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人也不挺?立法院今(5)日報告事項,國民黨立委陳雪生等人提案,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及翁曉玲等人提案憲法訴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均被民進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現場沒有異議,立法院長韓國瑜裁示退回。
開放中資參與離島公共建設?綠白均不支持
近日陳雪生與翁曉玲兩人的提案備受討論。國民黨馬祖、金門立委陳雪生、陳玉珍等22人提案,鑒於離島重大建設需克服人員、技術、機具、材料的準備,不僅需要面對運輸過程中不可預期的風險,尚需克服施工過程中材料補給與機具維護之順暢,導致離島地區大型公共建設施工廠商投標意願低落,擬增訂「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開放得由大陸地區廠商參與採購。
這樣的提案被民進黨立委認為是為中國大開後門,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在昨(4)日也表示,這個提案就是在離島建設條例的基礎上,排除兩岸條例的諸多規定,該計畫可能與機場、港口、大橋等重大公共工程有關而涉及國家安全,陸委會現階段無法同意草案內容。
不過,陳雪生認為,民進黨根本斷章取義,離島缺工缺料,有問題執政黨及中央政府應該幫忙解決,而不是唱衰,甚至嗆「來罷免我好了,我沒意見」。
行政院院長卓榮泰今天則表示,2017年也曾有過相關提案,內容無非要引入對方的廠商來參與離島的重大公共工程,甚至引進一些機具操作人員,同時也排除了若干現行條例的規範,懇請委員在審議時,要以國家安全為重,以及將來在工程進行當中,可以直接監督的可能性。
不僅如此,民眾黨黨團總召黃國昌也表態不支持,他認為,開放中國資本、工人直接過來,這件事茲事體大,恐怕也不是離島建設條例特別開後門解決,這不是妥當的方式。
而今天院會民進黨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現場沒有異議,韓國瑜還特別問了一次「國民黨團有無異議?」最終依舊通過民進黨黨團提案,退回程序委員會。
翁曉玲提修法定義大法官現額,柯建銘批破壞國家憲政運作
另外,關於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與林思銘等17人所提「憲法訴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今天也被民進黨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現場依舊沒有異議,或許是有陳雪生一案的經驗,這次韓國瑜沒有再次特別問國民黨團,直接裁示退回。
憲法訴訟法第四條現行條文為,「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由司法院訂定之。前項規則,由全體大法官決議之」。
但翁曉玲等人認為,現行憲法訴訟法未明定大法官現有總額定義,僅規定迴避的大法官,不計入憲法總額之人數,恐出現3、4位大法官即形成多數意見而作成判決的極端情形發生,因此明定「大法官現有總額」之定義,為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所定大法官人數。
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認為,翁曉玲修改憲法訴訟法,明定大法官現有總額定義,為憲法所定總額15人,但10月有7位大法官任期屆滿要重選,若按照翁曉玲版本所訂的現額15人定義,剩下的8人大法官就無法召開憲法法庭,進而破壞國家的憲政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