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立委頻頻點名中租、裕融以及和潤等融資租賃公司因BNPL(先買後付)消費分期業務衍生亂象,並質疑融資公司向銀行搬錢、放高利貸,甚至更透過商品買賣藉此規避法令,因此提案要求設立融資公司專法,至今事件已發酵數月後,身為融資租賃龍頭、中租控股策略長廖英智今(25)日表態,支持專法設立,但希望將企業金融業務維持現階段模式,排除專法範圍之外。
BNPL先買後付分期平均利率約5%,原車融資利率並無超過民法上限
廖英智指出,中租主力業務仍是企業金融,比重達8成以上;而消費金融部分則是自2000年進入消費分期市場,後續也推出企業購車融資,進而延伸至個人購車融資,一直到2018年推出「銀角零卡」數位支付分期服務,目前中租在台灣針對消費者分期、個人車輛融資業務比重約占8.5%。
中租表示,目前銀角零卡業務已有百萬會員,而經常性使用的會員則約20~30萬人,對於客戶及合作商家內部皆有審查機制,包括針對年齡、職業、財力情況、信用紀錄等面向進行檢核。另外,車輛融資的承作成數上限也不得超過車輛的市況價值,且配合徵信資料及客戶信用狀況,建構嚴謹的車貸徵審機制。
針對外界頻頻質疑,融資租賃公司「放高利貸」,廖英智則表示,在BNPL分期由於期數較短,平均年利率為5%;車貸融資則利率差距較大,若是卡車、新小客車利率約3~4%,但若是小金額的原車融資,由於內部成本高,實質利率可能會到10%以上,但並沒有立法委員所擔心的超過民法規定利率上限16%的情形。
客訴爭議多來自經銷商業務員額外收費,廖英智坦言:經銷商良莠不齊
但廖英智也坦言,從客訴的案件中也確實發現,有經銷商或車商可能會再跟借款人另外收取手續費或是服務費、或經銷商的業務員額外收取費用,這些容易形成爭議案件,因此與中租合作的經銷商若有出現這種情況,「我們會汰除它」。
針對車商、經銷商的管理,中租控股法務張湘怡也補充,主要分前、中、後三階段管理,前段是針對經銷商了解徵授信、檢視旗下業務員是否有不法的案例;中期則是與經銷商簽訂管理合約,並且定期做教育訓練;假設經銷商違反規定,中租可以針對違反內容裁罰,例如若有經銷商業務員私下額外收取費用、或是對外宣稱是「中租員工」,中租可以透過管理合約進行開罰、或是結束往來。
假設若真的有經銷商業務員私下額外收取費用,而客戶也已經給了費用,張湘怡則說,客訴階段會有專人服務,若經確認有此行為時,會要求經銷商直接退款。
廖英智坦言,儘管中租對於經銷商已有系統化管理,但還是會有良莠不齊的情況發生,更何況中租所合作的經銷商也僅占市場的一小部分,還有很大一部份是跟中租沒有合作關係,對於他們在市場上的行為更很難去規範,這也是中租贊成公會制定自律規範,希望市場上的業者都能夠遵循一致的標準。
各界疾呼推動融資租賃專法,中租:支持設專法但希望排除企業金融
針對有立委則質疑,中租在台灣向銀行以低利率借款來支應中國大陸事業營運一事,廖英智也澄清,中租在中國大陸的事業經營一開始就是以當地資金作為經營資金來源,且目前中租在中國的營運資金幾乎是從當地銀行所提供,目前總額度約新台幣1300餘億元;另外約有10%則是由外商銀行透過境外聯貸提供。
另外,對於目前已有不少民間團體、立法委員皆疾呼應盡速設立融資租賃專法,對此,廖英智則建議,對於車貸、BNPL(先買後付)與消費者有關的消費金融業務,願意支持設立專法;但希望企業金融排除在專法管理範圍之外。
廖英智指出,中租在台灣針對中小企業及微型企業提供的租賃融資服務,經營超過40年,盡量以最大彈性維持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一直以來沒有什麼爭議,例如,年輕人創業很難向銀行取得資金,但中租願意承擔風險並且支持,作為補充性資金提供給中小企業,「如果因為專法,對於這類的企業授信更嚴格規範的話,屆時恐怕難以滿足新創企業的資金需求,認為這部分應該不需要有特別的專法來規範企業金融。」
至於消費金融部分,若有相關專法的擬定,中租的態度是,願意配合且願意參與,也願意把目前所做的控管機制向主管機關報告,中租除了遵守既有的公會自律規範外,甚至有些內部管理標準也比自律公約來的高,因此,未來若有專法,也願意支持、百分之百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