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大校長江漢聲任期最後一天被判刑!高教工會:教育部逾5年不動聲色毫無正當性

教育議題

私立輔仁大學校長江漢聲利用輔大診所,挪用校產400萬元,今(31)日新北地方法院依背信判處江漢聲10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巧合的是,今天也江漢聲校長任期的最後一天。

對此,高教工會批評,此弊案早在2018年就被揭發,但教育部始終不動聲色,迴避決議停聘之職權,任由江漢聲繼續任職,主管機關對其應依法監理卻莫名寬鬆,毫無正當性可言。

遭判刑10個月,輔大校長江漢聲:一定上訴到底

新北地院今依背信罪與共同背信罪判處江漢聲10月、時任醫學院副院長洪啟峯4月及輔大前醫籌處醫療事務組組長林依恬4月徒刑,3人均可易科罰金。

依據起訴書,輔仁大學成立輔仁診所,為輔大附設醫院預做準備,但因礙於法規,2007年輔大診所管理委員會決議將屬性變更為「輔大附設診所」,以符合校方附屬機構編制規定。

但檢方指控,江漢聲未依決議,反找來曾在輔大醫務室工作的詹姓醫師擔任診所負責人,以私人名義申請醫療機構開業,由於不算是輔大附屬單位,若以「借貸」名義上簽給輔大請求開辦費用,恐與私立學校法及輔大捐助章程等規定不符。

此外,還在2007年至2009年間三度以「醫學院學生臨床技術學習相關活動」、「學生醫學服務學習活動經費」等名義,向輔大請款、挪用借給輔大診所,共借得新台幣400萬元。

2015年輔大診所因遭國稅局追繳145萬餘元,加上被輔大追討「借款」400萬,江漢聲聯合林依恬與洪啟峯,透過限制性招標,將輔大「社區醫療關懷推廣計畫勞務委託案」外包給輔大診所,讓輔大診所不法獲利250萬元。

江漢聲則發出聲明捍衛清白,表示一定上訴到底,並強調輔大診所是輔仁大學在經營,所有財務都是輔大在掌控,所以經費在校內流通,根本不可能有背信之虞。

江漢聲在任期最後一天被判刑,輔大學生:遲來的正義

不過,輔大罷課學生自救會表示,江漢聲雖然被判刑,但這也是他擔任校長任期12年的最後一天,這是遲來的正義。回顧整起事件,2018年7月底靳宗立教授發表公開信揭發此件弊案,2019年3月輔大董事會決議續任江漢聲,2019年5月檢調才開始搜索輔大,事件爆發3年半後於2022年1月起訴,又經2年審理始一審宣判。

輔大罷課學生自救會呼籲,教育部依《私立學校法》第43條逕予停聘江漢聲,此外也要依照《私校法》第80條裁罰涉案人士,此外,也認為教育部應以修法或其他有效措施加強對私立學校之監管,並讓私立大學校長遴選適用《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高教工會籲:教育部追究弊案並檢討對於學校高層太過寬鬆

依《私立學校法》第43條,校長因利用職務上機會犯罪,被提起公訴者,於判決確定前,學校法人得予停聘;若學校未停聘,學校主管機關得逕予停聘。

台灣高等教育工會(下稱高教工會)批評,最早即曾於2018年與輔大校內師生共同於校內集會,呼籲徹查輔大校長江漢聲涉入之挪用校產弊案,2022年江漢聲被起訴,但教育部竟不動聲色,迴避決議停聘之職權,任由江漢聲繼續任職。

高教工會批評,相較於大學教師若涉及微罪,即有受校方決議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之風險。校長作為大學之領導階層,行事涉及數十億校務資產與數萬名師生之權益,主管機關對其應有之依法監理,卻莫名寬鬆,毫無正當性可言。

高教工會呼籲,主管機關應追究此一弊案之相關人士責任,並全面檢討各大專校院行政高層藉由各種手法不正使用學校資產之歪風,及檢討政府歷來過度寬鬆對待學校高層之缺失,以維護高等教育之端正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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