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颱風假是「無薪假」! 當心被要求請假、扣薪

勞工政策

許多上班族遇到颱風時可比照公務員停班停課,薪水照領。但大家可能不知道,按照現行法令,雇主其實可以不發給勞工颱風假當天的薪資,例如百貨、餐飲等服務業員工,除了要自負颱風天上班受傷、受困的風險;如果不出勤,還可能受到被要求請假、扣薪等不合理待遇。

為何全台900萬勞工無法比照公務員颱風停班停課的待遇?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說,因為現行「勞動基準法」並無颱風假的相關規範,所以勞動部僅能以「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做為參考,但是只有「建議」性質,沒有法律效力。

現行颱風天冒險上班無加給,放假沒薪水

換句話說,勞工如果因為颱風不出勤上班,雇主可以不給當天薪資;而如果勞工為了薪水或雇主要求而冒險上班,雇主也不一定會多給薪水、提供交通工具或其他協助。

立委蔣萬安和林為洲今天開記者會說,應該保障勞工在颱風天的勞動權益,因此提出勞基法第40條之一的修法,讓勞工可以比照颱風天公務員停止上班上課,而雇主也應給付當天的薪資;同時加上如果颱風停班仍需出勤,要事前經工會同意並書面約定、加倍給付當天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勞工遇危險時可以退避至安全處所等規定。

另外,民進黨立委林靜儀也有同樣修法,而且還加碼規定,勞工在颱風假出勤除要加倍給薪外,事後還要給予補假休息。

林為洲說,勞工可放颱風假雖然是確定的,但上班沒加班費,不上班卻變成無薪假的權益問題需要解決,台灣每年都遇到颱風問題,有必要修法處理。不過,雖然立委辦公室提出邀請,但勞動部沒有派出官員出席說明相關規畫或做法。

颱風天不上班,可能被雇主要求請自己的假

在高雄百貨公司上班的林志倩說,高雄的百貨櫃姐幾乎八成靠騎車上班,去年的高雄颱風大到連貨櫃都被吹翻,結果就有人因為請朋友開車而出車禍,修車費用就花掉一個月的薪水,甚至在到班後公司才宣布停止上班,結果風大雨大,還是被困在公司。

另一位百貨公司專櫃人員董小姐說,百貨公司員工上班如果遲到,就會被罰款;颱風天如果員工不能上班,甚至可能被要求請假或扣薪水,變成百貨員工在颱風天上班要冒險,但公司卻不用多給薪資或負責員工安全,所以她很希望立委修法,保障勞工權益。

空服員王貝蒂說,以前主管常說他們「視同軍人」,接到任務就是命令,必須使命必達。所以常發生其他航空公司不起飛,卻只有他們敢飛的情況。

在颱風天的時候,國外航空可以迅速取消班次,但國籍航班人員都還是要到機場待命,所以就發生颱風天沒有計程車搭,只能請家人開車送,同時冒險出門的情況,她希望大家也能像理解外送食物的服務業人員的辛苦那樣,讓勞工在颱風天中有更多保障。

在尼莎颱風即將登台之際,雖然蔣萬安、林為洲開記者會,強調將提案修法以保障勞工權益。但因國民黨現在是在野黨,勞動部也不想對此表態,所以沒有派官員到場,預料藍委修法可能會「胎死腹中」。蔣萬安也只能說「颱風假還沒入法前,請多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