、摩洛哥、牙買加、摩爾多瓦、蒙古與波蘭沒有核電,而擁有核電的國家半數沒有參與這項倡議。

此外,這項核電增加兩倍的倡議技術上根本行不通,因為核電從設計、興建到完工需要10年以上時間,目前運轉中的407座核電機組在2050年前幾乎都該除役。「2050年核電增至三倍」,表示要另外興建3倍現有發電容量的核電機組,亦即2030年後每年至少應有60座機組併網發電! 與近30年每年僅新增5座核電機組相差甚遠。2050年核電可能依舊存在,但不會、也不可能成為因應氣候變遷的主要對策。

蔡總統2015年提出「2025非核家園」,其實是等到台灣核電機組都依原設計運轉滿40年才關閉除役。核一廠為了興建放置用過燃料棒(高階核廢)的室內乾貯設施,已然拆除發電機以騰出空間;核一核二廠用過燃料棒已過多過密,停機後的反應爐內的燃料棒根本無處可退;核一核二完全沒有延役的可能。

因為41公里長的恆春斷層通過核三廠區,如果核三預備延役,必需先將反應機組的抗震係數從現有0.4g(g是重力加速度常數)強化至1g以上;另外要有充分時間仔細檢查用幾十年的設備是否能再用20年,有那些設備必須更新,需要多少時間與投資。舊核電廠不可以直接繼續使用。目前,低階核廢料沒有地方願意收容,何況高階用過燃料棒,繼續使用核電只會讓核廢料處理更加困難。核電不適合台灣,更不應該期盼「2050年前核電增至現有的三倍」。

台灣超過九成七的能源仰賴進口,每年以一成左右GDP購買能源,新的執政團隊應該設法實現並強化蔡總統過去提出的非核家園、再生能源與淨零碳排目標:制訂能源使用上限,與逐步減量時程;徹底檢討現階段再生能源與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障礙,由政府帶頭,公共建築設施開始,定期檢討並調整策略。目的是以再生能源取代進口能源,配合能源效率提升,提供民眾可負擔能源及舒適的生活,不僅對台灣有利同時有助於全球環境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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