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台灣的營業稅起徵點將迎來自2007年以來的首次調整。財政部23日預告修正「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草案,銷售貨物營業稅起徵點自8萬元調高至10萬元;銷售勞務則自4萬元調高至5萬元,反應物價變動,調幅均為25%,預告期1個月,預計明年上路。
物價上漲,明年起貨物、勞務銷售額10萬、5萬以下免營業稅
根據現行規定,小規模營業人若每月貨物銷售額8萬元以下、銷售勞務4萬元以下,無須課徵營業稅。
不過因為隨經濟發展,物價、營業人銷售額均有所成長,營業稅起徵點17年未調整,著實不合理,朝野立委與民間也多次反映起徵點偏低,此次財政部允諾調高,參考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上漲情形,預告修正「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草案。
根據草案,買賣業、製造業、手工業、新聞業、出版業、農林業、畜牧業、水產業、礦冶業、包作業、印刷業、公用事業、娛樂業、運輸業、照相業及一般飲食業等業別,起徵點將由每月銷售額8萬元,調高為10萬元。
另外,裝潢業、廣告業、修理業、加工業、旅宿業、理髮業、沐浴業、勞務承攬業、倉庫業、租賃業、代辦業、行紀業、技術與設計業及公證業等業別,起徵點由每月銷售額4萬元,調升為5萬元。
財政部表示,此案對小規模營業人是屬有利影響,且在小規模營業人負擔合理稅負前提下,減輕徵納雙方成本,預告期間定為30天,至11月22日止;新制將於114年1月1日生效。
112年約25萬家營業人未達起徵點
營業稅雖然是政府向消費者徵收的稅金,但並不是直接向消費者收取,而是透過業者來代徵;業者會在商品或服務的定價中加入這些稅金,並把收到的稅款繳給政府。
目前的規定是,如果一個小規模營業人的每月營業額未達到營業稅的起徵點,就無需繳納營業稅。但只要月營業額達到起徵點,徵收標準就會根據是否超過 20萬元 的門檻來決定。
營業額達到起徵點但不超過20萬元:在辦理商業登記時,可以一起向國稅局申請。經國稅局評估核准後,每季會按照推定營業額的1%徵收營業稅,是一種相對簡單的處理方式。
營業額超過20萬元:這時候就要依照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並且定期向國稅局申報營業稅。這意味著營業人需要具備更完整的帳務管理。
據統計,去年全國164萬多家營業人中,查定銷售額未達起徵點(含免稅)的營業人約25萬家。此次營業稅起徵點提高,可能有更多營業人銷售額因低於起徵點,不必申請營業稅稅籍或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