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條例忽然一過 台灣失去一次辯論未來的機會

前瞻計畫

立法院5日三讀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而且很意外地是在立法院審議前,就傳出朝野協商取得共識,將原本8900億元的預算,修正為兩期、每期各4200億元。國民黨這麼快就讓步,甚至連表決都免了,和平到讓人傻眼。

前瞻特別條例輕鬆三讀,國民黨、民間團體慘敗

而最後非但總預算幾乎沒減、計畫內容沒改,連帶這三個月來各界對這個條例的質疑,也沒有進一步討論的機會,國民黨、民間這次可以說是慘敗。

所謂預算分兩期,其實是一種取巧的做法,如果原計劃項目不變的話,第一期預算4200億執行完後,未來不論那一黨執政,第二期預算一定會再編,尤其對軌道、水環境建設等需要較長時間的工程,更不可能做了一半喊停。

而原本行政院版的期程明訂8年,也就是從公布日起至113年止。但或許一再被批評總統任期4年、無權編8年預算,最後通過的條文拿掉「至113年止」這幾個字,只留下「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變成一個沒有期程的條例。

更意外的是,國民黨連雞肋都要,審查前喊得大聲小聲、非加不可的食安、少子化、人才培育等等計畫,雖然民進黨最後同意加入,但這只是形式而已,因為所有預算幾乎都有計畫匡住了,已經沒有什麼空間可讓給其他計畫。

加入食安、少子化、人才培育,其實是喊假的

這個在立法院審查前一日朝野協商時,主計長朱澤民就已經說了,預算上限8900億,現在已編的項目已經匡了8825億,再加的項目只有75億可以用。所以就算國民黨要到了食安、少子化、人才培育等三項計劃,沒有預算也是空談。

而最可惜的是,各界對前瞻條例的質疑,沒有再討論的機會。例如,特別預算不該常態化編列的問題。

特別預算因為是舉債而來,編列必須格外慎重,依預算法第83條規定,只有當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國家經濟重大變故、重大災變時才能編列。雖然這條第四款也明訂「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可以編列,但基本上這也是指緊急事項而定,不該變成執政者依喜好而編列的藉口。

前瞻條例的爭議,沒有討論的機會

而前瞻條例雖名之為前瞻,許多編列的計劃完全沒有前瞻可言。其中佔預算一半的軌道建設,未來還要地方自籌款,依交通部長賀陳旦估計,目前雖編列4241億元,但加上地方自籌款,總經費上看9558億元,這還沒估算可能的追加款。未來如果地方籌不出來,還是要中央政府編列預算補足。

目前提出來的38項軌道建設中,被質疑最多的是鐵路立體化、都市捷運及輕軌,連交通部長賀陳旦都說「捷運實在不容易養」。所謂縮短城鄉差距,靠軌道建設就可以做到嗎?這些都需要更多的辯論以及詳實的評估。

更糟的是,民間擔心這麼多軌道建設做下去之後,將造成大規模迫遷,最後民進黨回應民間的擔憂是增加一條:「實施土地徵收時,優先考量徵收的公益性、必要性。」其實這個連善意都談不上,因為現行相關法令寫得都比這條有誠意,問題出在從未落實,所謂公益性、必要性一向都是官方說了算。

迫遷問題不在有沒有列入條例在於未落實

而佔預算1372億元的城鄉建設,更是包山包海,需要一一檢視。國民黨立委曾銘宗就提到,改善停車問題、提升道路品質根本無前瞻可言,尤其停車計畫未來還有自償性,改用BOT也許效果更好,不需要政府編預算來做。

還有水環境建設,要增加供水,不一定要靠大型水庫工程才辦得到。至於減少都市淹水,靠的是更精緻的洪水管理,而不是治水工程。反而一再強調工程治水,會讓民眾誤以為只要多做工程就可免去災害,而失去防災的警覺性。

然而這些質疑,蔡政府從未認真面對,別人說不該做的,就更展現強勢作為。為政者要有高度,不可盡耍權謀機詐,如今前瞻條例如民進黨所願通過了,這筆錢花下去,結果如何相信很快就會分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