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關中央與地方財源分配的《財政收支劃分法》,至今已25年未修法,藉由本屆朝小野大的國會格局,立法院財政委會員今(7)日再次繼6月、再次舉行《財劃法》修正草案舉行公聽會。
此次擔任財委會召委的國民黨立委陳玉珍開頭就放話,《財劃法》要在這會期完成立法,以後只要是他擔任召委的周別,都會安排財劃法修法的行程,可說幹勁十足,他也對財政部喊話,若行政院沒出版本,那就會直接依照委員提出版本進行討論,「當然財政部提出的版本我們也會尊重」,而財政部長莊翠雲聞言僅掛上禮貌性微笑。
值得一提的是,對於《財劃法》修法,朝野立委的立場分得比「摩西分紅海」還清楚。會中綠委郭國文、李坤城立場與財政部一致,要求談好談滿,不該匆促修法;白委黃珊珊與藍委王鴻薇、賴士葆、羅智強等人則砲火猛烈,批評財政部拿地方政府沒共識當擋箭牌,還無視立院決議,在本會期開始到現在都未繳交行政院版本到國會,強烈要求《財劃法》應該立即改革。
中央集錢又集權?廢省後,中央淨收入驟增15%、佔總稅收9成
直接切入公聽會內容,財劃法修法中的爭議之一,即中央是否真的「集錢又集權」?國立中興大學國務所助理教授紀和均表示,經過1999年財劃法修正後,將省稅的很大一部分(如所得稅和營業稅、證交稅)轉移為國稅,而這些稅目正是近年來成長率較高且占大宗的稅目。
他以112年營業稅為例,營業稅比上年增加280億元、年增高達5.1%;另外,證交稅也挹注不少,國家近年稅收不錯有一部分賴於證券交易市場活絡,而這些都屬於國稅。
若按各級政府稅入淨額來看,國立台北商業大學教授黃耀輝表示,廢省前中央淨收入占整體平均為57%,廢省後卻驟增15%,占比超過7成,並且逐年攀升,112年已經到74.7%。
另外,紀和均則進一步指出,112年中央政府淨收入佔整體74.8%、直轄市政府18.1%、縣市政府5.4%,鄉鎮區公所僅1.8%,也證明從民國89年到現在,足足24年左右,確實原本屬於省稅的歸於中央後,中央淨收入占比提高。
紀也透露,當年在討論時其實也出現疑義,但根據有參與會議的老師們,當時說法是地方政府對此爭執不休,所以先劃給中央,如今「四分之一世紀過去了,應該還給地方了」。
針對地方政府的財政結構多仰賴中央鼻息,逢甲大學會計系助理教授伍大開表示,112年非直轄市之縣市稅入結構,補助及協助收入過半、約55%,自籌財源約20%、統籌分配稅款24%,也正是因為此背景帶出財劃法修法的討論。
台灣地方政府的財政結構中,補助及協助收入指的是地方政府從中央政府獲得的財政支援,用以補充其財源不足的部分,這類收入包括中央政府直接撥款的補助款(含一般、特定)和協助款,它們通常用於支援地方政府進行公共建設、社會福利和其他重要項目。
學者建議先「把餅做大」,並簡化分配公式、解決不均
會中邀集許多專家與會共談,其中政治大學財政學系教授羅光達、國立中興大學國務所助理教授紀和均都認為,應該先解決地方財政不足的問題,並且都支持增加國稅劃入中央統籌分配款的比例,從國稅中取得更多資源來分配給地方。
地方財政是患寡又患不均,財政部強調應該先解決水平不均(地方與地方分配問題),至於學者認為地解決順序應該誰先誰後?政治大學財政學系教授羅光達指出,應該先解決不足、再處理不均。羅光達表示,地方基本的財政需求應該要優先補足,但也不能全「靠爸媽」,因此其次才再考慮財政努力。
以目前體制,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稅收分成等主要用於用於解決「不足」,因此羅認為,除了其稅源應以國稅為主,也建議增加納入統籌分配稅源的國稅與比例,例如原屬地方稅的營業稅,以及在財政部稅改下,成長明顯的所得稅比重應該增加。
滿足地方基礎財政所需後,再進一步就可考量平均概念,以及財政努力部分。羅光達表示,地方政府討論指標基本就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就讓各地方政府按其所提的最有利指標加權分配,例如越多地方共識的指標,權數就相對較高。
在平均分配數額部分,羅光達也提醒,直轄市與縣市政府仍有相同與不同之處,建議兩者應該同等分配,但直轄市相較於縣市/鄉鎮在經濟或行政上負擔則需較高,並且對於離島更需照顧。
羅光達將統籌分配稅款稱為「清寒獎學金」,為了讓各地方政府有一定的財政努力與財政紀律,他建議可再按其表現加以分配,也就是「優秀獎學金」,既然是「獎學金」自然可由財政部訂定審查標準,並且直轄市與縣市政府需分開審查,前者的要求須較嚴格。
紀和均則提出2方案,方案一為擴大營業稅撥入中央統籌分配款的比例,從4成調滿到百分百,另外遺贈稅明定劃給縣市政府而非鄉鎮市;方案二則是紀和均較為心儀的方案,他建議,營業稅直接回歸地方稅類別,並且明定直轄市營業稅的部分比例劃入中央統籌分配款,再來,中央統籌分配款中所得稅的劃入提高到2成(現為10%),並且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直轄市跟縣市政府應該採同樣公式。
財政部堅守立場,強調要審慎討論、取得共識
公聽會鄰近散場,財政部長莊翠雲依規上台回覆時仍維持一貫立場,認為必須審慎討論、取得共識後再修法。
他強調,6月19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臨時提案通過,建議財政部下會期提出修正案,財政部對於立法院財委會決議都尊重與重視,但當時財政部、主計總處都認為,應該要充分討論,不過最後仍通過決議,因此在8、9月召開兩次會議,邀請地方政府與會討論,雖然8月會議中成功將80多個指標縮減至50多個左右,但在權重配置、係數調整上仍有分歧。
莊翠雲說,雖然《財劃法》25年沒有修法,但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一般補助稅款一直都有成長,2025年預算案會中央統籌分配款增加7百億、一般補助款增加2百億,兩者共增加9百億元,再加上重大補助款金額逐年提高,增加金額接近兆元,國家要有重大建設經濟才能成長,稅收才能增加。
莊翠雲強調,專家學者今天也有提到事權(職責)劃分必須明確,但影響層面廣,該修法不是一次就能完成,財政劃分調整必須審慎規劃,考慮地方財政同時,中央財政也要維持一定韌性,若倉促修法改變財政秩序,只會是另一個財政不均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