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大火燒出《工輔法》修法 草案訂工廠未依法申報危險物品 提高罰鍰最高500萬

立法院

明揚國際屏東廠於去(112)年9月發生大火,造成10人死亡(4名消防員、6名員工)、111人受傷(4名消防員、1名義消、106名民眾),其中工廠未依法申報危險物品是此次悲劇的根本性原因之一,也讓《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成為關注焦點。 

為保護工廠人員,鄰近民眾,甚至是救災人員的生命安全,政院提出《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行政院版本與大部分委員版本明定,業者若未依期限申報危險物品、違反申報規定或申報不實,從新台幣1萬元至5萬元,調高罰緩至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上(第28條之14);民眾黨團版本則提高罰鍰到10萬以上、5000萬以下。 立委張啟楷解說提案時表示,本次除了將罰鍰大幅調升外,若未現實改善或申報,不只按次、還要累進裁罰,避免某些不肖大型業者把罰鍰當作節流經費,罰了也不怕。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在昨(23)日發出聲明,認為罰鍰部分僅自1萬至5萬提高至5萬至500萬,不只未納入刑責,亦未增加依營收狀況增加罰鍰比例,促進會表示,僅提高罰鍰不僅無法有效嚇阻,對比明揚2023年營收高達35.98億的企業更是不痛不癢。

未依法申報危險物品,提高罰鍰至新台幣5萬~500萬

針對民眾黨團提出的罰鍰10萬以上、5000萬以下,經濟部表示,工輔法對應的業者相當多都是中小企業,所以必須衡平企業樣態或形式,建議仍然照院版本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上罰鍰;至於依營收狀況增加罰鍰比例,經濟部則說明,同一家企業旗下可能會有多家工廠,恐會造成第一線在計算該營業額時就出現問題,不利於執法。 

另外,經濟部也補充說,工輔法裁罰對象是工廠負責人,但工廠負責人未必是企業負責人,如果裁罰金額過大,「他可能不知道怎麼生活」。 

會中,張啟楷對於按次累進較為堅持,要明定「累進」,不過經濟部認為,在訂定裁罰基準時,本就會考慮到違規樣態,希望立院能授權在後續執行面上處理;王美花說明,因為罰鍰範圍5~500萬較大,因此一定會訂裁罰基準,按照其量體、是否累犯等情況加重,裁罰基準會在工輔法修訂後定出。 

最後,針對此次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14、第31條、第39條修正草案,皆按照行政院版本與部分委員相同版本通過,提交報告院會討論。

屏東知名家電廠大火引關注,立委提議倉儲立管理專法

不巧地是,昨(22)日晚間知名家電大家源屏東倉儲也發生大火,500坪家電倉庫付之一炬,眾多立委針對此事向王美花質詢關於倉儲的消防安全,立委表示,工輔法條文中並未把倉儲納入管轄範圍,因此也不需向經部特別登記,主管單位也不明確,如何確保消防安全? 

另外,根據111消防統計年報,立委牛煦庭指出,若排除母數較大的住宅、商業區,倉儲佔製造業火災約40%,接近一半,絕對有特別檢討的必要,並且獨立出來訂定出相關管理法律才是建立秩序較積極的作法。 

經濟部長王美花回應,倉儲因未符合工輔法管轄範圍,的確不在該法規範中,不過先前跨部會會議時有討論到此議題,結論倉儲將以地區分類,可能依內政部或特定地區管轄,「倉儲確實沒有講要歸誰管」,但王美花強調,倉儲的消防措施依舊要符合《 消防法》 標準;此外,昨日發生火警的大家源屏東倉儲有申請特定工廠登記,因此屬於經濟部管轄範圍。 

至於設立倉儲管理法規,王美花說,內政部已有相關子法規範,認為重要的是如何落實,經濟部會邀請相關部會研議如何加強管理,並在1個月內提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