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妙招還是違反人權?英國國會通過法案 未來非法移民將遣送去非洲盧安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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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紐約時報》報導指出,英國保守黨政府經過和法院、議會漫長的攻防後,23日通過了《盧安達安全法案》(Safety of Rwanda「Asylum and Immigration」 Bill,該案同意當局遣送尋求庇護者往盧安達(Rwanda),同時推翻去年最高法院的判決;保守黨支持率下滑的同時,盧安達計劃已成為首相蘇納克的重要政策,但部分人士批評,這是英國法治的大問題,影響成千上萬的尋求庇護者,人權團體更誓言要對抗這項計劃。

法案內容是什麼?為什麼能送人到非洲

隨著新冠疫情趨緩,搭乘非法船隻穿越英吉利海峽到英國的人數逐日上升,這些尋求庇護者藉由偷渡希望透過庇護制度在英國申請國際保護,許多尋求庇護者最後也成功被認定為難民,並獲准在英國定居。

英國政府制定了《盧安達安全法案》應對這樣的現象,表示透過非法小船或其他非法手段抵達的人,在英國永遠不會受到庇護,並會被拘留再送往盧安達,在當地審理庇護,若通過就能在盧安達重新安置。

政府辯稱,遣送盧安達是一個威懾策略,遏制每年數以萬計的人流進英國。移民專家質疑,乘坐小船的人已經冒著生命危險前往英國。人權團體和法律專家反對實施該政策,認為此舉違反了國際法對難民的法律義務,也違反了聯合國1951年的難民公約。

盧安達雖是非洲國家,但經濟、觀光、科技發展卻有「非洲新加坡」的美名,圖為首都基加利。(圖片來源/Unsplash)

移民、難民、尋求庇護者的定義?

根據聯合國數據指出,2020年有2.81億人是生活在祖國之外的地方,2000年時則約有1.73億;雖然難民(refugee)、尋求庇護者(asylum-seeker)、外來者(migrant)、移民(migrant)皆用於指稱離開母國、越過邊境的遷徙人口,但許多人經常會混用稱呼,法律上必須明確區分不同。

難民是指處於人權侵犯及迫害風險,生命安全受到威脅,且當地政府無能或不願提供保護,而逃離母國的人們,有獲得國際保護的權利。

移民在國際上並沒有通用的法律定義,通常泛指指一個人去外國永久居住,但不一定要是被迫離開母國,可能是主動選擇。而非法移民和合法移民之間有非常大的差別,無論移民的理由多麼充分,必須獲得當地國家的認定才是合法。

外籍工(migrant)指的是離開母國為了找工作或改善生活狀況,暫時移居國外的人。和移民最大的差別是在時間是不是永久,可能是工作階段結束就得返國,未獲得永久居留證的人,例如台灣常見的外籍移工。

尋求庇護者可能是以上類別的混合體,但這樣的人通常包括經由陸路、水路,冒著生命危險抵達目的地,並尋求另一個國家國際庇護。此前提下,尋求庇護者是適合使用的稱謂,雖然許多國家質疑尋求庇護者的合法性。

許多尋求庇護者都是從法國搭非法小船穿越英吉利海峽前往英國。(圖片來源/X@pollbox)

英國早想進行遣送策略,但持續與人權法律拉鋸

2021年初,由於掌控英國邊境是2016年英國脫歐運動的一個中心承諾,時任英國首相強生(Boris Johnson)提出將難民送往國外的計劃;時任內政大臣巴特爾(Priti Patel)便提出了國籍與邊境法案,認定非法入境為刑事犯罪,賦予當局更大的權力進行逮捕和驅逐尋求庇護者。

2022年4月,英國與盧安達達成協議,國籍與邊境法案也成為正式法律。但歐洲人權法院裁決英國必須終止遣送計畫,首次遣送也被中止。

2023年初,時任內政大臣布拉弗曼(Suella Braverman)提出另一條法案,打算重啟遣送計畫,該法同年7月通過,再次賦予當局遣送非法入境者的權力。法案旨在遣返這些尋求庇護者回祖國或安全的第三國,如盧安達。無論尋求庇護者如何主張,之後都不得在重返、定居英國或取得公民權,最高法院最後依舊裁決此法違法。

但本週通過的《盧安達安全法案》及英國今年與非洲國家簽署的協議,成功推翻了最高法院的判決,正式宣佈盧安達是安全的國家。

為什麼盧安達會接受英國這樣的政策?

儘管英國目前還沒開始進行遣送,但上個月英國監督機構發現英國政府至今年底,將向盧安達支付3.7億英鎊。

根據報導,英國承諾盧安達每遣送一人,就會支付盧安達15萬英鎊的執行成本和2萬英鎊的發展費用,首批300人成功送達後,英國會再支付盧旺達1.2億英鎊,這代表如果遣送行動展開,英國政府花費成本將進一步上升。

盧安達總統卡加米本月曾赴英國唐寧街拜訪蘇納克,談論兩國事務;當中包括英國在盧安達大屠殺後30年陸續給予的幫助、經濟、移民問題的合作。(圖片來源/X@UrugwiroVillage)

英國樹立了令人擔憂的全球先例

聯合國難民署2021年曾警告英國遣送違反了國際法,聯合國難民署專員格蘭迪(Filippo Grandi)昨天表示,《盧安達安全法案》是推卸難民保護責任,破壞國際合作,更樹立了一個令人擔憂的全球先例。

歐洲委員會人權專員奧弗拉赫帝(Michael O’Flaherty)表示,《盧安達安全法案》引發尋求庇護者的人權和法治問題,並敦促英國避免依法遣送的舉動,停止該法「侵犯司法獨立」的行為。

蘇納克最初承諾在春天遣送尋求庇護者,但日前表示第一批遣送航班將在6或7月出發。蘇納克指出,當局已經預訂好商業包機,並確定了500位接送尋求庇護者前往盧安達的人員。

英格蘭和威爾斯法律協會副主席艾金森周二聲明,《盧安達安全法案》仍有缺陷且違反憲法。更有超過250個英國權利團體寫信給蘇納克,誓言將在歐洲和英國法院上對抗當局。而收到通知將遣送盧安達的尋求庇護者也預計將在英國法院提起訴訟,並向可能再次發出遣送禁令的歐洲人權法院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