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中旅遊禁團令 交通部搬出這條例 藍委批:別呼攏老百姓 請求監察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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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今年3月1日政府將取消旅行業組團赴大陸的團客禁令,但沒想到農曆年前一則新聞稿緊急轉彎,交通部觀光署要求旅行業即日起停止招攬團客赴中國旅遊,令旅遊業者措手不及。國民黨智庫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今(21)日召開記者會,聚焦赴中旅遊禁團令的法源依據,藍營立委翁曉玲指出,疫情解封後禁團令還能延續,已經違法了法律保留原則,如今搬出《發展觀光條例》,簡直可笑至極。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今(21)日舉行「觀光產業發展瓶頸及解決之道(一)赴中禁團令的法源及衍生問題座談會」,國政基金會永續發展組召集人陳宜民指出,旅遊業這幾年因為COVID-19因素,許多實施鎖國狀態,好不容易開始解封、開始大發觀光財,台灣的觀光業者卻高興不起來,因為政府原先答應的東西,竟然在過年前小年夜,就以一個新聞稿就跳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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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業連團都沒帶出去怎麼損害國家利益?翁曉玲批觀光署可笑至極

由於國民黨、民眾黨皆在近日質疑交通部觀光署赴中旅遊禁團令缺乏法源,於法無據。對此,觀光署發布新聞稿指出,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或民宿經營者,有損害國家利益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定期停止其營業之一部或全部,或廢止其營業執照或登記證。」

此外,根據「旅行業管理規則」第49條第19款:「旅行業不得有下列行為:…十九、經營旅行業務不遵守交通部觀光局管理監督之規定者。」辦理。

但擁有法律教授資歷的國民黨立法委員翁曉玲表示,當時看到這個新聞簡直不可思議,難道觀光署的法律常識就僅僅如此嗎?簡直可笑至極,因為《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的規定是說,旅行業已經有行為損害國家利益才能予以處罰,「旅行業者現在連團都沒帶出去,還在國內,觀光署憑什麼臆測,帶團出去後會有損害國家利益!」

「不要呼攏老百姓!」翁曉玲更指出,現在兩岸通航之下,每天長榮及華航等民航業者載客赴中國,甚至是台商在大陸設廠、做生意等經營行為,這些難道都叫「損害國家利益」嗎?她認為,疫情解封後禁團令還能延續,已經違法了法律保留原則;政府拿限制旅行業者作為對付中國的經濟制裁手段,這恐怕也違反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國政基金會國家安全組副研究員李正修也說,還沒出國就先給旅遊業者扣上國安的大帽子,這樣的情況下,業者當然憤憤不平,這個決定很明顯的就是政治決定。

政治凌駕法律!業者批禁團令有許多矛盾之處,揚言將上街頭抗議

前臺灣觀光學院校長李銘輝指出,政治及意識型態已經凌駕於所有法源,禁團令有很多矛盾之處,例如,限制團體去中國,個人卻可以去,難道個人去就沒有所謂「損害國家利益」的問題嗎?況且,旅遊產品不是「今天打電話、明天就能走」, 旅遊產品規劃通常都要一年、半年前開始規劃,現在出現問題,誰要來賠償?

中華兩岸旅行協會理事長許晉睿則說,兩岸問題就是政治考量,而觀光產業在兩岸往來中只有考量兩個問題,一個是需要,另一個是善意,並不存在著對等的問題,因此會說「對等」的話,就是政治考量。他強調,開放旅行社組團到中國是「我們自己家裡可以決定的事情」,跟陸客是否開放組團來台灣,這是不同的市場、兩碼子的事情,不應該綁在一起談。

「沒有一個產業是這樣被打壓的!」世界文化旅遊華商會台灣區文創副會長許傳萍呼籲,請政府說清楚,何謂損害國家利益,她指出,旅遊業是可以帶動百工百業,而不是被行政團隊濫行監管,若政府不願意給予良善回應,將預計520上街頭抗議示威,必要時產業還將舉辦國際記者會。

在觀光產業約有50年資歷的台灣國際觀光旅遊救援服務協會創會理事長許高慶則指出,過去的政府做了三件重要的事,包括觀光護照、開放兩岸觀光、開放陸客來台觀光,但如今的政府為了選票,選前就說要「觀光立國」,但到目前為止卻看不到如何觀光立國的作法,反而還倒退。

翁曉玲則建議,民進黨政府濫用公權力限制已經侵害許多旅遊業權益,呼籲應針對陸委會、交通部違法失職的部分請求移交監察院調查,並對陸委會、交通部等機關提出糾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