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大戰續燒! 雲林、金門、新竹都面臨清運難題

環境議題

­去年柯文哲一席「垃圾不分藍綠」,讓各縣市互打的「垃圾大戰」浮上檯面,事實上,除了台北、雲林之外,只要是沒有焚化爐的縣市,都曾經面臨這個問題,目前全台有6個縣市都沒有焚化爐,包括新竹縣、南投縣、花蓮縣與離島的澎金馬;雲林縣和台東縣雖有焚化爐,但因環評及垃圾量不足的關係,興建10年來沒燒過垃圾。

垃圾燒完的底渣才是關鍵

上個月雲林因掩埋場無法再處理多餘的垃圾,在斗六市堆出一座垃圾山,畫面驚人,於此同時,其實金門、新竹縣的垃圾也都無處去;雲林和金門,都是和高雄市喬不攏;而去年台東縣政府也遇到同樣的難題,關鍵就是底渣。

底渣是垃圾進入焚化爐燃燒之後所殘留下的物質,垃圾與底渣的轉換率約是15%至20%,每100公噸的垃圾約會產生15到20公噸的底渣。喬不攏的正是底渣回運比例,垃圾與底渣的轉換率約是2成,不過高雄市政府屢被其他縣市指出,燒100噸垃圾就要回運180公噸的底渣,雲林縣與台東縣都認為回運的比例不公平。

金門縣政府則是因為底渣再處理標案流標,高雄市政府便因金門無法處理底渣而拒收來自金門的垃圾,使得垃圾在金門累計超過1000噸,甚至發生沼氣自燃,最後是在縣議員陳滄江的協調下,商請高雄市政府協助處理,暫時化解危機。環保署也預告,未來底渣回運不得超過20%。

高雄市環保局長蔡孟裕也曾表示,不管回運的底渣是0.2倍或是1.8倍,重要的是底渣再生料的去化管道,否則回運比例高低只是底渣在各縣市地點的移轉而已,應該找出底渣用於公共工程的方法,不然問題不會解決。

焚化爐輪流歲修垃圾大戰將延續

台灣第一座焚化爐在內湖,是因為1984年湖垃圾掩埋場發生火災,促使政府決定興建垃圾焚化爐,在1992年開始營運,也奠定「焚化為主、掩埋為輔」的政策。郝龍斌擔任環保署長期間,更喊出「一縣市一焚化爐」的政策,原本預計台灣會有36座,但因垃圾減量政策,許多地方如果興建焚化爐也會發生燒不到一定額度的狀況,致使現在使用的焚化爐有24座。

不過這幾座焚化爐都因為老舊,而開始輪流歲修,新竹縣的垃圾堆置,就是因為鄰近代燒縣市的焚化爐正在歲修,無法代燒,所以只能自行掩埋。掩埋的問題除了悶燒之外,更容易造成土地污染。有鑑於此,環保署決定對13座焚化爐延役15年,持續配合資源回收與廚餘分類,才有退場的可能。而過去由地方政府之間自行協調的垃圾調度,環保署決定將調度權收回來,解決垃圾問題,並協助沒有焚化爐的縣市與鄰近縣市簽訂行政契約。

垃圾減量才是真本事

台北市和新北市分別在2000年、2010年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使用專用垃圾袋。根據環保署資料,台北市在2000年時每日人均垃圾量約是1公斤,推行一年後則降為0.77公斤,去年則不到0.3公斤;新北市在2010年時的每日人均垃圾量是0.45公斤,隔年降為0.28公斤,去年則降到0.24公斤。從兩個縣市實施的效果可以發現,垃圾的確因為隨袋徵收政策而有明確減量。

台灣每年的一般廢棄物約有746萬公噸,其實可資源回收的垃圾比例超過不可回收的一般垃圾,分別是49%與42%,另外還有8%的廚餘,意思就說,如果妥善做好資源回收與垃圾分類,其實可以少去許多焚燒量。短期上來看沒有焚化爐的縣市仍需要協調其他縣市代燒,但中長期應藉由垃圾減量、分類回收達到零廢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