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審計部於29日公布112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其中審計部點出近年的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有小幅增加,收入差距也略為變大,除了建議行政院有必要考慮重新啟動「改善所得分配專案小組」來改善情況,以便更好地統籌和監督各個部門,確保他們實施相關的計畫,以減少收入不平等。
根據主計總處今年5月發布的國民所得統計摘要資料顯示,台灣經濟成長率自 99 年以來均維持正成長,110 年甚至成長達 6.62%,創下近 11 年來新高紀錄,雖然111及 112 年受地緣政治風險升高,約制全球經濟成長力道,但經濟前景仍為穩健成長,企業獲利可觀。
不過審計部也提出另一項數據指出,雖然台灣受僱人員報酬總額自 101 年以來均持續成長,但是受僱人員報酬占國內生產毛額(GDP)比率,則由101年的45.77%,下降為110年之 43.07%(新低)及 111 年之 43.87%(減少 1.9%);相反地,企業營業盈餘占 GDP比率,反而從101 年的31.82%,上升至 110 年之 36.41%(新高)及 111 年之 34.37%(增加 2.55 個百分點)。
也就代表,近10餘年來,產業結構變遷下,總體經濟營運成果分配給「股東」份額逐漸提升,而分享「員工」份額反呈遞降趨勢。
全體受雇員有6成是服務業,薪水水準、成長率的不及整體平均
若細一點觀察各行業別,又以服務業的狀況最為惡劣。以薪資狀況為例,服務業的薪資成長不及全體平均值,甚至部分服務業薪資更不到全體平均薪資的7成。
審計部表示,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工業及服務業薪資統計資料,111年度全體受僱員工較102年度增加 120萬餘人,達840萬餘人,期間(102~111年)全體受僱員工每人每月總薪資(每月薪資)成長約25.94%;不過,服務業受僱員工人數雖然占全體受僱員工比率近6成,每月薪資卻僅成長19.86%,較全體受僱員工每月薪資成長率少6.08個百分點。
並且,服務業項下「批發及零售業」等7個行業,受僱員工人數於111年度占服務業總受僱員工人數之63.31%,但是其每月薪資除了低於全體受僱員工(每月薪資 58,042元)外,「住宿及餐飲業」、「支援服務業」、「教育業」、「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其他服務業」等行業,更未及全體受僱員工薪資之7成(約4萬元),顯示服務業低薪問題嚴重。
10年間服務業GDP成長4成,受雇員工報酬占比卻創新低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資料,台灣服務業GDP已從102年度的約9兆8.5千億餘元,逐年成長至111年度的13兆8千億餘元,10年間成長約4成(40.12%),整體服務業營運表現呈成長趨勢。
不過,審計部表示,111年度服務業受僱人員的報酬約6兆3.7千億餘元,占服務業GDP 比率為46.17%,相較於102年度的46.66%,反而減少0.49個百分點,並且是近10年度(102至111年度)最低。
進一步觀察服務業項下的13個行業,其中「運輸及倉儲業」、「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支援服務業」、「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及「其他服務業」等5個行業,111年度GDP分配予營業盈餘占比跟102年度比較成長了2.47%到20.15個百分點,但分配予受僱人員報酬占比卻減少0.83成12.37個百分點。
審計部指出,以上數據顯示,服務業的受僱人員報酬並未隨GDP成長等幅提升,相反地,有近4成行業的營業盈餘占比大幅增加,受僱人員報酬占比卻減少的情況; 審計部向經濟部建議研謀相關誘因,以鼓勵企業提升員工薪資水準,以落實共享經濟成果,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經濟部則回覆,除了將會推動科技應用及商業模式創新等措施,協助企業升級轉型,提高獲利能力,及推動商業人才培訓課程及能力鑑定等措施外,商業發展署已將服務業創新研發補助計畫(SIIR)及建構零售暨服務業數據共享創新服務計畫等,企業加薪列為申請政府補助計畫的加分項目。
中小企業加薪租稅優惠門檻高,8年來僅啟用過1次
政府為鼓勵中小企業替基層員工加薪,提升國人薪資水準,於105年增訂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相關條文,授權經濟部會同財政部訂定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只要主計總處按月發布的失業率連續 6 個月高於3.78%,且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公告,就可以啟動租稅優惠。
然審計部指出,此租稅優惠從105年啟動過一次後,就因為失業率未達標準,沒再啟動過,衍生台灣共163萬餘家中小企業僅約千家、僅0.1%適用。
審計部表示,111年台灣中小企業家數占全體企業的98%以上,且就業人數 913 萬餘人,占逾全國就業人數 8 成,另外,111 年中小企業失業者約29 萬人,占同年失業人數約43萬近7成(68.66%),代表台灣不只企業人口以中小企業為主,失業人口絕大多數也來自中小企業。
審計部認為,中小企業加薪抵減租稅措施僅以全國失業率為啟動條件,未考量到中小企業就業人口性質、受數位轉型衝擊程度。
而國會也已意識到問題,於7月12日三讀通過行政院送請審議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的啟動門檻刪除,並將加薪薪資費用得自當年度營業所得額中減除率由130%提高至175%,希望藉此使中小企業加薪租稅優惠能更派上用場。
力推CSR納入採購評選加分項目,中央4部會+地方政府態度消極
政府為了改善所得分配,也有從政府採購案之廠商下手,將廠商企業社會責任指標(包含廠商為員工加薪或提供合理薪資,下稱 CSR 指標)納入評分項目,由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訂定「採購評選委員會(評審小組)評選(審)委員評分表(評選項目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指標)」範本,並透過採購專業人員訓練課程持續宣導各機關採行。
整體成效,審計部表示,照工程會提供政府採購案件納入 CSR 指標評選項目之統計資料,近5年度(108 至 112 年度)全國各機關採最有利標決標的採購案件,將 CSR 指標納入其評選項目的比率從11.83%成長至17.04%,呈逐年成長趨勢,可見逐漸有推動成效。
不過,報告也指出,地方機關近5年度採行比率分別 為7.62%、7.94%、8.00%、 8.60%、10.10%,除了低於全國各機關平均值,也遠低於中央及國營事業;另外,中央機關部分,司法院、農業部、國防部、交通部等4主管機關,近5年度也皆未達各該年度全國各機關平均值。
審計部請工程會研謀改善,工程會回復,將持續透過採購專業人員訓練課程宣導各機關於辦理評選(審) 案件,將 CSR 指標納入評分項目,113 年已規劃辦理 160班;另外,也已函知全國各機關,重申辦理評 選(審)時將 CSR 指標納入評分項目,以加強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