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假想往國外跑?小心欠稅出不了國門 出入境注意申報 帶逾10萬新台幣恐被沒入

財政部

春節假期連休7天,許多民眾打算出國走走,然在開心放假之前務必注意自身稅務以及出入境事項,避免難得連假蒙上一層陰影。國稅局提醒,若有因為積欠稅款被限制出境,行前可別忘記先繳清欠款,或者提供相當擔保,以解除出境限制,順利出遊去。 

此外,如果民眾有稅款截止日落在春節連假期間,請務必盡快繳納;若未在連續假期前處理,請於假期結束後第一個上班日,也就是113年2月15日(星期四)繳納,以免遭依法加徵滯納金。 

欠稅遭限制出境,僅繳部分或辦分期仍無法解除 

今(113)年春節連假自2月8日(四)起至2月14日(三)止,計有7天假期,國稅局提醒有出國計畫之民眾,若因積欠稅款被限制出境,行前可別忘了先繳清欠稅或提供相當擔保,才能解除出境限制。 

根據捐稽徵法規定,個人欠繳已確定稅捐在新臺幣(下同)10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200萬元以上;或在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個人欠稅在15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300萬元以上,經稅捐稽徵機關審酌符合限制出境條件者,將由財政部函請內政部移民署限制該個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 

納稅義務人遭限制出境後,最快能解除出境限制的方法,就是繳清全部欠稅或提供全額擔保,若僅繳納部分稅捐或向行政執行分署辦理分期繳納,在稅捐未全部繳清前,依然無法解除出境限制。所以,若有欠稅請儘速繳清或辦妥足額擔保手續,再準備出遊事宜,以免無法出境,春節假期泡湯。 

海關出入禁注意申報物品!帶逾新台幣10萬小心被沒入

農曆春節將近又正逢寒假,返鄉及旅遊人次大增,關務署表示,民眾入出國境攜帶應向海關申報物品,如超出一定價值之現金、黃金,記得依規定主動、誠實向海關申報,以免受罰,影響旅遊心情,得不償失。 

關務署副署長陳世峰表示,近日松山機場查獲2名日籍旅客分別攜帶日幣1,000萬元及1,501萬元出境前往日本,因未向海關申報而遭查扣為證物,超過等值1萬美元部分將沒入。

根據關務署統計,從106年《洗錢防制法》實施到112年年底,海關共查獲違規攜帶日幣案件共44案,總計約2.93億日圓;新台幣共179案,約7千9百萬元新台幣;人民幣案件共314件、金額1943萬人民幣,以及港幣21件、437萬港幣。 

關務署提醒,旅客出入國境攜帶外幣、有價證券超過等值美金1萬元,人民幣逾2萬元、新臺幣逾10萬元,總價值逾等值美金2萬元的黃金,或超越自用目的之鑽石、寶石及白金逾等值新臺幣50萬元的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時均應主動向海關誠實申報。 

為因應國際非洲豬瘟疫情,海關持續加強查緝旅客攜帶未經檢疫之豬肉製品,如火腿腸及肉鬆糕餅等,一旦查獲將移由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依法裁處。(圖片來源/財政部) 

繳納截止日落於春假期間,務必提前繳納 

此外,若民眾有稅款繳納截止日若落在2月8日(四)至2月14日(三)的春假期間,記得提前繳納,或於假期結束後第一個上班日,亦即2月15日(四)處理完畢;若逾期未繳納,將依法加徵滯納金。 

進一步說,若該等民眾未在2月15日繳納稅款,逾3日後、至2月19號當天開始加徵1%滯納金,逾6日、至2月22號當天加徵2%滯納金,以此類推,最高加徵累計到10%,若逾30日未繳納,將依規定移送法務部強制執行。除了罰鍰、滯報金及怠報金免加徵滯納金、滯納利息,各稅款逾期繳納皆須加徵滯納金,請民眾特別注意。 

此外,台北關也提醒,採用「先放後稅擔保額度帳戶」的廠商或報關業者,請事先檢視保證金額度是否足夠,以免影響貨物之通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