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於2日裁定,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無需繳納保釋金即可釋放,理由是柯文哲的犯罪嫌疑未達「重大」的法定標準,法院認為其行為係基於對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及都發局專業意見的信賴,且柯對容積獎勵並無相關專業知識,既然無證據可證明柯直接參與,因此無法確認柯文哲的行為涉嫌犯罪重大,故裁定無保釋回。
對於柯文哲無保請回,台北地檢署指出,針對法院裁定研擬抗告理由,檢察官將盡速提出抗告,也就是說北檢預計今天提出抗告。
偵查獨立成笑話,司改協會:承辦檢察官讓上級外力大剌剌介入
針對此案,司法改革關懷互助協會理事長李震華發表嚴厲批評,指出檢廉在偵查作為暴露重大缺失。他表示,此次偵辦過程荒腔走板,不僅涉及「有罪推定」、「羅織罪名」,更出現了「偵查不獨立」,甚至為了回應外界輿論壓力而「洩密造謠」的現象這四大缺失,嚴重損害檢察署的司法公信力。
首先李震華強調,柯文哲案顯示我國的「偵查獨立」機制已形同虛設,檢廉為了自身面子或邀功?而違背應有的偵查獨立辦案原則,不僅在分案階段檢察首長就介入指定,就連承辦檢察官在辦案過程中,仍需找上級開會、請示上級是否當庭逮捕或放人,承辦檢察官讓上級的外力大剌剌的介入,不啻對人民宣告「偵查獨立」只是欺騙眾人的官僚口號,這當中不免讓人懷疑是否更有外部政治勢力的介入,實在非常不智。
檢方涉及有罪推定及羅織罪名
李震華進一步表示,由柯文哲拒絕夜間訊問而被檢察官當庭逮捕時所聲請法院提審的裁定,可以明確發現檢調根本還沒有直接證據可以證明柯圖利,更沒有直接金流證據得以證明柯收賄貪污,縱使經過搜索後,檢警12小時多的馬拉松式疲勞訊問,都還圍繞在木可公司的金流上,也就是檢方手上根本沒有一槍斃命的證據,只有一大堆旁證,才需要用訊問取得口供來交叉比對補足證據,這正是12小時多疲勞訊問的原因。
換句話說,檢廉其實仍在證據摸索、拼湊階段,手上證據根本不足以認定柯涉嫌犯罪重大而有當庭逮捕人的合法根據,可見檢方已違反無罪推定,甚且先射箭再劃靶,企圖進一步由原來的圖利罪羅織罪名為收賄罪,也因此才走火入魔企圖押人取供,甚至為了化解外界押人取供的強大質疑,還釋放假訊息給媒體稱柯妻曾將來源交代不清的700萬元存入帳戶云云,但結果是已經柯妻解釋來源的170萬而已,相對於應議員所收的4500萬,簡直是笑話一則!
民眾黨包圍地檢署,檢警竟未即時明確取締
此外,李震華亦批評民眾黨發動包圍地方檢察署的行動,指責檢警未能及時採取明確取締措施,恐為未來黑道、商人、政客等藉相同模式包圍地檢署開了惡劣先例。他質疑地檢署難道是心虛而不知所措?國家司法機關的顏面何在?實在令人感到遺憾。
最後,李震華話鋒一轉,指出法治社會的核心就是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司法機關依法審判,這次檢廉在辦案過程中涉及了有罪推定、疲勞訊問、不人道的拘留環境、及涉嫌洩密,試圖通過羈押壓力獲取口供,這不僅浪費社會資源,更進一步破壞了司法的獨立性,幾乎讓司法倒退到解嚴前後時期。
若連執法單位都無法遵守法律,又如何期待人民遵守?他慶幸此次北院最後在聲請羈押庭堅守證據法則及羈押要件,否則我國的司法形象與民主法治國家形象恐怕會再次栽在柯文哲案手上,在國際民主法治國家間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