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院黨團祭出「司法改革2.0」 擬提高貪污犯假釋門檻至三分之二

政治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上週拋出「國會改革2.0」,拒絕讓立法院淪為橡皮圖章,今(26)日上午再度召開記者會,祭出「司法改革2.0」,質疑蔡政府執政期間,公平正義反遭權貴司法所掩蓋。

今日出席人員包含總召黃國昌、副總召黃珊珊、幹事長吳春城,民眾黨團正式提出增列「影響力交易罪」、「不法餽贈罪」,也要提高貪污犯假釋門檻,讓「拿錢喬事」走入歷史,完善反貪腐法制。

完善反貪腐法制,把「職務行為」改為「職務行使」

對此,黃國昌首先提出「完善反貪腐法制」,違背職務賄賂罪之要件明確化,廢除「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之區別,減少實務上產生無意的爭執。

黃國昌坦言針對「職務行為」與「不正利益」兩者間的對價關係,到底是採取「法定職權說」還是「實質影響力說」,在非常多的司法實務判決中產生爭執。

黃國昌表示伴隨我國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針對這件事做出解釋後,可以清楚地進行劃定,終結「法定職權說」與「實質影響力說」之爭議,在法條的文字上,配合目前在實務上和學術上相對穩定的見解,把「職務行為」改為「職務行使」,去建構和「不正利益」兩者間的對價關係。

增列不法餽贈罪,有原因關係時仍應處罰

黃國昌提出增列「不法餽贈罪」,公務員的「職務行使」與「不法利益」兩者間雖無對價關係,但有原因關係時仍應處罰。另外,也參酌美國聯邦法18 U.S.C. § 201(c)之規定,排除新台幣一萬元以下之情形,以免過苛。

增列影響力交易罪,讓「拿錢喬事」走入歷史

黃國昌提出增列「影響力交易罪」,履行「聯合國反貪腐公約」§ 18 之國內法義務,參酌日本刑法 § 197-4 斡旋罪之立法例,希望藉由影響力交易罪,讓「拿錢喬事」走入歷史。

提高貪污犯之假釋門檻,由二分之一提高至三分之二

黃國昌透露過去時常看到貪污犯構成權貴司法體系,像是審判程序拖了非常久,很多人在審判過程中就跑了,甚至在耗費大量刑事司法資源讓判刑確定,結果如監服刑就馬上到外役監「做一天算兩天」,這種超級優惠折算的方法,讓貪污犯很快就可以假釋。

對此,黃國昌提出「提高貪污犯假釋門檻」,假釋門檻由二分之一提高至三分之二,累犯假釋門檻進一步提高至四分之三,希望藉由完善反貪腐的法制,有效嚇阻貪腐犯罪,強化制裁效果。

檢察官助理法制化,提高犯罪偵查品質

除此之外,黃珊珊坦言近年來詐騙案件層出不窮,檢察署簡直被詐騙案件淹沒,現在檢察官大部分的時間都在處理詐騙案件,但是檢察官人力卻沒有增加。

黃珊珊提出「檢察官助理法制化」,修正法院組織法,將現行以臨時人員聘用之檢察官助理制度法制化,也補充輔助人力襄助檢察官辦理案件,提高犯罪偵查品質,增進司法效能。

吳春城則直言蔡政府過去八年來最大的弊病就是在貪腐的問題,證明了絕對的權力是絕對的腐敗,總統蔡英文2016年就職時宣示推動司法改革,但是至今卻未真正落實,他也呼籲蔡英文應當力挺司法改革中反貪腐的法案,在卸任前兌現她曾經的承諾。

回應「金廈海域事件」,黃國昌:兩岸彼此要有善意溝通的對話

此外,會後聯訪環節也談及金廈海域事件,黃國昌表示維護我國主權與尊嚴,以及漁民權益,支持政府合法正當行使執法權,這是民眾黨支持政府保護自由民主和漁民權益的基本立場。

黃國昌說相關個案執法過程中發生不幸的悲劇,相信大家都不樂見,也一定要向社會大眾清楚說明整件事是如何發生的,盡量不要出現前後說法不一的情況,甚至早已宣示海巡要有的密錄器,結果最後卻沒有,這對釐清真相的過程都會產生不必要的誤會,這一定需要檢討和改進。

至於陸方這段時間展開的行為,黃國昌坦言在維護國家主權時,兩岸彼此要有善意溝通的對話,「降溫而不是升溫」。他也相信不管是從亞太區域穩定,或是漁民相關權益的保障,乃至於大家希望能夠不要繼續升高彼此之間的緊張與對立,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工作。

最後,黃國昌表示在這個基礎上,當然希望民進黨政府能與對岸針對相關事宜,在站穩和確保國家主權與尊嚴的前提下,能夠有一些善意的往來與溝通,相信絕對對兩岸和亞太和平都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