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Karl P. Sauvant,劍橋大學可持續投資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每個國家都渴望吸引外資,而且吸引外資的理由也都相當充分。外資促進資本流入、創造就業機會、推動技能發展、促進技術轉移、加快經濟增長並使被投資的國家得以進入全球市場。
《投資便利化促進發展協定》將促進外資投入
但全球各地對外資的競爭都非常激烈,為了吸引外資,各國政府都放寬了外資相關政策,且設立了投資促進機構,並為跨國企業提供了許多激勵措施。而如今世界貿易組織(WTO)即將引入一個促進外資流動的新機制:《投資便利化促進發展協定》(IFDA)。
投資便利化機制的概念於2015年首次提出。經過多年籌備,WTO的各成員國在2020年9月由發展中國家主導並啟動談判。超過120個成員國在2023年11月批准了IFDA的文本,這一加速推進的時間表,凸顯了發展中國家迫切需要吸引外資,來實現各項聯合國的可持續發展目標。
IFDA以WTO的《貿易便利化協定》為藍本,旨在為發展中國家提供各類實用工具以改善其商業環境和促進外資的流入。
IFDA側重於四個關鍵領域,讓外資投入更方便
外資的主要決定因素可分為三大類,第一個因素包括各項關鍵的經濟因素,比如國內的市場規模、GDP的增長速度和當地基礎設施的品質;第二類包括立法和監管必須足夠寬鬆,以在吸引外國企業的同時,也保護東道國的發展利益;第三類包括促進投資機會和支持國際投資者管理其專案的相關努力。
雖然經濟狀況的改善往往是個長期的過程,但提高監管框架效率和加強推動投資可以相對快速地完成,且這也是IFDA旨在解決的兩個外資投入決定因素。至關重要的是,IFDA繞過了市場准入、保護和投資者與國家爭端解決程式等敏感問題。相反,IFDA側重於四個關鍵領域:透明度、行政程序、國內監管和可持續性。比如,為了提高透明度,IFDA鼓勵參與國去創建一個單一的資訊門戶,去發佈與外資相關的法律和法規,這將使利益相關者和潛在投資者更容易獲得這類資訊。
小百科:在國際貿易中,市場准入是指一個公司被允許銷售其貨物和服務至另一個國家。市場准入不等同於自由貿易,因為市場准入通常有關稅或配額等條件要求,而自由貿易是貨物和服務可以在沒有任何貿易壁壘的情況下跨國界流通。因此,擴大市場准入往往是貿易談判中比自由貿易更容易實現的目標。
IFDA提供了優化和加快具體行政程序的工具,比如監管授權流程、上訴和定期審查。它鼓勵那些有能力的國內機構開展合作,並建立了一個全球論壇去推廣如何最佳實踐,從而促進跨國合作。為了鼓勵可持續投資並協助發展中經濟體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IFDA還包含納入負責任的商業行為和反腐敗措施的條款。
此外,IFDA還為發展中國家提供了靈活性,使它們能夠決定實施改革的速度、延長實施期限、請求寬限期和獲得技術援助,以適應其特殊情況和需要。參與國政府可以透過加入IFDA表明其推行國內改革的決心,並增加自身作為投資目的地的吸引力。
IFDA 將提供顯著的競爭優勢,未加入的WTO的國家應該快點加入
但發展中經濟體,特別是那些世界上最貧窮的國家,需要國際的支持才能實現這些目標。為此,IFDA 設立了一個需求評估機制,旨在識別和提供所需的技術援助。包括多明尼加、厄瓜多和格瑞那達在內的多個國家已經在聯合國國際貿易中心和美洲開發銀行的支持下啟動了這一進程。鑑於 IFDA 將為參與國提供顯著的競爭優勢,尚未加入的WTO成員應該快點加入。
雖然有關IFDA的談判已經結束,但還有關鍵一步尚未達成,就是將IFDA納入WTO的相關規則,而這需要得到所有164個成員國的一致同意。由於IFDA沒有對非參與方施加任何義務,同時又能讓它們從參與國實施的投資便利化措施中受益,因此不存在什麼實質性理由去反對IFDA的通過。
因此,WTO可以並應該在2月26到29日,於阿布達比召開的組織部長級會議上批准IFDA。成員國必須抓住這一契機去通過一份可以提供一系列實用和有效工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去協助各國吸引外資和促進可持續發展。
而IFDA也是對WTO的一次關鍵考驗。這個全球貿易主體能否滿足其大多數成員,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期望?它能否在一個多邊秩序日益緊張的時代下有效運作?無論結果如何,阿布達比會議都將為這些問題給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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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本文之中文翻譯由Project Syndicate提供,再經《信傳媒》林伶潔編輯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