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控注意!大福、蛋糕上的草莓遭驗出農藥殘留 消費者如何自保?

食品安全

每年11月至隔年4月間是台灣的草莓季,直接食用或者製成各種草莓即食品,如蛋糕、大福等,都是許多人的心頭好,深受各個年齡層喜愛。 消費者保護基金會今(10)日以檢驗生鮮草莓的檢驗標準,套用在草莓蛋糕等即食品上,針對五直轄市中15家商家、共17項草莓「即食品」做農藥檢測並指出,17項中有1項樣品不合格,檢驗出不得驗出之2種農藥,其餘15項樣品雖皆有驗出多種農藥殘留,但都在容許標準內。 

凌永健表示,依照本次檢測結果,大部分草莓即食品業者在草莓供應商挑選上品質還不錯,「危險指數基本小於1」,然而檢驗出的殘留農藥種類多達43種,建議主管機關對於草莓生產者所用的農藥數目盡量減少,避免出現雞尾酒效應。 

消基會補充,草莓是連續採收的農作物,若氣溫不穩定,易發生病蟲害,農民為了防範病蟲害及避免抗藥性的發生,可能會頻繁輪替使用不同作用機制的農藥,造成農藥殘留的風險提高。 

1家草莓即食品驗出禁用農藥、15件甜品皆農藥殘留

消基會在今年2月間,於雙北、台中、台南、高雄的蛋糕或甜點店等專賣店購買17件草莓即食品(如草莓大福、蛋糕、草莓塔)進行農藥殘留測試,最後結果顯示,17件僅有1件「不合格」,為某知名連鎖烘焙坊的莓果冰淇淋蛋糕,主要是檢測出殘留的16種農藥中,有不得檢出的二氯松及三氯松。 

消基會副董徐則鈺補充,該不合格的品項有因樣品數不足而採樣2次,第1份蛋糕不合格,但第2份卻是零檢出農殘,檢測長凌永健認為,因為採樣時間不一,可能草莓供應商不太一樣,所以結果大相逕庭,原因無法確認,建議烘焙商確定草莓供應商針對農殘量作保證。 

至於其餘16件草莓即食品,則皆有檢測出農藥殘留,農藥品項多樣,一樣品中最少驗出6種、最多17種,但參考《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中草莓及小漿果類限量標準,殘留量都在容許標準內。 

針對莓果類不得檢出的農藥二氯松及三氯松,林口長庚醫院腎臟科主治醫師顏宗海表示,二氯松及三氯松屬於有機磷殺蟲劑,動物實驗證明具致癌性,若大量攝取會造成副交感神經亢奮、大小便失禁、休克等,「但微量殘留跟誤食不一樣」,大量誤食才會有影響,政府須盡量管制、把關,業者也須正確使用農藥。

消基會副董事長徐則鈺補充,購得17件樣品中,有2件同商家的草莓商品因樣品數不足而採樣2次,視為個別樣品,若以同商家、同品項區分,嚴格為15項。 (資料提供/消基會;攝影/李海琪) 

食藥署將進行抽驗查辦:國際僅針對蔬果訂定農殘標準

針對消基會今日檢出1件草莓即食品中,有不得使用於小漿果類的二氯松及三氯松,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針對調查中1件不符規定的產品,食藥署將提供各衛生局依法抽驗及查辦。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檢測長凌永健坦言,目前政府僅針對「生鮮蔬果」有訂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但經查並無針對「即食品」的相關標準規範,若以現有的限量標準來衡量「即食品」是否恰當,還有待主管機關說明;同時也建議主管單位應本其主管之作物或食品,精進既有方法,擴充適用基質範圍,讓此類商品在檢驗農藥殘留也有依據的檢驗方法。 

針對農藥檢驗相關規則,林金富向《信傳媒》說明,國際上針對加工品或即食品並沒有額外再訂定農藥標準,且由於加工食品種類眾多,製程、組成各異,因此,我國參考國際作法,針對加工品之農藥殘留,以管理原料為原則,並且,若加工產品檢出其原料有不得檢出殘留的藥劑,則應追溯源頭加強原料管理,以確保產品符合食安法規定。

根據食藥署統計,林金富指出,近3年間(110~112年)市場監測149件草莓,其中6件不符規定,不合格比率為17.4%,食藥署將持續擬定計畫,和地方衛生局合作抽驗農產品。 

《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中,三氯松僅適用於柑類、茶類等才可以使用;至於二氯松則是台灣禁用農藥。(圖片來源/食藥署提供)

消基會建議草莓控:直接選購新鮮草莓,清洗並去蒂頭 

對於許多草莓控的消費者,消基會建議,可以直接選購新鮮草莓食用,據農業藥物試驗所發布訊息,草莓經清洗和去除蒂頭後,農藥殘留的去除率達47~92%,多次清洗後再食用,可以降低食入農藥殘留的風險。 

並提醒,結石體質的消費者應減少食用草莓,因為草莓富含草酸,若飲水量及鈣質攝取不足,無法形成草酸鈣隨糞便排出,將進而導致結石產生;另外,草莓也不宜大量食用,其表面的小籽,含膳食纖維會刺激腸道蠕動,加上草莓含的鉀離子,大量吃會導致腸道細胞滲透壓改變,易引起腹瀉或造成腸道蠕動過快等不適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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