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國中生命案》降低少事法適用年齡呼聲高 民團:現行法令不符合社會現實

司法

新北國中生割頸案這起不幸的事件,除了喚起社會對校園安全的重視,也引發了《少年事件處理法》應該修法的討論。

司法院在日前表示將召開座談會,就《少事法》的修法方向,廣納各界意見。司法改革關懷互助協會今(30)日直言,現行少事法把少年所有觸犯刑罰案件,一律都先移送法院保護調查程序,根本不符合法律社會學,也不符合專業分工,司法院應就此部分及時開放民間參與修法。

行政機關補破網,司法院18日終於發聲談《少事法》

去年12月25日新北某學校一名國三生因口角遭另一名學生割頸身亡,輿論譁然,憾事發生後,行政機關急忙補破網,教育部召開校園安全諮詢會議,並預計在新學期前公布新的校安管理辦法。

司法院則是在今年1月18日回應,關於各界提出修正少事法的意見,近期將舉辦座談會廣納建言。

司法院首先強調,為保護兒童及少年的身心健康及人格健全成長,國家負有特別保護的義務,少事法與一般刑事案件程序不同,是藉由調整少年成長環境、矯治其性格的司法介入處遇,來保障少年能健全的自我成長。

少年事件可分成少年保護事件與少年刑事案件,少年法院(庭)於必要時,除得施予保護處分外,亦得施予適當的刑罰矯治後,協助少年重返社會。

少年事件保護管束風險管理機制,2月六都少年法院先試辦

司法院說明,2019年少事法修正,對曝險少年改採「行政輔導先行、司法處遇為後盾」新制,並自2023年7月實施由少年輔導委員會整合一切相關資源,盡力輔導和協助尚未觸犯刑罰法律的曝險少年,避免他們過早進入司法程序。少輔會經輔導後,如認為有必要由少年法院(庭)處理,可移請少年法院(庭)接續介入處理,以司法的強制力強化相關輔導效果。

就整體性策略部分,司法院表示將持續透過少年事件政策協商平台機制,強化少年事件審前調查期間及保護管束執行階段,司法院暨所屬少年法院(庭)與相關行政機關、學校的聯繫機制與運作效能。

此外,司法院將建立「少年事件保護管束風險管理機制」,針對少年保護管束案件分級分類,選任專責的少年保護官對高風險個案進行評核管控及建立與相關機關定期聯繫、個案研討機制,先期規劃自2月1日起由六都轄內少年法院(庭)進行試辦,並積極規劃增補員額或替代人力缺口,協助從體制實質協助少調官、少保官精進司法處遇業務。

新北國中割頸案犯眾怒,降低少事法適用年齡的呼聲高

不過,司法改革關懷互助協會(下稱司改會)顯然認為司法院做的還不夠。

司改會指出,從新北地方法院連發2紙新聞稿,要求下架涉案少年照片以免觸法,反而引起更多民意反彈,紛紛指責法院不知情理,要求修法降低少事法的少年年齡及適用刑法範圍的呼聲,幾乎已成為社會主流意見。

司改會表示,縱使少年犯下殺人或故意傷害致死之重罪,都必須依少事法先移送法院進行「保護調查」處遇程序,不必馬上面臨檢察官的強制處理,這是問題之一,因為經司改會調查,專業上,法院法官根本不是少年保護專家,也不是少年輔導矯治專家,更不是犯罪調查專家,不該把具有高度行政與輔導性質的矯治少年保護事物交給以審判為主軸的法院處理。

司改會認為,少年犯罪應該參考少事法第27條,把所犯5年以上重罪案件,直接交由檢察官先偵查處理,而且要修法降低少年所犯最輕1年以上之中重度犯罪,都直接先交由檢察官指揮警、調(包含少年調查官)以符合刑事程序偵辦,杜絕少年惡性重大之犯罪,並能即時輔以矯正。

司改會批少年觸法一律移送保護調查程序不合理

此外,日前傳出有不少黑幫利用少年成為打殺槍手,引發社會恐慌。司改會建議,可增訂凡是加入幫派(犯罪性組織)、持違禁器械物犯案的、及有前案、前科的再犯少年,就直接由檢察官偵查起訴,不再移送法院。

司改會認為,現行少年事件處理法,把少年所有觸犯刑罰案件,一律不分青紅皂白都先移送法院行保護調查程序,不符合法律社會科學、也不符合專業分工與社會現實,司法院確實應及時呼應民意,就此部分即刻開始廣徵民意及專家意見著手修法,讓少年保護與社會治安早日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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