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有不少網紅無照帶團旅遊案例,對此,交通部觀光署昨(14)日表示,將修正「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若丟包旅客或違法旅宿,擬將罰鍰上限50萬元提高至200萬元。另外,條文納管海域生態保育違規行為,如SUP放置沙灘影響綠蠵龜產卵,最高處30萬元。
觀光署:從事帶團業務要有執照,丟包旅客最高處200萬
觀光署預告「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一共增刪調整26項條文,包括提高違法及違規經營觀光業務者或從事活動者的罰鍰,並簡化觀光審查流程、觀光會報法制化等。同時因應,今年春節發生年代旅遊丟包旅客,該修正草案將觀光產業對公益有重大影響違規罰鍰上限,提高至100萬元,同時增訂受停止營業處分仍繼續營業的處罰上限,從50萬元提高200萬元。
對於網路上傳出網紅、Youtuber無照帶團旅遊,觀光署表示從事旅行業務,必須要有觀光署核准相關執照,網紅未領有執照,若旅途有狀況無法處理,甚至沒有保險,出問題沒保障,因此透過修法提高罰鍰,遏阻非法行為。
不合法旅宿、違反生態保育也將提高罰額
不只旅行團丟包旅客會被處以罰緩,對於尚未取得合法營的旅宿、旅行及遊樂等光業者,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等,散布、播送或刊登營業訊息者,該修正草案也將罰鍰從原先的3萬至30萬元,提高為6萬至150萬元。
另外,為維護生態保育並加強管制違規行為,該修正草案於風景特定區或觀光地區內的違規行為罰鍰,包含任意拋棄、燃燒垃圾或廢棄物;車輛車輛或其他動力器具開入禁止進入或停放在禁止停車區域;擅入管理機關公告禁止進入地區,其罰鍰擬從原先的5000至10萬元,提高為1萬至20萬元。
針對小琉球沙灘經營並置放立式划槳,影響綠蠵龜產卵及遊憩品質,草案也特別納入條文正式納管並提高裁罰金額,從原先的1萬至5萬元,提高到2萬至30萬元。
觀光署表示,為落實觀光立國、營造友善環境,因此修正草法、調整法規,該修正草案將預告至8月19日,後續將送行政院及立法院審查,通過後將可實施,但實施期程尚未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