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黃」那麼順利 過去的立委罷免案為何失敗?

選罷法

­父親節前的週末,安定力量宣佈罷免黃國昌第二階段連署已經超過3萬人,達成「拔昌」、「掃黃」的階段性成果,也預告將於8月21日至中選會送件。中選會在6月20日宣布罷免黃國昌提案達到第一階段提議人數,必須在兩個月內完成第二階段連署,連署成功後,還必須完成第三階段的投票,罷免案才會正式成立。

罷免案進到第三階段不是第一次

即將可能在10月舉行的罷免投票,同意票若超過總選舉人數的四分之一,就是修法時所稱的四分之一門檻,也就是6萬2798票,同時若多於不同意票,罷免案就會成立。台灣的罷免投票不是第一次,2015年的割闌尾行動殷鑑不遠,雖然沒成功罷免任何一位立委,但在割闌尾名單中的「藍委」,包括蔡正元、林鴻池與吳育昇,在第九屆立法委員名單中,都已不見他們的名字。

事實上,台灣罷免投票進展到第二階段,並不是第一次,早在1994年,在立委還不是單一選區兩票制,而是複數選區的年代,詹裕仁、林志嘉、洪秀柱、韓國瑜與魏鏞因支持興建核四廠,而被提案罷免,當時的罷免提議與連署標準是分別是選區選民人數除以選舉名額的3%與12%,不管是第一階段提議與第二階段連署,5位立法委員都通過門檻,只可惜最後投票率僅有21%,沒有達到「雙二一」門檻,投票率不達一半而失敗。

往後,艱難的罷免提案、連署與投票門檻都來自於這次罷免案,當年立法院也修法將提案門檻改為選區選舉人數的2%,連署要13%,兩個階段只間隔30天,第三階段的投票率必須要超過一半,同意票也要超過一半。縱然如此,蔡正元的罷免案還是成功達到第二階段,只可惜在投票時,投票率只有25%,未能達到投票率門檻而失敗。

罷免案都敗在投票率未達門檻

可以發現,過去罷免案最終失敗的原因都在於投票時投票率未達門檻,否則端看蔡正元罷免案的投票,其實同意罷免票高達97%,如果僅採用簡單多數決,早就已經罷免。當然,這樣評論有事後諸葛之嫌,但過去罷免案都不曾和大選同時進行,在單獨進行的狀況下,投票率非常低。

過高的罷免案投票門檻,使人民無法直接行使直接民權,所以在2016年底修法之後,罷免案已經取消過去「雙二一」門檻,可是從罷免同意票來看,最接近成功的蔡正元罷免案,就有7萬多人投下罷免同意票,已經超過這次可罷免黃國昌的6萬2798票門檻。網路上針對罷免案已經討論的火熱,正反雙方在各篇新聞的留言欄位也吵成一團,倒是黃國昌本人老神在在,每個受訪場合都不斷重申自己支持婚姻平權的信念。

去年,罷免案投票門檻在修法過程中,曾有四分之一門檻與簡單多數決的辯論,當時時代力量並沒有堅持同意票門檻,只要超過不同意票就好,在罷免案即將邁入第三階段時,罷免門檻又成為討論焦點,不免有人譏笑若當時黃國昌提案成真,那黃國昌就會輕易被罷免。不過從選民心理來看,若是簡單多數決,那麼將會激化正反雙方的投票行為,也未必就直接被罷免。

反對罷免者該站出來了?

罷免門檻的限制,通常暗示著贊成者必須積極發聲、倡議、宣傳,反對罷免者僅需消極以對,也就是坐在家裡不出門投票,就無法使同意票達到門檻。不過去年選罷法的修改,不只是調整各階段的提議、連署與投票門檻,更一改過去不能宣傳的規定,因此安定力量印製貼紙、剪輯影片、舉辦大型集會,都沒有受到限制,這或許是使這波「拔昌」、「掃黃」風潮更順利推進的原因,也就是說反對者徒然消極抵制也未必擋得住。

這次罷免黃國昌的行動,網友笑稱是「汐止人的智力測驗」、「最好被罷免就可以來選新北市長」,黃國昌真的將成為台灣史上提案修選罷法,又因為選罷法而下台的第一位立委嗎?2018年選戰未開打,罷免案就將見分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