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門票的演講不用課徵娛樂稅,但脫口秀表演要課徵娛樂稅?
由脫口秀主持人曾博恩擔任負責人的薩泰爾娛樂公司,2022年舉辦3場名為「2022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表演,拒繳26萬多元娛樂稅,被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裁處186萬多元,薩泰爾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2日判薩泰爾敗訴,可上訴。
博恩拒繳26萬娛樂稅遭開罰186萬,抗告吞敗
薩泰爾於2022年3月11、12日在台北流行音樂中心,舉辦3場公開售票的「2022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活動,門票總收入2283萬5950元,卻未依娛樂稅規定,於活動舉辦前辦理娛樂稅徵免手續,信義分處2020年4月要求薩泰爾補辦娛樂稅代徵報繳手續。
之後信義分處經薩泰爾提供影片檔案認定,該活動屬於單口喜劇表演的娛樂活動,為娛樂稅法及台北市娛樂稅徵收自治條例規定的「技藝表演」,依規定核定應繳納娛樂稅26萬7009元。
薩泰爾仍不服繳納娛樂稅,信義分處認為薩泰爾活動前沒有辦理徵免而裁罰7500元,並應補徵代徵娛樂稅7倍的罰鍰,擇一從重開罰186萬9063元,薩泰爾不服,提出行政救濟。
不過,北高行認為,信義分處查出薩泰爾同年間於嘉義等地舉辦9場「2022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TRY-OUT」時,均依法向各稅捐單位自動報繳娛樂稅,內容都屬於用喜劇表演娛樂觀眾,「單口喜劇」,並非薩泰爾說稱無須繳納娛樂稅的「演講或講座」。
法院也採信認為,薩泰爾明知演講和單口喜劇不同,卻只是將表演名稱故意改為「演講」,即未依娛樂稅法規定在活動前辦理徵免手續,顯見有逃漏娛樂稅的故意,認為台北稅捐稽徵處裁罰有理由,判決薩泰爾敗訴,全案可上訴。
娛樂稅法已不合時宜,有望成為新會期優先法案
然而,曾博恩在過往的影片早已揭露,從一開始「知法犯法」,就知道要繳更多的稅,目的只在挑戰娛樂稅。
那麼為什麼要課徵娛樂稅?娛樂稅最早課徵的目的為40年代為改善社會奢糜風氣訂定,當時政府希望民風質樸,降低奢侈性娛樂活動,間接使高所得者負擔較重之租稅。
而事過境遷,過去被列為奢侈的娛樂活動或場所,電影、舞蹈、戲劇、競技比賽等藝文與運動產業實屬目前一般民眾的日常性消費,另一方面,政府為了推動文化與運動產業,陸續大力挹注資源,顯然兩者間互相扞格。
此外,娛樂稅只課徵實體活動,不包含線上辦理的娛樂活動,如線上串流平台就不會課徵娛樂稅,也變相造成實體活動競爭劣勢。
事實上,娛樂稅修法討論已久,光是本屆立委不分藍綠包括陳秀寳、徐富癸、羅明才、葉元之等12人都提出修正草案,雖然內容有所不同,有人主張廢出娛樂稅,也有人認為課徵娛樂稅項目應進行調整,民進黨立委徐富癸也提到,娛樂稅屬於地方稅,中央政府應協助地方籌措替代財源,避免修法後租稅客體減少,造成地方稅收短缺對地方財政過度衝擊,亦不應以稅收短缺為由,維持現有不合理之課稅模式。
日前,財政部也預告修正《娛樂稅法》部分條文,有機會列為新會期優先法案,屆時是否能有一個與時俱進的《娛樂稅法》,值得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