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年末存貨報廢須知 會計師解析報廢損失認列三大重點

財經

隨著年末將至,企業進行存貨盤點的過程中,常會遇到因商品、原料、物料或在製品過期、變質、破損等原因需要報廢的情況。此外,隨著全球貿易往來頻繁,部分存放於海外的存貨也可能基於成本效益考量,需就地報廢。然而,若企業未妥善遵循相關程序或備妥完整文據,將可能面臨存貨報廢損失無法獲准認列的風險。

為協助企業正確處理存貨報廢事宜,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國內稅務負責人張瑞峰資深會計師提供三大建議,涵蓋境內外存貨報廢損失認列注意事項以及如何備妥相關憑證,幫助企業順利通過國稅局審查,保障報廢損失認列權益。

一、境內存貨報廢損失認列應注意事項

針對境內存貨的報廢,張瑞峰指出,企業需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進行處理,報廢損失的認列可採以下方式:

依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核實認定:企業可委託會計師進行存貨報廢的監盤及監毀。然而,企業實務中常因疏忽,未事先委託會計師進行勘查,導致後續爭議。為避免問題發生,建議企業與會計師事前溝通,妥善規劃存貨報廢盤點,並完整記錄相關流程。

向稽徵機關報備:企業應於事實發生後30日內,檢附報廢清單報請稽徵機關派員勘查監毀,並取得相關證明文件。

特殊區域存放商品的監毀處理:若存貨存放於特殊區域,企業需由主管機關監毀並取具證明文件。

此外,企業應留存內部核准文件、盤點紀錄表、報廢前後照片及清運紀錄等作為佐證,確保存貨報廢過程符合法規規範。

二、境外存貨報廢損失認列應注意事項

對於境外存貨的報廢,稅務部協理陳瑩倩表示,相關認列程序與境內存貨類似,但在實務操作上,企業需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境外當地監毀要求:企業應委託境外當地的合格會計師、公證機構或檢驗機構進行監毀及簽證,並取得相關身份證明文件。

文件完整性:企業需備妥盤點明細、監毀紀錄及相關證明文件,並進一步取得所在地中華民國使領館或其他經認許機構的驗證。

常見疏失:企業因未取得上述文件或監毀證明,常導致境外存貨報廢損失無法認列,影響財務報表的完整性與合規性。

企業應提早規劃境外存貨報廢程序,確保文件的完備性,避免在稽徵機關審查時出現缺失。

三、廢品出售收入需列帳

在存貨報廢的過程中,企業不僅需遵循相關稅法規定及備妥完整憑證,還應留意因廢品處理產生的收益是否已正確入帳。若有廢品出售收入,企業應將其列為當年度收益,以免短漏報收益,導致補稅或其他稽核問題。

例如,若企業將存貨報廢後的廢品出售卻未如實列帳,可能面臨額外稅務風險。張瑞峰強調,企業在處理廢品收入時應保持透明與合規,避免額外罰款及稅務爭議。

妥善處理存貨報廢,確保稅務合規

年末存貨報廢是一項重要且需謹慎處理的工作,企業在進行境內外存貨報廢時應依規定備妥完整文據,並留意廢品收入的列帳。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建議,企業可與專業會計師討論並提前規劃相關程序,確保存貨報廢損失的合法認列,保障自身權益。

面對稽徵機關的審查,企業只需具備清晰完整的文件,便能更有效地應對挑戰,進一步提升財務管理的透明度與合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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