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被告供詞為主要證據?監委認王信福案是冤案 籲法務部研議非常上訴或再審

司法

全台最老死囚、現年72歲的王信福於1990捲入卡拉OK殺警案,死刑定讞。監察委員王美玉、高涌誠調查後,今(20)日召開記者會,認為全案從偵查到審理有諸多瑕疵,籲請法務部研擬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

2位監委指出,國家機器要剝奪一個人的生命必須尊守嚴格的正當法律程序與證據,尤其死刑是重典極刑,不能只採用缺乏真實性擔保的孤證,顯過於草率。

死刑是否違憲言詞辯論4月登場,監委將送報告到憲法法庭

日前,憲法法庭公告,受理王信福等37名死囚聲請釋憲案,4月23日將就「死刑是否違憲」進行言詞辯論,引發熱議。

高涌誠表示,在本案的調查報告中,監察院並沒有針對死刑違憲與否做進一步討論,不過,監察院認為王信福是冤案,還是會將這份報告送到憲法法庭參考。

王信福在1990年8月10日凌晨,與陳榮傑等人至嘉義船長卡拉OK店唱歌喝酒後,發生2位員警(黃警、吳警)被槍殺事件。王信福被控教唆殺人,而槍手陳榮傑於1992年遭判死刑定讞,並於同年8月槍決,王信福遭通緝15年後落網,2011年最高法院以殺人罪判處王信福死刑定讞。

僅憑「孤證」定讞,監委提3理由籲非常上訴

檢察官起訴認定,王信福先朝黃警射擊一槍後,將槍交予陳榮傑,並指躺於座椅上的吳警稱「結(幹)掉這一個」,陳榮傑即朝吳警射擊一槍,致2警死亡;惟歷審法院認定是王信福將手槍交給陳榮傑,並扶著他的手肘指著2警稱「結掉這二個」,陳榮傑對2警各射一槍致死。

王美玉說明提出非常上訴的理由有三。首先,王美玉指出,確定判決依據未經王信福當庭對質、詰問已死亡證人(共同被告)陳榮傑於警詢中所惟陳述,作為論斷王有罪的唯一或主要證據,但司法院釋字582號解釋、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12號判決均強調,「未經被告當庭對質、詰問之未到庭證人於檢察事務官、警察調查中所為之陳述,不得為法院論斷被告有罪之唯一或主要證據」。

其次,王美玉指出,關鍵證據稀少且欠缺真實性擔保。王美玉表示,判王信福有罪的關鍵證據是陳榮傑前兩次的警詢筆錄證稱「王信福扶著我的手肘大聲說『結掉那二人』」,但在場所有人的證詞都無法證明「王信福命令陳榮傑」,也都沒有看到「扶手肘」的動作,這是孤證。且陳榮傑自第三次警詢及偵訊開始,就改稱他只有開槍殺死一人,另一人是王信福殺死的,陳榮傑的說法極不穩定,可信度極低,而且他作為共同被告,其利益與王信福的利益本有衝突。

王美玉提到,第三是重要的吳姓證人在警詢時被刑求,歷審判決均引述吳姓證人警詢時的證詞,稱王信福於案發前交「一樣東西」給陳榮傑,惟他在法院時,就證稱被警察刑求且是警察教他這樣說的。監察院在調查過程中,該證人再次敘述1990年經受到警察刑求經過。原判決採為依據之證據資料,若因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取得致無證據能力,應循非常上訴程序謀求救濟。

王信福通過測謊、兇槍誤鑑,監委認為亦可再審

至於為何要提起再審?王美玉提到,刑事警察局2007年對王信福測謊鑑定結果為「因圖譜反應欠缺一致性,故無法鑑判」,監察院委由測謊專家重新檢視測驗主題一「是否在案發現場將槍交給陳榮傑」及測試主題二「是否對死者開槍」,測試結果應為「無不實反應」,代表王信福通過測謊。

其次,1990年10月嘉義警方扣案兇槍為右輪手槍,嘉義地院2007年5月送刑事警察局檢定有無王信福的指紋竟變為左輪手槍,1990年起兇槍時未送鑑指紋,錯失良機,又十餘年後兇槍誤鑑,自無法比對。

最後,王美玉指出,確定判決認定李男僅提供本案兇槍給王信福,但監察院發現李男與陳榮傑日常關係密切、是陳榮傑在開槍前的最後接觸者、接應陳榮傑行兇後脫逃、指示丟棄凶槍、安排陳榮傑逃亡、要求陳榮傑為他脫罪,李男投案後稱沒有與陳榮傑聯絡,但陳榮傑證稱見過兩次面,兩人供詞不符。

審理過程諸多瑕疵,王美玉:不能再有第二個江國慶!

「不能再有第二個江國慶!」王美玉說,本案缺乏物證,全憑共同被告與證人的證詞,又出現刑求指控,且迄今仍遍尋不著應永久保存之偵查錄音帶,實已戕害司法公信力,嚴重侵害人民訴訟權、生命權,因此,請法務部移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及相關單位研議提起再審。

高涌誠表示,本案不僅「孤證」判決有疑慮,就連起訴、判決認定原因也不同,若依歷屆判決,王信福拉著陳榮傑的手,如何能一槍一位正中眉心,恐有違經驗法則。

在測謊的部分,高涌誠提到,先前刑事訴訟法修正時,司法院和監察院都不認測謊有證據能力,但法務部監察測謊應作為證據罪,最後司法院認為,測謊可做為對被告有利的參考,但就本案而言,王信福的測謊是通過的,「請問法務部要不要立場一致?」

法務部:收到報告後審慎研究

法務部表示,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提起非常上訴為最高檢察署的職權,聲請再審可由高等檢察署及其分署檢察官或受判決人提出,法務部將在收到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後審慎研究,再轉交權責機關決定是否提起非常上訴及聲請再審。

王信福被關押在台南看守所至今,包括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多個民間團體在2021年發起「王信福救援大隊」,力主為他平冤。

王信福救援大隊今發文對王美玉、高涌誠表示感佩與敬意,亦期待法務部及相關單位就本調查報告移付派查事項儘速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使本件早日重啟審判,沉冤得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