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壽RBC恐連續兩期未達標》金管會再約談4位高層 保險局提3大要求:新團隊必須概括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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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增資案吵不停,引發近期大股東吳東進、現任經營團隊兩方股東再掀戰火,對此,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今(23)日親上火線出席例行記者會,證實已約談新光金董總、新壽董總等4位高層,會中要求業者對於增資案必須「信守承諾」,針對舊團隊董事會所通過的承諾書,新團隊必須概括承受,應履行對主管機關的承諾。

施瓊華親上火線3點說明,要求新光金及新壽必須信守承諾

新光金控在去年面臨變天,以改革派為首的新光人壽副董事長洪士琪等人,成為新的經營團隊;原本公司派、新光金董座吳東進則退居榮譽董事長。吳東進日前向媒體再次抨擊,現在經營團隊未積極履行增資義務,引發以洪士琪為首的大股東發表「聯合聲明」,痛斥是因為吳東進的經營不善,才導致新光金現在面臨資本適足率(RBC)不足的困境,造成兩派大股東在增資議題上互相指責。

金管會保險局局長施瓊華表示,昨(22)日已約談新光金董事長陳淮舟、總經理陳恩光,以及新光人壽董事長魏寶生及總經理黃敏義,在約談過程中,金管會提出三點要求。

施瓊華指出,第一,針對新光人壽有向主管機關承諾三年增資70億元,過去不管是金控或是人壽,董總都有簽承諾書,且金控及人壽的董事會也都有通過,因此必須信守承諾,要求新光必須依照時程履行。

第二,針對媒體報導有提到「新光人壽的增資缺口很大」,對此,施瓊華澄清,為了接軌 IFRS17、ICS二大會計準則,金管會已提出在地化及過渡化措施,新光人壽有高利率保單的問題,其他公司也有,且在第二階段的過渡化措施裡面,金管會再給予15年的過渡期加上給予高利率保單50基點(bps)的流動性貼水,讓業者能夠透過15年的時間,經由商品轉型、資產負債管理的投資收益挹注、大股東增資或發債等籌資管道,逐漸彌平缺口,以達到接軌日之前達到法定資本適足率200%的標準。

施瓊華指出,法定資本適足率達到200%以上,就可以申請15年的過渡期,所以並不是接軌後就立刻面臨「很大的無底洞」。

第三,其實新光金也有大股東或部份董事都有表達增資意願,因此希望新光金或新壽董事會應該好好討論增資議題,「縱使有些股東不願意增資,但是不能阻擋有意願增資的股東。」

新團隊必須概括承受!新壽向金管會承諾每3年增資70億跳票

施瓊華重申,新光人壽先前向主管機關承諾三年每年增資70億元,這點承諾必須要做到,但去(2023)年僅增資15億元,還有55億元未增資,今年還有70億元也尚未增資,更何況,新壽去年6月資本適足率未達標、去年底也恐怕還是有問題,若連續兩期未達標,《保險法》就能要求公司財業務改善措施,呼籲公司都必須納入考量。

「看起來去年12月新壽RBC是有疑慮,自結數看起來還是未達法定標準,這部分我們有要求他們要提早因應,不能等到三月財報出來才要改善。」施瓊華指出,針對去年還有55億元尚未增資的部分,目前已要求公司在一個月內提出具體的時程,另外,今年再增資70億元也要儘早規劃。

施瓊華也指出,新光金新經營團隊是董事會改組,但金控及人壽的法人股東並沒有改變,即便是舊團隊董事會通過的部分,新團隊也必須概括承受,因此不管新經營團隊有沒有再簽承諾書,都要履行對主管機關的承諾。

根據《保險法》第143-6條規定,若連續兩期資本適足率未達標,行政措施包括可解除負責人職務、限制業務、命令處分特定資產、降低負責人報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