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屏東明揚大火,造成4名消防員因公殉職,消防員訴求組工會捍衛權利,朝野立委也提案修法,但政府傾向修改《公務人員協會法》,開放警消組特種協會,卻未能在上個會期完成三讀修正,導致屆期不連續退回。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13)日排審《工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與民眾黨團與立委都有提案修法讓消防人員組工會的權利,其中,民眾黨團是唯一一個版本還包含警察。
不過,勞動部與內政部仍堅持朝修《公務人員協會法》來加以保障消防人員,銓敘部報告更指出,6都政府及9個縣市政府都反對警消組工會,其中包含11個藍、白執政縣市。
許銘春:日本、新加坡也沒有工會,修《協會法》最快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質詢時指出,2017年勞動部長許銘春曾表示,支持公務人員組工會,勞動部還提出4個建議方向,包括修正《公務人員協會法》;修正《工會法》,允許公務人員籌組工會;針對公務人員結社權另立新法;維持現行法制,具體改善工作條件,但4個建議沒有一個實現。
許銘春則回應,對於警消人員的團結權應該給予保障,勞動部及他個人自始自終都支持,當然要用甚麼路徑達到保障結社權與協商權的目的,這部分要做一番的討論。
他認為,委員們希望用《工會法》保障,但警消人員另一個身分是公務人員,可以在《公務人員協會法》裡討論包括協會設立的門檻、可以協商的事項如何再放寬,許銘春也舉日本與新加坡警消人員同樣沒有組工會,強調修《公務人員協會法》會最快。
此外,許銘春也提到,勞動三權的爭議權就是罷工權,是達到訴求的手段,可是警消人員做這件事,可能社會大眾會有疑慮。
陳菁徽則追問,他們是公務人員,但是不能無限的情緒勒索,有些國家會設定一些條件,比如一定的值勤人數、比例,這樣是否就可以討論,不過,許銘春沒有正面回應。
18個消防局處反對、15個縣市不贊同消防員適用《工會法》?
消防署署長蕭煥章在回答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時表示,目前有18個縣市消防局不同意消防員適用《工會法》組工會,僅1個縣市認為可以入法,但限制罷工權,3個縣市消防局持保留態度。
銓敘部的書面報告則指出,15個縣市政府不贊同消防人員依《工會法》組織工會、6個縣市贊同,嘉義市無意見,並強調反對的縣市有10個是國民黨執政,民眾黨執政的新竹市也反對。
銓敘部次長朱楠賢指出,反對的理由主要是認為現在的相關配套沒有完整,因此,現行還是不宜適用《工會法》工會法。
不過,召委、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質疑,有邀請基層消防人員來談這件事嗎?消防人員之所以要組工會,就是認為他們的權益沒有獲得保障,希望改善的事項並沒有全部到位,過去10年重大災害共計有32名消防員身亡,但政府的改善幅度其實不大,甚至消防員的工作量還在增加,政府有責任提出更周延的辦法。
消防員沒有爭議權可以先跨出第一步?銓敘部堅持不退讓
王育敏指出,政府一直說組工會不可行,但為甚麼歐美各國可以,如果台灣國情不同,那政府也有責任提出一套可行又有保障的制度,而不是一再拖延,最大的癥結點是否對於爭議權有所保留?
朱楠賢回答,爭議權是個疑慮,另外就是希望公務人員還是在《公務人員協會法》去進行規範,因為還包括監所管理人員、醫護人員,如果通通拉出去《工會法》公務人員就撕裂了。
王育敏也追問,如果消防員組工會但沒有爭議權,這個模式在台灣可不可以先用,先跨出第一步?不過,朱楠賢仍堅持,先在《公務人員協會法》進行放寬。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也表示,警消組工會不是洪水猛獸,但連第十屆時執政黨范雲所提的版本都被退回程序委員會,組工會的目的也不是為了罷工,韓國抗議15年終於在2021年組成工會,不要連這件事情也輸韓國。
楊曜:消防人員比照教師同時修《工會法》與《勞工爭議處理法》
民進黨立委楊曜則問蕭煥章,其他國家的消防員組工會是否有罷工權?蕭煥章回答,美國是少數州有條件罷工,英國也有比較高的罷工門檻。
楊曜質疑,他個人是支持徹底修《公務人員協會法》,但問題是《工會法》已經送進委員會討論,萬一之後修法通過,萬一消防員行使罷工權,罷工時發生火災,因為人力不足造成多多來的損害,是否有國家賠償的問題?
楊曜建議讓消防人員比照教師,《工會法》的審議,同時提出《勞工爭議處理法》明定消防人員不能罷工再一併討論,也批評警政署與消防署,之所以會有那麼多版本要把警消納入《工會法》就是因為他們動作太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